模範聖徒巴拿巴

「徒四 36-37節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繙出來,就是勸慰子)。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四36-37節)

  在初期的教會中有許多信徒,他們有美好的見証可作我們的榜樣,巴拿巴是其中之一,讓我們在聖經中查考他的事跡,讓我們來效法他。

  一.獻上所有-初期教會信徒的生活方式是以家庭化的教會為中心,信徒將自己的一切獻上共同過合群式的生活,凡物公用,他遵行使徒們的教訓,將所有的變賣而完全的交出來,今天我們對神的道如何去遵守呢?往往有一些人將奉獻當作施捨,隨便付上一些就算盡了信徒的責任,在舊約瑪拉基書三章10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敝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們是否實行呢?在新約哥林多前書四1-2節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們是否有盡作管家的責任呢?因為一切都不是我們自己的,乃是神所交托的,因此;我們要學習巴拿巴的奉獻態度使神家有糧,便更能蒙恩得福。

  二.提攜後進-掃羅悔改後成為保羅,但許多信徒對他有懷疑不敢接待他,但巴拿巴去大數找著保羅與他交往一年便帶他去耶路撒冷,介紹並保証他能為神作美好的傳福音使者,後來保羅和巴拿巴去遊行佈道,又提拔他的表弟馬可去傳道,教會的事工是永恆的,人生的生命是短暫的,我們在教會中若要神家興旺,應該不斷的培植新人,增加新血,教會才有前途,因此我們要注重訓練青年人起來事奉主,不可忽略青少年及兒童工作,因為教會的延續須要更多的人起來事奉,使聖工更能推展,否則前途堪慮,我們作父母的更應該盡量鼓勵兒女到教會來,使他們從小得著真道的培植,長大能成為神合用之器皿,就如提摩太一樣。

  三.傳主救恩-巴拿巴是平信徒,亦不是執事,但他有熱心去為主傳揚福音,在教會中神差派他與保羅、馬可一同出去,到各地傳福音,首先他在生活上有美好的見証,聖經記載:「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所以他在生活上表彰主,神便差他去作見証,如果我們要被主使用,必先使別人對你有好印象,而且更要追求,在真道上扎根,才能將所信的表達出來,更要信心堅固,才可作他人的榜樣。

  求主教導我們,以巴拿巴為榜樣去效法,才能使教會事工興旺,個人亦蒙恩更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