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祭知多點
「利二十二20節」
眾所周知,獻祭是以色列人十分注重的。而對於獻祭,我們亦理應知多一點點。普遍來說,以色列人共有五個祭禮,分別是:燔祭、素祭、平安祭(又分為感恩祭、還願祭及甘心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其中燔祭中可獻的祭物是無殘缺的公牛、公綿羊、公山羊、班鳩及雛鴿。而可獻素祭的則是細麵、無酵餅、初熟的禾穗。平安祭可獻的是無殘缺的公或母牛、綿羊、山羊(甘心祭則容許些微殘疾)。獻贖罪祭分三類人:祭司或會眾獻公牛;官長獻公山羊、平民獻母山羊。贖愆祭可獻公羊、母羊、羊羔、班鳩、雛鴿、細麵。
至用它們的功用,燔祭是為了贖一般的罪而獻,或代表全然奉獻。素祭是向上帝獻上最好的(是因豐收而獻)。平安祭則是為了感恩而獻(還願祭是立了願;願意還願而獻,甘心祭容有些微殘缺的祭物,是讓那些沒有能力買無殘缺祭物的人去獻祭的)。贖罪祭為的是因不可償還、誤犯的罪而獻。贖愆祭則是因可償還、願意賠償受損者而獻的。
在舊約中這五祭十分備受重視,然而到了今天是否便不用獻祭呢?按新約而言,我們仍需獻祭,只是形式不同而矣,乃是將自己當作活祭獻上(羅12:1-2)。至於我們若要將自己獻上,便需留意三方面,這分別為「獻上的是甚麼∣∣最好」;「神所悅納的祭∣∣忠心」及「應當如何獻上∣∣實際」。
一.獻上的是甚麼∣∣最好:今天我們若要獻祭,乃是要將最好的獻予主,我們需具備最好的心態獻上,而並不是將次要的獻上,相信人們多喜歡第一手的禮物,而非第二手的、人的心態亦不愛「次貨」。觀乎人也不愛次一等的事物,更何況上帝豈不是更愛我們將最好的獻予祂麼?除此以外,我們亦當珍惜將最人生最旺盛時獻己於主,別等到白了少年頭才驟覺後悔浪費了光陰,以致未能好好事奉神。此外,我們亦要有最好的準備。每當祭司在獻祭以先,必要自潔才獻祭,免致獻祭不蒙悅納,亦免致得罪耶和華。在會幕中,在門口與祭壇之間,擺放著一洗濯盤,為的正是讓祭司能自潔。若不自潔,這便成為祭司的罪,我們作為事奉者亦需好好的預備、自潔。還有我們應更多的裝備,以致在面對事奉中更得力,亦能與那惡魔爭戰。就如以弗所書末後說及要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一樣,好讓在爭戰中能得以勇往向前。
二.神所悅納的祭∣∣忠心:當我們認清要將最好的獻上時,進一步便要認清所獻的是否神所喜悅的祭!正如我們送禮物予我們所愛的人時,便希望這份禮物能被對方所喜愛。同樣的,我們在事奉中,亦當細察所獻的,是否被神所喜悅。在事奉中,往往出現著「虎頭蛇尾」的事奉,意即如「虎」一樣的勇猛,然而可嘆的是如「大懶蛇」般的結尾。故此我們理應竭力去作,並常存忠心。再者,我們亦不要「固步自封」,意思是我們應將事奉的空間擴闊,不要將自己局限在有限的事奉光境中(這並不是指事奉崗位而言,乃是指事奉的能力)。就如一顆樹栽在盆栽中,十多二十年後,它亦不能成為大樹一樣,它同樣只有盆栽一樣大罷了。故我們更當忠心去事奉,別將能力局限在框框之內。
三.應當如何獻上∣∣實際:我們若是竭力事奉,也要配合實際的方法去事奉,才能事半功倍。就如我們事奉要有實際的步驟一般,若一扇門要拉才能開,即使我們費多少氣力去「推」也沒有用。當祭司要將祭牲獻上時,會有著六個步驟,分別是將祭牲帶到壇前,然後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跟著宰殺祭牲,接著便將血灑在不同的地方,跟隨著將祭牲焚在壇上,最後則將一些部份可分吃的吃掉或丟掉。獻祭既有其步驟,我們事奉亦當找出適當的方法去獻己於主。最後,我們當小心事奉,就如大祭司進入至聖所一樣,將一條繩綁著自己,免得因不小心而在至聖所被擊殺,而亦能將之拉出來。故我們事奉亦不要掉以輕心,好讓事奉更認真、更謹慎!以致叫神更能得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