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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活出基督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21節


引言

  有一個以"這些那些窗子 "為題的文章是這樣描述一個人生活的心情:

    你的心裡有許多窗子,每扇窗子外面個有不同的風景。
    你打開晴天的窗子,就看見白雲和太陽﹔
    打開雨天的窗子,就看到雷擊和閃電﹔
    打開春天的窗子,就看見微風撫過草原﹔
    打開冬天的窗子,就看見落葉紛紛的小河邊。
    你打開快樂的窗子,就看見世界對你展開笑靨﹔
    打開悲傷的窗子,就看到淚痕闌干的臉﹔
    打開煩惱的窗子,就看見愁眉深鎖的眉尖﹔
    打開希望的窗子,就看見光彩煥發的容顏。
    每一扇窗子都有一把鑰匙,每一把鑰匙也都在你手邊。
    心情好壞的秘訣無他,只在開窗與關窗。
    聰明的你,會鎖上哪扇窗,又推開哪一扇窗呢?

  的確,雖然我們不能掌握生命的長度,但是我們卻可以掌握生命的寬度。基督徒的生命既然掌握在上帝的手中,我們就知道最重要的不是怎樣活出自己,而是怎如何活出基督。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在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保羅切身的經歷。

  面對新的一年,我們要怎樣才能活出基督呢?活出基督是甚麼意思呢?


壹 就是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

 

  與主同釘十字架,就是捨棄自我,走下自己的寶座,讓上帝坐在你生命的寶座上。保羅早就告訴我們他自己的經歷,就是當他願意認真面對上帝的時候,他發現生命裡面出現了兩個律,一個是善的律,一個是惡的律;一個代表聖靈,另一個代表情慾。這兩者彼此在他的裡面相爭,有時候聖靈得勝,有時候情慾得勝。但是,保羅發現,到最後情慾得勝的總是比較多。他說當他立志為善的時候,就有惡來攪擾他,使他行不出善來,所以保羅說:我真是苦啊!他真是苦,因為他活在惡中,活在情慾中。他不是不知道惡是不討神喜悅的,他也知道不可以隨從情慾,但是他無法自我控制,所以他真是苦。但是如今保羅可以向我們見證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的"已經"表示得勝了、死過了。他不會再感到苦,因為他"已經"脫離了罪的律的捆綁。

  弟兄姊妹,這幾年來你做基督徒苦不苦?我要向各位誠實說,回想我信主這二十幾年,當我真是誠實的面對上帝活著,不是對信仰馬馬虎虎的時候,我就會覺得苦。因為情慾的惡開始有聖靈來和它相爭。我曾經活在沒有順從聖靈的生活當中,但當時的我並不會覺得苦,反倒覺得喜樂、輕鬆,直到後來我知道了這種喜樂被稱為罪中之樂,罪中之樂真是快樂,所以上帝讓我學習被剝奪這個功課,就是放下自己,把主擺第一。為了學這個功課,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淚,多少次睡到半夜心痛醒起來就禱告,半睡半夢之中只有禱告才能度過漫漫長夜,我能體會保羅說:我真是苦啊!
有時為了學習對主絕對這個功課,許多次上五樓頂的陽台去禱告,幾乎把心掏出來向主流淚禱告。有時在夜晚,有時在清晨一個人坐在教堂前面的階梯上,一件一件讓主對付,心思意念完全被光照,只是為了要學習對主絕對的功課。為了能夠讓主在我的生命中有地位,把主擺在第一,我把我最寶愛的一件一件獻在摩利亞山上,甚至不能期待會有一隻羊在那裡代替你所獻上的,也不要期望神會把你所獻上的再還給你,你就是必須全然獻上。

  這就是與主同釘十字架,活出基督就是必須先與主同釘十字架。

貳 就是因信而讓基督活著

  基督被釘死,但第三天又復活了。這象徵我們的舊生命若不釘死,新生命就不會產生。我們不但要與基督同釘死,讓主剝奪,讓主對付,把主擺第一,對主絕對;而且要讓主在你裡面活。

  許多基督徒可以與主同死,但卻不能與主同活。與主同死是主權的交出,但是與主同活是生命的交託。把主權交出就好像一個退休的人,沒有退休以前手中握有許多權柄,可以在許多事上作主,可以這樣作,也可以那樣做,隨心所欲。但是當他退休之後,他離開了職位,他就失去了權柄。他失去的只是權柄。

  我認為與主同死是主權的交出,這還不完全是活出基督。若是要與主同活,則要進一步把生命交託出來。與主同死容易,與主同活卻是困難。正如保羅所說的:要把身體獻上當做活祭。保羅用"活祭"這兩個字是很有深意的。"祭"應該是死的,但是保羅卻要基督徒做"活祭",甚麼意思呢?簡單的說,就是要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出來,對我來說我已經是獻上的祭,老我已經死了。我的老我死了,成為祭,我的新我才能藉著基督活出來。所以不是我活,乃是主活。不是主死,乃是我死。

  弟兄姊妹你在哪些事上曾經歷與主同活呢?就是因信讓基督活著呢?你在忙碌的生活中,每天分別出一段時間來靈修,因著信,你就要經歷基督了。因為你相信在一天的開始你來到主面前,主就要為你的一天負全責。你因著信就要看見基督在一天所經歷過的每一件事上的保守。這就是因信讓基督活著。

  又例如在什一奉獻這件事上,當你因著信分別為聖獻上的時候,基督就要讓你經歷沒有缺乏的祝福。自從我被教導什一奉獻的真理直到現在,這二十多年來我一直遵守什一奉獻。當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靠當家教賺學費,我收入雖然微薄,我遵守什一奉獻。當我是神學生,我遵守什一奉獻。當我來到中壢浸信會服事,我仍然謹守什一奉獻。我經歷了活的基督,祂雖然沒有讓我極為富有(因為神大概認為一個傳道人不必擁有太多屬世的財富),但卻讓我沒有缺乏。我滿足於所擁有的,也為所擁有的一切感恩。我不怕在這裡說,教會給傳道人的供應夠就好了,不要一定跟外面來比,因為傳道同工過穩定安逸的生活雖然是教會的愛心,但也可能是一種危機。教會只要照著神量給教會的供應給傳道人就好了,因為傳道人也不能忽略過著憑信心的生活。耶穌基督傳道三年半,跟隨他的門徒也是這樣靠福音養生,一樣沒有缺乏。

  保羅說:我們若信與主同死了,就必與他同活。所以活出基督必須憑信心。

參 就是脫離律法的生活

  保羅說"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意思是說我們得以稱義,不是靠著行律法的生活。甚麼是律法的生活呢?就是一種基於害怕審判的心情去遵守教條或規定的生活,正如保羅所說的「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弟兄姊妹,不管是誰帶領你信主,不管你曾經在哪些教會受過教導,若是你仍舊遵守著嚴格的教條過生活,服從那些負面消極的規定,那麼我要說,你還沒有真正在神的恩裡面稱義。你是不斷的要靠自己的好行為來稱義,所以你很緊張,也很恐懼戰競,因為若不警醒隨時都可能犯罪,你因為害怕犯罪,所以你沒有喜樂,到最後你覺得做基督徒真是苦。
  因此甚麼是活出基督呢?活出基督就是脫離律法的生活。若你的事奉是基於勉強,你就是活在律法當中,你事奉就不會有喜樂。若你與其它弟兄姊妹的互動(譬如探訪、關懷、代禱)是基於職責,你也是活在律法之中,你的擺上就不會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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