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記得以前看過一部日本影片,片名叫《楢山櫛考》,其中有一段情節很令我振撼。當時在楢山有一個風俗,就是當一個人活到很老的時候,村裡面的人認為再活下去只有等死,已經沒有多大貢獻了,家人按照習俗,就會用一個竹簍子,把老人家裝在裡面,然後背著上山,遺棄在山上讓他自生自滅。
我看到這一幕心裡就恨很傷感,就記得另外有一個相當類似的故事,說到有一個人也是背著年老的父親上山遺棄,小兒子很好奇,就跟著走上山。這位年輕父親在遺棄老父之後,連同繩子和竹簍也留在山上。
下山的時候,小兒子(就是被遺棄之老人的孫子)就問自己的父親說:『為甚麼不把繩子和竹簍也帶下山來呢?』
父親說:『用不著啦!』
小兒子說:『那以後你老的時候,我用甚麼背你上山呢?』
父親這麼一聽,深覺良心責備,就趕緊回頭把老父親背下山,好好奉養。
兒女需要與父母"和好",不是指兒女與父母之間產生不愉快,而是兒女的心常常因外界不斷的吸引,而漸漸與父母疏離。導致讓父母感到傷心、擔心、甚至痛心。
在這個時代,我總感到做兒女的對於父母的感情,好像沒有以往那麼重。
這幾年,我接觸過許許多多的協談個案,發現親子關係的疏離,總是先從觀念思想的疏離開始,而後是變成生活的不協調,最後則是兒女開始忽略父母的需要、甚至不來往。因此,做兒女的總是要努力想辦法和父母維持一個和好的關係。
壹 孝是最重要的基礎
作家陳寶貴女士在一篇名為『被遺忘的愛』的文章裡面提到一個感人的故事:
在一個世紀以前,中國的某個鄉下,有一位婦女和她的兒子相依為命。這個年輕的兒子是個屠宰商,以販賣豬肉為業,可是平時對他的母親極不孝順,偶爾不如意就大吼大叫,他的母親卻容忍他的無理。
有一天這個地方的人,聽說在某個城市有菩薩顯靈的事,人們紛紛扶老攜幼的去朝拜,年青的兒子也去了,留下他的母親在家。
當這位,年青的兒子到了傳說中的聖地時,天色已經暗了,他並沒有看到傳說中的菩薩;由於旅途的勞頓,年輕人很快的就睡著了。他依稀在夢中聽到神對他說:『年青人你現在趕快回家,在你家中將會有一位反穿棉襖,鞋子穿反的人,那就是你所要見的菩薩了。』
年輕人從夢中驚醒起來,遂連夜奔回家;到了家已經是半夜時分了。急促的敲門聲,老婦人知道是兒子回家,因為怕兒子生氣,在黑暗中匆忙的反穿了棉襖,鞋子也穿反了。
當她點亮了燈開了門之後,兒子迫不及待的進來,卻見母親一人,仔細打量她的穿著,竟和夢中的菩薩所說的一模一樣!霎那間,兒子心中明白了起來,他跪在母親面前,流淚懺悔以前對母親是那樣的不孝。
聖經是相當重視孝道的,摩西十誡中的第六誡就提到"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1:17更警告我們『凡咒罵父母的,必要治死他』。同樣的一段經文在箴言20:20『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所以,基督徒應該懂得以守孝道,善待父母,不可嫌他們的學識不高,不以他們的貧窮為恥,更不能藐視他們;反倒要為他們一生所作在兒女身上的心力,心存感恩。
一個好基督徒,一定是一位遵守孝道的人。一位對父母不孝的人,絕對不會是好基督徒。
因此,平時遵守孝道,是與父母建立和好關係的第一個要訣。
貳 不僅要孝,而且要順
箴言4:1說『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因我所給你的是好教訓,不可離棄我的法則。』4:4『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順從父母所教訓的法則,是與父母建立和好關係的第二個要訣。
鄒品梅女士在《圍爐夜話》裡面有一篇章題為「孝順」的文章。談到有一位朋友,和她八十多歲的雙親同住在一起,常聽她談到一些如何和老人相處的趣事。讓人覺得她非常快樂,也讓人羨慕她的快樂。
前幾天去拜訪她,看她正用手為她的母親縫補一件衣裳,看見她又拆又縫很是吃力的樣子,就問他:『你為甚麼不幫你母親作件新的呢?』
那位朋友笑著說:『這件衣服去年已經補過一次了,而且還做了兩件新的給母親,可是我媽媽穿了新的衣服,仍然捨不得把破的丟掉,還穿舊的。現在破得更大了,還是要我再補上去一塊。我想,做新的給媽媽穿,只能算是盡了孝。而我這樣一次一次的為她補衣服,才算是做到了順。』
孝固然重要,但若不能做到順,還不是完美的。
箴言三十一章是利慕伊勒王所寫的,當聖經編者在蒐錄這一章箴言的時候,特別加了一段註腳『是他母親教訓的真言』。利慕伊勒王是如此的尊貴,更可貴的是他雖是一國之君,卻沒有忘記母親從小所教導他的信仰法則。
利慕伊勒在他所寫的箴言三十一章裡面,記念他的母親所教導他的五個方面的屬靈法則:情慾方面(第三節)、飲食方面(第四節)、治理方面(第五,八至九節)、憐恤方面(第六至七節)、婚姻方面(第十至卅一節,可見利慕伊勒可能還是單身未婚)。
利慕伊勒王不僅做到了孝,而且做到了順──一生遵從母親所教導他的屬靈法則。因此上帝在他擔任一國之君的時候,加添給他極大的智慧和祝福。
參 不僅要孝,而且要敬
以弗所書四:3保羅提到:『要孝敬父母』。這是聖經中非常直接而明確的命令。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所謂應許就是得福與長壽。所以想要長壽,好好孝敬父母就對了。上帝的話是帶著信實和能力的,絕不落空。
中國人也說:『古之曰孝,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所以,不僅要孝,而且要敬。若不能對父母尊敬,那麼每個月給零用錢、養他,那和家裡養犬馬有甚麼不同呢?
法國傳說中有一個寓言,說到有一個寡婦,茹苦含莘養育她的獨生子。母子兩人新依為命,母愛子孝,其樂融融。後來兒子長大,愛上一位小姐,並且向她求婚。
那位小姐知到這位年輕人十分孝順,不願意嫁給他,所以故意與他為難,就出一道難題給他,說:『你如果真要娶我,有一件事必須作到,就是把你母親的心活活挖來給我,不然,休想娶我。』這位年輕人聽後深感為難,他愛他的母親,同時也深深的愛這個女子。他一時神志恍惚,心緒十分不安,胡亂之中竟趁母親不備之際,抽刀把她母親殺了。趕緊剖開胸膛,挖出她的心,把這鮮血淋淋的心放在盤子裡,匆匆跑到他女友的家中。
不料跑到中途,因為心慌腳軟,跌了一跤,那顆心就從盤子裡面跳了出來,開口說話:『兒子啊!你跌痛了嗎?』
有一句俏皮話說:妻子再娶就有,但是母親卻只有一個。雖然不合乎聖經的教導,但確道出了中國人注重孝順,遠過於婚姻愛情的一面。
聖經說:人若不看顧自己的親屬,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這個時代,多少年輕人結婚之後,只顧經營小倆口的未來,又有多少人能夠好好思想到父母年邁,能夠把老父老母的未來,納入小倆口的生涯規劃中呢?
所以,我決定,以後找牧師幫助婚前協談必須加上一個但書:假如小倆口婚後的生涯規劃沒有考慮到如何照顧年老的父母生活者,我絕對拒絕為他們證婚。
假如不能看顧自己的親屬,一切的成功,其實在神眼中看來都是失敗。
不僅要孝,而且要敬,這是與父母和好的第三個要訣。
結語
最後我認為,兒女要懂得當父母尚健在時,要及時行孝,不要到頭來子欲養而親不待,遺憾終身。
在美國加州的一個小鎮上,有位老送貨員,經常送貨到一家百貨店;不論是晴是雨,只要撥一通電話,就立刻送往,絲毫不抱怨天氣不佳或路途遙遠。
直到有一天,送貨的人換成一個小女孩,老闆就好奇的問道:『小妹妹,以前送貨的那位老先生怎麼沒來呢?』小女孩就告訴他說:『他是我的爺爺,已經在一個禮拜前過世了。』
這時候只瞧見老闆帶著驚訝又感概的語氣說:『他真是一個好人,而這句話放在我心中已經很久了,我很後悔,一直沒有告訴他。』
給活人一朵玫瑰,勝過給死著一座奢華的花園。中國人也有一句類似的話:『生前一粒豆,勝過死後祭豬頭』。
與父母和好,要懂得把握上帝給你的每一個機會,就從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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