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束縛 講 員:劉進耀 牧師 經 文:羅馬書七章1∼6節 =========================================================== 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第三章講到人類的罪惡,三章 21 節 ∼五章 21 節講到因信稱義,第六章∼第八章講到成聖,第十二 章講到獻給神作活祭。但從稱義到成聖有一個「律法」的地位問 題,因此保羅用第七、八章來說明信徒與律法的關係。 一、前題(V1a):懂律法的人 在第七章開頭,保羅說「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 ... 」意謂以下律法的問題是對整個猶太基督徒來說。他們是明 白律法的,不僅是風聞,而且略有研究,且背過經文的人。律法 是上帝的話,所以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應該不單單是針對猶太人, 於我們也是有關係的。 二、律法只約束活人 律法的功用是用來約束活人的,因為人死了律法就管不著 他,無論活著的時候犯多少罪,人一死他所犯的案子就了結了。 就算不看舊約的種種律法,我們也很清楚,人不能犯罪,一個人 若犯了罪,要徹底解決罪的問題,就要接受刑罰。現在我們可以 很自由,是因為耶穌已經替我們死,為我們贖罪而解決了律法上 的問題,因著有律法的約束,顯出我們是罪人,而罪的工價乃是 死,原本我們都會因為罪而死的,如今卻不用死,因為主耶穌的 死已為我們了結了罪。基督徒是很幸福的,在舊約時代,人要自 己面對罪的問題,當時的律法是很嚴苛的,甚至有追討罪的事, 一個人犯罪,自父及子都一直追討,代代都要為罪付上代價。如 一個人若死了,罪也就沒有了。一個人得赦免,是因為他死了, 所以他可以得救。信主的我們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裡死了,因此, 不再受舊約律法的約束,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死在十架上,我 們與主耶穌同死同埋葬,律法犯罪的事也跟著死了。 三、比喻─夫妻彼此的約束(V2∼3) 女人有了丈夫,只要丈夫還活著,就要受丈夫的律法約束。 同樣地,丈夫也要受妻子的約束,夫妻之間有一個法律責任,使 兩人彼此約束,若夫妻之間產生不合的問題,離婚雖能解決法律 的責任,卻不能解決屬靈的責任(參馬太福音五章 31∼ 32 節) 所以,基督徒是不能隨便離婚的,縱有些人會說某某基督徒還不 是離婚了,有這樣心態的人要記得一件事:不要拿別人的軟弱來 成就自己的惡慾,以為既有離婚的基督徒,我們也可以,這是不 對的。保羅提醒我們將舊約律法喻作丈夫,將基督徒喻作妻子, 別人(羅七:4)指主耶穌,舊約的律法轄制我們,顯出我們的 罪,主耶穌脫去我們的束縛,用死來結束上帝原本定我們的罪, 叫我們與他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使我們得救,從律法中得著自由, 歸主名下。 四、兩種果子(V4) 帶出結果子的生命,結出聖潔、仁愛的果子獻給上帝。基督 徒若沒與主耶穌同死,就無法得救,更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因 為律法會挑起惡慾,律法原是顯明人的罪、是捆綁人的。例如你 規定小朋友不要動你的東西,小朋友就更會去動它。罪的盼望從 內在出來,我們就會繼續犯罪,結出致死的果子,不能榮耀上帝。 又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前,上帝給他們許多規定,但是以色列 人還是犯了許多的罪觸怒上帝。 五、新的事奉(V6) 基督徒是非常幸福的,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 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用心靈的新樣來服事主,不要 按儀文的舊樣,舊儀文就是指守律法的字句,付上代價並有許多 的痛苦,所以說不要按儀文的舊樣就是不要太教條化或死守文字 上的律法。我們是得救的人,只要存誠實的心,順從聖靈行耶穌 所喜悅的事,用心靈的新樣過敬虔的生活,是實際的、活的,常 存感恩的事奉,因為耶穌的死已使我們從律法的束縛中脫離而得 著真正的自由。 (本文摘自台中浸信宣道會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