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十一:19
張德麟牧師講
耶穌所交往的人,並不都是稅吏、罪人,祂的朋友中也有法利賽人
(路加七:30),甚至在祂的學生中也有跟大祭司很好的(約翰十八:
15),但為什麼耶穌被評為:「祂是酒肉之徒,是稅棍和壞人的朋友!」
而在歷史上,我們也發現耶穌的形像,常以「罪人的朋友」出現。這道
理何在呢?這件事我們需從和合本翻譯的「罪人」說起。
在猶太傳統中所說的罪人並不都指道德上的罪人,它還包括宗教上
的罪人,什麼是宗教上的罪人呢?牧羊人就是。
我們在聖誕節時,把牧羊人打扮得很可愛,事實上,在猶太人的心
目中,他們是不可愛的,為什麼呢?巴勒斯坦多石頭地,缺少青草地,
所以,如果一陣雨帶來了青草,牧羊人為了愛護羊群,就趕羊去那裡,
而那一天可能是安息日,這種行為在一些法利賽人的心目中是犯了不可
赦免的罪,所以在他們的心目中,牧羊人是罪人。在路加福音中,記載
耶穌誕生之事先傳給牧羊人聽(路加二:8-14)這種的記載是驚天
動地的,它突破了律法的禁忌,告訴人們,上帝願接近這些在世上被放
棄的人。
女人在當時的社會也是被看輕的人,猶太人在他們的祈禱文中要為
三件事感謝:為了他們不是外邦人、為了他們不是奴隸、為了他們不是
婦女,嚴格的拉比們不准當眾與婦人打招呼,(即使是他的妻子、兒女),
所以有些法利賽人被稱為「頭破血流的法利賽人」,因當他們看到婦女
時,馬上閉上眼睛,為了表示他的敬虔,結果撞得頭破血流,所以當耶
穌和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復活時,他的學生卻覺得驚奇(約翰四:27),
在接近這個婦人談話的事件中,上帝告訴我們,那些被歧視的女人,她
同被眷愛。
稅史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更是罪人。羅馬政府發明了一套最簡單的收
稅制度,稅史買到一區收稅的收稅權後,他只要交給羅馬政府一個相互
同意的數額即可,多收的錢,可以成為他的佣金。一般說來,古今台外
的人卻不喜歡收稅者,但這個原因只是經濟上的原因,猶太人恨稅吏還
有民族感情加在裡面,因為稅吏替羅馬政府收稅,在猶太人的心目中這
無異於賣國賊。因此猶太人的律法禁止稅吏進入會堂,將稅吏和不清潔
的動物列為同列,稅吏不准在任何場合作見証…等等,但耶穌對稅吏馬
太說:「你跟從我來」(馬太九:9,10)這是新約聖經中常常出現的偉
大的聲音,這位耶穌信任一位在社會上被棄絕的人,因祂不只看到他的
過去,祂也看到他的未來。
牧羊人、稅吏、女人,這些是在宗教禮儀上被看輕的罪人,其次,
就是道德上的罪人。約翰福音八章1∼11節就記載一個道德上的罪人。
經文記載,文士法利賽人有一次帶著一個正行淫被拿的婦人來到耶穌之
前問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
把她怎麼樣呢?」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可以
先拿石頭打她」,當祂說完了這話,只剩下婦人和耶穌,其餘的人都走
光了,奧古斯丁說,剩下的是「最大的不幸與最大的同情」,最大的不
幸是那個婦人,最大的同情是耶穌。耶穌問那個婦人:「那些人在那裡
呢?沒有人定妳的罪麼?」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
定妳的罪」,祂寬恕了這個人的過去。
在我們舉過的例子中,我們發現耶穌對罪人的態度都是接受寬恕,
可是祂成為他們的朋友,並不只是成為一個濫好人,祂成為他們真正的
朋友,祂鼓舞他們向前。在約翰福音八:1-11的例子中,祂的結語
是「去吧!別再犯罪」,在撒該那個稅吏的事件上,祂的愛使撒該說:
「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
倍」(路加十九:8),祂鼓舞那個在中午打水的婦人,勇敢地面對眾
人,而對自己作見証:「祂把我所做的事都說了出來。」(約翰福音四:
39)
耶穌接納、寬恕那些在社會上被棄絕的,犯了罪不敢抬頭的,並鼓
舞他們向前,不是這些稅吏,娼妓比文士、法利賽人更可愛,而是,稅
吏、娼妓沒有文士、法利賽人的驕矜自滿,他們對於醫生的治療,保持
了開放的態度。這也就是耶穌說的:「我來了本不是要召義人,乃是要
召罪人悔改」的真義。
耶穌也是你的朋友,當你被罪惡感壓制,當你感受到「我所知的善,
我不能去作,我所知的惡卻偏偏去行」,祂伸出祂的手,祂願與你同行,
這是好消息,是福音,而這就是基督信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