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的使者

                        區永亮牧師

                    經文:林前九15∼27

  這段經文是這樣的:「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今天早上我要和大家分享「福音的使者」。我講這題目,不是告訴大家如何去傳福音,而是如何做一個福音的使者。我越來越覺得神藉聖經告訴我們,人在做甚麼以前,一定先強調這個人是怎樣的一個人。感謝神,最近教會推動禱告,讓我們以很多不同的方式來操練,但究竟甚麼是我們想帶出的結果?是某些果效嗎?當然是,但更重要的是,要讓我們成為一個禱告的人。

  對保羅而言,傳福音不是一個工作,好像上下班一樣,而是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以前我不太懂,常常講完道後覺得很沮喪。有一天我讀到司布真的一段話,心裡很認同他所講的,就是:為什麼那麼好的道,神卻讓我這樣糟糕的傳道人來講?原來神的道是完美而不需任何的改善,倒是我這傳道人卻是必需追求更完善、更像主的生命。

  弟兄姊妹,神所要的是傳福音的人,不只是懂得傳,或為祂做了甚麼事;乃是這個人就是傳福音的人。對保羅而言,傳福音這件事是存在他的血液中,而不是他該怎麼做、怎麼學。今早我們就要從保羅身上來學習,一個傳福音的人,是怎麼樣的人,可以成為你我的借鏡,甚至成為你我的操練榜樣。

一、傳福音要有正確的動機

一個傳福音的人,一定是個對傳福音有正確動機的人。其次,他是對傳福音有明確目標的人。不僅如此,正如我常講的一句話:「Good intention is not good enough.」,「想要做」還不夠,「怎樣做」才是最重要的。對傳福音有準確心志的人,不僅要有正確的動機、明確的目標,而且要有準確的心志。
  對保羅而言,傳福音的動機是甚麼?保羅在林前15∼18節說,傳福音是沒有甚麼可誇的。對我們來說,保羅是個傳福音的使者,他說這沒甚麼好誇口的,好像太謙虛了。我們從其他書信中,發現他講到誇口時,常是跟「肉體的情慾」、「驕傲」聯在一起,到底保羅意思指的是甚麼?其實他是表明傳福音不是件血氣的事,也不是靠我們天然的本領和興趣就可完成的事。
  有些人會對我說,他喜歡向人傳福音,因為他喜歡與人聊天,但喜歡聊天和傳福音是兩回事。保羅說,傳福音沒甚麼可誇的,傳福音不是靠肉體、天然的傾向,他說:「我是不得已的」,因為「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若不傳福音,有一天審判會臨到。
  若我們覺得這個解釋對我們不夠具體,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們若不傳福音,就會覺得對不起主,我想一個願意服事主、愛主的人,常會有這樣的感覺:覺得沒有把握住傳福音的機會;覺得這麼好的福音,為什麼不和有需要的人分享,因此感到對不起主。
  若這樣說還不足以讓大家了解,保羅這句話還可以有另一種表達:他是不甘心地去做一件甘心的事。我很喜歡保羅的書信,他似乎常用思想去表達一種蠻強烈的心意,好讓我們知道他在掙扎些甚麼;他不僅告訴我真理是甚麼,而且常讓我與他一同掙扎。原來傳福音對他來說是一件掙扎的事,是個選擇,是種取捨。
  碰到某些人,我們可能會覺得講不過他、他聽不懂,或他會罵我們一頓,所以會猶豫要不要向他傳福音,但是另一個聲音會告訴我們:這是個機會,若不傳,你覺得對得起主嗎?所以保羅最後會不甘心地去做這件甘心的事情,結果越傳就越覺得有果效。由此他證明一件事:傳福音不是人做成的,是神做的,而我們不過是個器皿。
  傳福音不是我們說服了對方。在北美的查經班常可碰到這樣的事,大家常為信仰辯論,吵來吵去,這禮拜吵完下禮拜繼續吵。事實上傳福音不是去「說服」對方,只有神的靈才能「說服」一個人,使人相信、改變,這就是聖靈的工作。保羅明白這點,所以他常有掙扎,因為肉體告訴他,這沒甚麼好做的,甚至對方還會覺得為什麼跟他傳這種「釘十架」、愚拙的道理,所以保羅常有掙扎的心情。

  為什麼保羅一生會持續做這個不得已、不甘心的事?是甚麼力量讓他如此?我相信只有一個力量:就是被神的愛所激勵!所以在林後第五章,他說:「原來神的愛激勵了我。」「激勵」一詞很有意思,表示是神的愛把他捆起來,使他跑都跑不掉;所以在愛中,他甘心為主做一件不甘心的事,就是去傳福音。
  我相信這對你我是很大的激勵,因為我們對傳福音都有掙扎、取捨,但是當我們被神的愛摸著時,我們會願意去傳福音。如何知道神的愛摸著我們?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第5節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傳福音時先不要自己做決定,要先禱告,讓聖靈來感動我們、把神那沒有條件、永不改變、永不止息的愛充滿在我們心中,然後再去傳。當我們被神的愛充滿時,就會做出一些自己非常不願意去做的事;我們會去愛主所愛的人,去做主所愛的事。
  我從來沒想到我會做個傳道人,因為:一、我不喜歡講話;二、我不喜歡和別人講話。所以我母親聽說我要出來當傳道人,就叫我快去讀神學,好學習如何講話,她以為讀神學就是去學講道、學講話。
  弟兄姊妹,傳福音不是因為別的動機,而是因神的愛充滿、激勵了我們。我們向家人傳福音,不是因為要使我們的丈夫對我們更好、更聽話,或不亂花錢、把錢拿回家,也不是要使我們的孩子聽話。如果我們傳福音的動機是要人憑我們的興趣、愛好,或我們的需要、慾望去做,那是不對的。我們傳福音,動機必須是因為神的愛激勵我們,傳福音才能持續、才能做到「愛罪人,卻恨他的罪」。

  所以傳福音的第一個動機是因為愛神;主已在十字架上彰顯祂的愛,祂也說,祂要藉著聖靈把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所以我們何等需要在禱告上仰望主、等候主,讓聖靈把十字架的愛充滿、澆灌在我們心中。

二、傳福音的目標要明確

  其次是傳福音的目標要明確。不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式的傳,而是撒網式的,如同保羅在19節所說「為要多得人」,也就是說,要把握任何機會傳福音,向越多人傳越好。我相信教會的增長不只是「質」的增長,也是「量」的增長,起碼在使徒行傳中,在教會的復興中,我們看到的不是一人、兩人的復興,或一個教會、兩個教會的復興,而是整個地翻轉過來、世人的心歸向主。
  教會的工作是多元化的,是透過不同的管道來接觸不同的族群;主在大使命中告訴我們:「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萬民就包含所有不同文化、種族的群體。我相信教會不但要做本土宣教,也要做萬國宣教,不只要在台灣本土傳揚,也要到海外傳揚。
  若要將福音傳給更多的人,我們的態度也需要調整,如保羅在19節所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僕人」中文這個字翻得稍文雅一點,其實它的原文就是「奴隸」的意思,表明他沒有任何權利、身份、地位。也就是說,如果你要向不同族群的人傳福音,就要放下自己的身段、背景。不管你原來是某個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或是工廠的廠長、教授、醫生,若你要去向勞工傳福音,就必須放下身段,去適應對方的習性。
  我在北美時,教會有個弟兄開工廠,有次中午邀我去講道,是利用中午半個鐘頭的時間請工人來聽道,工時照計。我到了那裡聚會時間還沒到,就去看他們的工廠,有個工人聽說我是個牧師,就拿了他坐的那把椅子來請我坐。坦白說,我一看到那把椅子,覺得很不容易坐下去,因為椅子上都是機器上的油汙,我穿的這麼整齊,怎麼能坐上去?我本來想拿張紙把椅子擦一擦,但心裡卻有個聲音告訴我,你擦完以後坐上去,那個人也不見了,因為他已不敢跟你講話,結果我只好坐上去。感謝主常賜我一些機會向勞工朋友傳福音,這不是我的心意,而是主的心意。如果教會不能在這方面好好反省,就很難把福音傳出去。
  還有一次,看到一些勞工朋友吃完飯後,圍成一圈聊天,他們是蹲在地上聊,如果你想過去跟他們聊天,也只有蹲下去,否則他們會全跑光了,於是我也蹲下去。他們蹲久了沒甚麼影響,但我站起來時,兩隻腳已開始發軟了。可見要傳福音,不只是行為的改變,更是整個觀念的改變;你要傳福音,就要成為你傳福音對象的奴僕,你必須放下所有的身段,和他認同,以致讓他從你身上不僅能聽見福音,還能看見福音。這就是保羅說的:「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
  我們有時會擔心,這樣做的結果是否會被對方沾染?有時是蠻難的,然而我們不要忘記,主在世時也與罪人、稅吏、娼妓為伍,但是主的內心從未被他們沾染過。不論地上的罪有多深,主從未犯過罪。所以保羅說他是有律法的,他的律法不是他的文化、背景,也不是他的信仰傳統,而是主耶穌在他身上的帶領(林前九:21)。主耶穌何等樂意藉著祂的聖靈,常用祂的話語提醒我們,以致我們有膽量、有把握可以走在一些我們認為是容易犯罪的地方來傳福音。

三、傳福音要有準確的心志

  但是有正確的動機,有明確的目標還不夠,你我還需要有準確的心志,並且知道如何去操練。保羅在24∼27節那裡提到如何去操練,他用一個運動家的比喻來教導我們,一個運動家不是天天都參加比賽,但是他天天都要訓練自己,成為一個隨時可以比賽的人。傳福音也是如此,我們不見得每天從早到晚都有機會向別人傳福音,但是我們傳福音卻需要常常被預備。預備有三方面:

 1.要過有節制、簡單的生活。為主的緣故,放下一些不需要的東西。這些東西只是不需要,但擁有了也不是犯罪。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把很多心中掛慮的事情挪開,專心尋求主、安靜地等候祂,好讓祂的愛充滿你心,讓祂的心意顯明在你心中,讓聖靈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我越來越相信,過一個簡單的生活,是一個服事主的人必須有的操練,否則我們很難有效的服事主,我們會有很多正當理由的掛慮,使主在我們心中不能作主。「操練」一詞在英文叫「agony」,就是「痛苦」的意思,所以英文也有這樣一句話:「No pain, no gain.」不付代價而要被主重用,是不容易的,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的。服事是要付代價的。

 2.要知道怎樣傳福音。所以26節說:「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前一句是表示我們要知道傳福音的規矩、背景、觀念和方法是甚麼,後一句則表示,在一群人中間,我們不僅知道他們的情形,而且知道怎麼用技巧。感謝主,在我們教會這個團隊中,我們有很多操練、學習的機會。我們不僅要願意為主擺上,更要進一步學習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

 3.保羅並沒有停在這裡,在27節他要我們小心,他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此處「棄絕」是翻譯的語氣比較重,更精確的意思應是「不合格」、「不及格」,但這不是說這個人會失去救恩,而是指屬靈的光景。保羅提醒我們,當我們熱心、努力傳福音時,別忘了自己的屬靈光景。當你跟一個沒信主的人說:「信耶穌有平安」時,但自己卻忙到一個地步,與主沒有很好的關係、沒有一個好的小組生活,整天活在不平安中;以致於雖教別人不要掛慮,自己卻滿臉掛慮的神色,這樣怎能傳福音呢?所以傳福音不單是願意傳,知道怎麼傳,更重要的是要成為傳福音的人。

  我有個提議,或許在這星期中,大家可以在中午時不吃午餐,把那段時間用來禱告,重新思想主在我們個人身上的工作,讓神的愛再次激勵我們,讓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心中,以致我們可以禱告說,主,我願意為著愛你的緣故,放下一樣讓我常常思想、掛慮的東西,這東西是我愛它比主多的,求聖靈來做感動的工作,然後對主說,我願意為你的緣故放下這樣東西,再不去碰、不去想。也許剛開始做不到,但慢慢地一定會做得到。願這位榮耀的主向我們顯現,親自呼召我們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在這世代為主做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