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見證與宣教

                       曾敬恩牧師

  基督教本來就是以「見證」及「宣教」見長的宗教,近來台灣的基督徒與教會,在「宣教」上的步伐雖然依然用力邁著,前進的速度卻是有目共睹的慢;是否因此,把「見證」的效率也拖滯了,筆者尚未加以深思。

  基督徒「作見證」的定義是,不僅要挺身而出猶如在法庭上將自己所看見所認識的,關於耶穌的事實及祂的信仰,原原本本地說出來,甚至願以自己的生命,如漆封緘般地擔保所描述的句句是實,若有半句虛假願以性命為注。在這樣的標準下所作的「見證」,才能令聞者動容深信不疑,因為敢用性命作見證的人,他所見證的那人或那事一定有超過生命的價值,聞者心中都會自忖:「看那作見證的,死到臨頭都不鬆口。看來,這事非同小可,我要三思慎辨,萬一錯過了,將來一定會後悔得吞臍莫及。」

  記得讀到在二次大戰後,日本當時一切的社會建設及既有的價值系統、宗教理念,完全在戰爭中被破壞殆盡,又在美軍的占領之下,日本國不僅成了戰敗國,一向趾高氣昂以創造大東亞共榮圈為己任的的大和國民,人人都自覺像是階下囚一般地厚顏。聽說當時戰後奉派到日本的首批西方宣教士,一見形勢大好就立即拍電報回差會總部:「請立即差派一萬位宣教士來!不久就可以為主得著整個日本。」可惜當時未能即刻掌握機會,到如今日本因為經濟上的舉世傲人、文化上的自視、加上各樣宗教及異端的充斥,已經是世界上最硬的屬靈土地,與回教國家對基督教的排斥度幾乎相近。

  筆者認為進入任何一個宣教處女地,初時的形勢有可能是萬般艱難,但也有可能一片大好,特別是在戰敗區(戰勝區亦然)。因為百廢待舉,人人才從戰爭的摧毀及親喪子亡的噩夢中痛醒過來,教會的關懷再加上活者對亡者的思念,唯有宗教的復活與安慰才能給活者寄情與盼望。等到百廢既興,事過境遷,逝者已矣開始追求來者,還要他們回頭發思古之幽情,自然是文不對題、時不對機了!

  不錯,在容易播種、容易長的時機,連收割也容易,你怎麼傳人就怎麼信。而如今,不僅是向日本人傳福音困難重重,就是向基督教國家、向台灣的中國人、向第三世界、落後地區的人傳福音一樣不容易。就像現在大陸的福音形勢內地是一片形勢大好,沿海地區卻已地土漸硬。對硬土之民,並不表示傳福音的時機已過。教會、宣教團體應當思考的是,傳福音的對象是一群怎樣的人,需下功夫研究要向他們怎樣傳,他們才肯俯首相信?要找出他們的罩門(弱點、死角)在那裡,見他們持財傲人豈真固若金湯?他們的價值、信仰系統的基礎是什麼?如何一針見血、一語道破之?他們的家庭建構及夫妻倫理是否七年癢,或許已經年年癢、時時癢、想到就癢觸碰就痛?

  基督徒們除了要先在自己的身(是家中唯一的基督徒時)家(全家是基督徒的)強化愛人如己的真諦外,也要由教會(最好從神學院肇始)、機構教導,向家人、親人、鄰人、路人、陌生人如何作見證傳福音的訓練。也要接受訓練如何透過人際關係的互動、不僅知道他人的需要並學會在第一時間切入關懷,也要學會開放家庭、開放自己,讓別人觀察,叫他們看得口服心服到非信不可,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