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生命的色彩
謝宏忠牧師
經文:羅馬書八章1∼6節,11∼13節
曾在電視上看到這麼一則報導:一對老夫妻住在一間破舊的房子裡,屋外擺了很多他們從垃圾堆裡揀來的東西,事實上這對老夫妻有三、四棟房子,是百萬富翁,但生活卻貧窮如斯。有時我們基督徒好像也是如此;神給了我們非常豐富的生命,我們卻活得很貧窮。
神對我們的計畫並非如此。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因此,我們理當活出豐富的生命。彼得在殉道前兩、三年,回顧自己的一生和信仰時,特別勸勉當時的信徒,應當豐豐富富的進入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裡。他說,我們既與神的性情有份,就應當分外殷勤,有了信心還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還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還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還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還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還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還要加上愛眾人的心。
今天,我們就要藉羅馬書的經文來思想活出生命色彩的三個秘訣,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走出貧窮、灰暗、哀嘆、失敗的生命,活出亮麗、豐盛、喜樂、得勝的生命。
一、不斷提醒自己在基督裡的身份地位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v.1)感謝主,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有一新的身份和地位。為什麼這種身份地位對我們很重要?因為從小我們就活在一種錯誤的自我認知裡。心理學家告訴我們,人對自我的認知大部份是受他周圍的人如何看他的影響,特別是父母、老師、朋友和同學。別人怎樣看我們,我們就怎樣看自己。因此,我們往往活在一個錯誤的陷阱裡,就是既然別人都是以我的表現來衡量我的價值,那麼我就要用我的行為來肯定我的身份。問題是,當我無法用行為來肯定我的身份時,就會產生兩種現象。一、喜歡定別人的罪。二、喜歡定自己的罪。
我未信主以前就是這樣,我從小成績常名列前矛,因此是父母心目中的好孩子;但是到了小學四年級時,我的成績退步了,我心裡很難過,就捏造了一個謊言,說是班上的級任老師私下補習招生,有去補習的成績就很好,我沒去補習,所以成績就退步了。我在那麼小的時候就學會定別人的罪,因為發現我的身份已經不保。到了六年級,我是班上第一名畢業,得到市長獎。然而我考初中時竟然前三個志願都沒考上,這是個很大的打擊,我覺得非常挫折,放榜那一天我不敢回家,我的父母親也很擔心我會跑去自殺。我覺得自己實在差勁,就不斷的定自己的罪。在我未信主以前,發現自己常常活在這樣的光景中,但感謝主,信主以後,神改變了我。
聖經上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自我認知不是由別人如何看我們來決定,乃是從神如何看我們來決定。這對我而言,是個很大的突破和自由,帶給我極大的喜樂和盼望。從此以後,我不再喜歡定自己的罪,也不喜歡定別人的罪。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得到的身份地位就是被稱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的榮耀尊貴。因此,信主後我不再憑行為來決定自己是怎樣的人,乃是憑著我的身份來決定我要有怎樣的行為。
既然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理當有好的行為;而不是因為我們有好的行為,我們才被稱為神的兒女。耶穌在登山寶訓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耶穌先肯定我們的身份是世上的光,然後才說我們應當有好的行為。好行為不是用來「證明」我們是世上的光,好行為乃是「表明」我們是世上的光。
保羅說的更清楚,他說:「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所以,這是一個表明的問題,不是證明的問題。我們的好行為顯明我們是世上的光。它的目的是榮耀天父,而不是榮耀我們自己。問題是,我們有瑕疵時怎麼辦?答案是,要常常到恩典的鏡子前來看看自己。記得白雪公主的故事中有一魔鏡,巫婆常常問魔鏡誰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魔鏡回答是白雪公主,巫婆就好生氣好嫉妒。感謝主,我們不需如此,因為神給每位基督徒一面恩典的鏡子,當我們覺得自己有瑕疵時,就來到這面鏡子前,鏡子會告訴你,你是世界上最有福氣的人。因為無論我們如何軟弱,神就像浪子回頭故事裡那位慈愛的父親,永遠張開膀臂歡迎我們這些有瑕疵的兒女,回到祂的愛中,祂完全的饒恕和接納我們。但是我們在照鏡子時,要注意定罪和知罪的不同。
一般而言,基督徒對罪容易陷在兩種極端,一是對罪太敏感,一是對罪太遲鈍。太敏感就容易自責過度。太遲鈍就容易忽略自己所犯的罪,或以為只要口頭上說聲對不起,就沒事了,事實上卻完全沒有改變。我們應該避免這兩種極端。可是,當我們因犯罪,破壞了與神的關係時,常會問神,真的不定我的罪嗎?答案是是的。神不定我們的罪,但神要我們知罪。其實,定罪和知罪的感覺有很大的差別。
大家都很熟悉行淫的婦人和耶穌的故事。當那婦人站在眾人面前時,那是一種被定罪的感覺。她只感受到自己的失敗,心裡充滿了挫折、失望、混亂、捆綁和重擔。但當這婦人站在耶穌的面前,她的感覺就不一樣了。那是一種知罪的感覺,她感受到神完全的接納和饒恕,且知道自己應承擔責任。定罪帶來死亡的氣息,知罪帶來悔改的新生。
二、不斷倚靠聖靈的大能,治死身體的惡行
羅馬書七、八章提到影響基督徒靈命成長的三個律;一是犯罪律,二是神的律,三是生命律。犯罪律是指肉體。神的律是指律法。生命律是指聖靈。保羅在七章22至23節說:「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這是保羅的嘆息!世界上最大的力量就是罪和死的律,連熱心遵守律法的保羅都沒有辦法勝過它。因此保羅又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意思是律法敵不過犯罪律,律法不可能幫助我們勝過罪。律法雖是良善聖潔,卻被肉體中的犯罪律弄得軟弱無力,無法救我們脫離犯罪律的捆綁,我們只得繼續成為犯罪律的擄物。
那麼,要如何才能勝過犯罪律呢?從羅馬書八章2、3節可知,神幫助我們勝過罪有兩個法寶。一是生命律,也就是藉著聖靈的大能治死身體的惡行,脫離罪和死的律。二是十字架,也就是贖罪祭。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意思是藉此宣判罪已經不能再定我們的罪了。藉著十字架上的贖罪祭,我們有了客觀的事實;藉著聖靈大能的幫助,我們就有了主觀的經歷。
聖經上說,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就是「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解決這問題唯一的方法,是靠著聖靈的大能,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身體的惡行」特別指習慣性的犯罪,包括吸毒酗酒、口出惡言、經常說謊,背後道人長短等。面對這些習慣性的犯罪,除了治死它,釘它十字架外,別無其他的選擇,但任何想靠著自己力量治死身體惡行的努力,終必失敗。正如我們不可能將自己釘在十字架上一樣,只有藉著聖靈的能力才有可能。
三、不斷的學習傾聽聖靈的聲音,順祂而行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v.5∼6)我們要學習順聖靈而行,必須先傾聽聖靈的聲音。天國是有頻道的。天國廣播公司是地上設立的第一間廣播公司,詩篇十九篇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因此天國廣播公司有三大特色:一、廿四小時服務。二、衛星頻道。三、無線電廣播。
神藉自然界、聖經,良知和聖靈對我們說話。不過,通常祂的聲音很微小。我們需要有神的助聽器來幫助我們聽到祂的聲音。以下兩種基本的屬靈操練,可以幫助我們加強收聽的能力。
從前有一隻烏龜和一隻蠍子講好條件載蠍子過河,但不能螫牠,沒想到游到中途時,這隻蠍子忽然大螫烏龜,結果同被淹死。臨死前,烏龜問蠍子:「你不是跟我講好,你不會螫我嗎?為什麼你這麼不講道理?」蠍子回答:「這與講不講道理無關,我的本性就是如此。」同樣地,肉體的本性也是如此,肉體也是不講道理的,與肉體這匹狼共舞的結果,就是死。
最後以三個P幫助大家記憶今天的主題:
1.Position。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在耶穌基督裡的地位和身份,永遠不要被定罪的事情推出耶穌基督的恩典之外。若我們站對這個位置,就能立於不敗之地。2.Power。我們要天天倚靠聖靈的能力,治死身體的惡行。3.Partner。我們要時常與聖靈同步,不和肉體共舞,順著聖靈而行。三個P其實都跟聖靈有關:聖靈和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女靠著聖靈的能力治死身體的惡行。隨從聖靈的就結出生命平安的果子。所以保羅勸我們:「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6∼18) 最近有一本暢銷書《教天鵝跳舞》(Yes,You Can,Heather!),講到魏海瑟如何得到一九九五年美國小姐的故事。她在一歲半時因生病失去聽覺。雖然專家說她最多只能讀到小學三年級,可是她媽媽不放棄,很有耐心的教她讀唇語和說話,後來她不但上了大學,且芭蕾舞跳得非常好,終於在一九九五年贏得美國小姐的頭銜。她領獎時聽不到台下的掌聲和歡呼聲,母女倆人相擁而泣。後來有人問她的媽媽怎能把一個失去聽力的女兒變成美國小姐,這位母親回答得很有智慧,她說因為我從來沒有放棄過她。聖靈就像這位母親一樣。如果聖靈從未放棄我們,我們為什麼要放棄自己?也許我們覺得自己在靈性上是失聰、失智或是殘障,覺得自己靈命貧窮。可是聖靈永遠在我們旁邊幫助我們,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如果一個從小失聰的孩子,因著母親的幫助,可以走出自卑的陰影,活出生命的色彩,更何況我們是神的兒女,必要因著聖靈的幫助,勝過軟弱,活出豐盛亮麗的生命。Yes,We 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