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本南進(六) 被召的得勝者

周神助牧師 1998.6.28

經文:羅馬書八章31至39節

 羅馬書前八章保羅告訴我們,神呼召我們信耶穌得救贖,且讓我們這些蒙召的人能成為得勝者。得勝的並不是少數人,乃是所有神的兒女都能在基督裡得勝,且得勝有餘。 「得勝有餘」原文就是超級的得勝。整個救贖的工作是如此的完全美好,以致保羅用一句話作了結論:「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v.31)也就是神救贖的恩典好到沒話說! 一、勝過仇敵的得勝者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v.31)詩篇的作者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一二一1)我非常感謝父親為我取名叫神助。記得小學畢業時,老師寫了一句話送給我,說「神助不如人助,人助不如自助。」當時覺得蠻有道理的。經過了四十年,我知道神的幫助才是最寶貴、最完全的。人的幫助是有限、暫時的,但神的幫助是永遠且完全的。 1.勝過生命中的仇敵。羅馬書前面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會軟弱失敗,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是因為我們的生命中有仇敵,那個仇敵是撒但、肉體和世界的引誘。但感謝主,在基督裡面,我們可以勝過仇敵撒但,因為耶穌藉著死已敗壞掌死權的魔鬼。而當我們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救主時,我們的肉體和邪情私慾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保羅宣告說,最大的仇敵──老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神這樣幫助我們,還有誰能夠敵擋我們呢? 2.勝過宣教中的仇敵。我們在宣教的工作上也會遭遇仇敵。大凡建立教會時,仇敵就現身。耶穌第一次提到教會時說,我要建造教會在這個磐石上,接著說,陰間的門不能勝過他。因此我們看見我們在事奉、建造教會、傳福音時,縱使仇敵想要大肆破壞阻撓,但卻不能得逞。 歐帝斯牧師(Audis)前不久來台灣,他分享過去教會增長的理論雖然很好,但仍有缺點。以前的理論是,假若要到台灣宣教,要找比較容易宣教,人心較軟的地方。但他說不然。我們可以靠著主到最艱難的地方去宣教。上回我們提過一位要去非洲宣教的傳道士,儘管當地的宣教士告訴他福音工作極其艱難,他用屬靈的地圖在那裡作策略性的禱告,結果把整個城市翻轉過來。 我們教會要強本南進,作植堂工作,將來要西進,都會遇見困難挫折,但感謝主,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能幫助我們勝過裡面的仇敵,宣教上的仇敵。 二、完全幫助下的得勝者 1.賞賜祂的愛子。當我們幫助一個人時,可能有幾種情況。一、不幫助。二、口頭上幫助。三、實際的物質金錢救助。而神如何幫助我們呢?神乃是把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經文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v.32)萬物的原文是一切。換句話說,神把耶穌和耶穌的一切都給了我們。耶穌為我們流出寶血,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裡復活;將十架的能力以及復活的大能都賜給了我們。祂又把聖靈也賜給我們。在神裡面一切的豐盛都居住在基督的裡面,而我們在基督裡,神的一切都給了我們。神的幫助是何等豐富,我們所得到的不是一點,乃是三位一體的神的一切。 三、勝過控告定罪的得勝者 1.控告──來自撒但、人、良心。在我們的生命當中,因為罪,常感覺被控告和被定罪。但經文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v.33,34) 控告常常來自撒但,撒但最喜歡作兩件事:一是啟示錄中說的迷惑普天下,另一是控告眾弟兄。撒但迷惑人引誘人犯罪,當人犯罪後,牠就控告人。撒但的技倆往往是迷惑基督徒說:神是慈愛的,你犯了多少的罪神都赦免了,再犯一個沒有關係的。可是當你犯完罪,牠就說:你為什麼犯罪,你不是基督徒嗎!大概不是吧,若是,為什麼又犯罪?又發脾氣和驕傲?這些控告使我們灰心下沉,一蹶不振。 有時控告是從人來的。人會講一些話使我們自覺不夠好。另一種控告是良心的控告。但是此處經文說,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流血,為我們的罪死了,祂的寶血赦免我們的罪。因此,誰也不能再控告我們了。 基督徒對罪要敏感,但不要過敏。有些人的良心也成為仇敵的工作。譬如有人看見水龍頭沒關緊,水滴滴答答的流,但因為有急事就先走了。可是愈走愈後悔自責;為什麼那麼自私?一難過就好幾個小時。後來別人去關了,他就覺得別人好我不好,不斷的責備自己。這是良心過敏。其實你若看見就去關緊它,很好。如果沒有去關它,想起來了,就求主幫助你下次看見能去關。並求主寶血赦免你。事情到此就好了,不要讓良心不斷的控告自己,或受人或魔鬼定自己的罪。魔鬼的目的就是讓我們軟弱灰心,我們應該接受神的光照,使我們看見自己的不足,而能夠行義歸正。 光照的目的是要赦免,控告的目的是要定罪。沒有人按鈴申告是為了讓對方不被定罪,但神光照我們是要赦免我們,使我們悔改、從新得力,成為剛強的基督徒。沒有人能夠控告我們,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被釘十架,流血捨命,且從死裡復活了。 馬丁路德有一天在異象中看見撒但拿著一本本子對馬丁路德說:這是你從小到現在所犯的罪。馬丁路德拿過來一看說,是,這是我所犯的罪,然後拿起一枝紅色的筆把這些密密麻麻的記錄劃掉,說,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赦免我的罪。馬丁路德問撒但還有沒有,撒但又去找來一本,馬丁路德一看,又用紅筆把它們劃掉,說,撒但退去,你不能控告我,也不能定我的罪,因為耶穌已經為我死了,我的罪在耶穌的寶血中已經得赦免了。 2.勝過生命中的控告定罪。神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因此沒有人能夠控告我們,定我們的罪。唯有神能審判我們。我們犯罪是得罪神,而不是撒但,因此撒但不能控告我們。我們雖得罪神,但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並在十架上為我們承擔刑罰,所以神不定我們的罪。我們自己也沒有權定自己的罪。感謝主,我們在基督裡面可以完全的得勝。 3.勝過宣教中的控告定罪。撒但最會藉著人來控告定罪。耶穌就是被控告,後來被釘十字架。保羅在傳福音宣教時也被控告,他被控告是瘟疫,是擾亂天下、迷惑人的。但保羅說沒有人能控告神所揀選的,沒有人能定我們的罪。下週六、日是中國主日,孫亦因牧師夫婦將在我們當中見證神。他們在文化大革命時都被關被抓,一關就是十幾廿年。王明道、倪柝聲也都被控告被定罪,但是他們在監獄中都仍說,沒有人能定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死了。儘管他們被關在監獄裡,但是他們的心卻是得勝的。 我們的宣教工作要強本南進,仇敵會來干預,我們也可能被控告,但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知道在主裡無人能控告我們。 四、勝過患難、困苦、逼迫的得勝者 神的幫助使我們能夠勝過患難、困苦和逼迫。神的幫助是出於愛,祂把祂的兒子耶穌給了我們。可是,當神這樣幫助我們以後,我們不一定就一帆風順,沒有困苦災難。 1.保羅在患難中的得勝。保羅說神幫助他,使他成為一個宣教的人。接著又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v.35∼39)這些都是保羅的經歷。他為了福音被鞭打,打得皮開肉綻,也被棍打,石頭打。人拿石頭打他,以為打死了,就把他拖到城外。另外,他坐船也遭遇災難。儘管如此,保羅仍說,沒有人能叫我與神的愛隔絕。 3.不能隔絕的愛。神幫助我們、愛我們,我們未必就一帆風順,仍可能有苦難逼迫,但這些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經文說:「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v.37)因此我們能夠成為超級的得勝者。保羅說無論生或死,藉著對神的信心和倚靠,天上地下任何事情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然而有一個人可以讓你與神的愛隔絕,就是你自己。若你不倚靠神、不相信神,就會與神的愛隔絕。所以信心和倚靠是非常重要的。神救贖的恩典是完全的,祂的幫助也是完全,好的沒話說。但是,如果我們不肯接受,這一切都是徒然。假如我們願意信靠愛我們的主,就沒有人能夠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本信息講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廿八日主日,由陳玉嬌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