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需要主 講員:劉進耀 牧師 經文:羅三:21 ∼ 26 ========================================================= 馬丁路德的改教,是因為從聖經的真理,發現基督徒是因信 稱義。人雖不聖潔,但上帝仍恩待我們,使人白白稱義。在羅馬 書保羅說到連一個義人都沒有,人的內心污穢惡毒,在律法中是 有罪的,沒有一個人可以因行律法而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 法本是叫人知罪,在21節保羅提出了解決的方法,就是用神的 義來解決罪的問題。 人的義是指行正當的事,人與人之間應有義的存在,才會做 出正當的事,但人的義是有缺憾的、不足的,而神的義是完美的、 無法替代的、絕對的、毫無瑕疵的。舊約時代的猶太人守著律法、 先知的教導卻無法達到神的義,正證明了人無法靠著自己來成就 神的義,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顯明,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 的信,就可以得著 神完全的義。 為什麼人人需要主?因為人都犯了罪。人本有上帝的形象, 卻因罪破壞了的上帝的榮耀,虧缺了 神,需用神的義來補足。 22節講到沒有分別是說無論是誰,任何種族,只要信就得到神 絕對的義,神不再看你的罪,使人得以稱義。在律法以外顯明上 帝的義。 23節為什麼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要對付人的罪,人若沒 有上帝的義,即使做出義,也不被視為義,因為只有上帝的義是 完全的。 24節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因著人的信,使人白白稱義。人 犯了罪要付死的代價,永遠與神隔離,但因著神的恩典,使我們 不用付任何代價,藉著耶穌基督因著信,就可以白白稱義,主耶 穌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因信使神的義顯明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 得以被稱為義。 25節是顯明神的義的過程,基督的挽回祭是在施恩寶座前 甘心樂意奉獻的贖罪祭。耶穌基督為每一個人付特別的代價,用 重價贖回我們。但我們未必比任何人強,未必不會犯罪,這些罪 得 神釋放、洗清,不再記念我們的罪。 感謝神!救我們脫離罪惡,只要認罪、悔改就會有耶穌的平 安進入,過去是靠著律法,現在是有耶穌的救贖在我們身上,因 為上帝不再記念我們的過犯。惟有 神的公義是人所不能的污染 的,是至大無比的恩典。 (本文摘自台中浸信宣道會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