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為貴」ㄧ談促進牧者與長執之間的和諧 講員:曾敬恩牧師 經文:弗四:2-6 《主我愛你》這首詩歌,相信讀者不僅熟悉且在第一次唱它 時,應該跟我一樣曾受到它悠遠的中國鄉土氣息,以及作詩者心 中深層那股強烈的「願意」所打動!歌詞說著︰ 主我愛你,主我愛你,你是我恩主曾為我死。(重複一次) 從今日起,從今日起,將我身心完全獻給你。(重複一次) 不再是我,不再是我,乃我恩主在我裡面活。(重複一次) 事實上,這首詩歌的寫作歷程,正是一位傳道人與教會中的 領袖,突破彼此不能同工的關係一起從谷底翻升的見證。這位佚 名的中國傳道,從神學院畢業後,懷著滿腔熱忱應邀到一所小教 會牧會,那裡只有十位不到的會友,他立志要使教會在短期內增 長到五十人。可是他努力了,二年也過去了,教會依然只有那些 老面孔,灰心之餘堅辭教會的傳道,不顧會友的挽留,帶著簡單 的行囊離去。他走在路上心中難過極了,那時聖靈就光照他說︰ 「這二年來教會的事工,根本是你自己在作主,不是耶穌在作主; 你要求信徒的是與你同工,根本不是要求他們與主同工!」他在 受到責備後大大懊悔立時淚流滿襟,當時寫下一首短詩,並且立 刻動身回教會。 未料當他回到教會時,有幾位弟兄姊妹還留在教會裡,為著 過去二年來未曾與傳道人好好同心禱告、齊心服事、忠心傳福音, 而迫切流淚禱告著。於是他也加入他們一起禱告、彼此認罪,立 志為教會的事工同心盡力。因著傳道人與信徒的同心,那個教會 果然從此大大興旺。並且那位傳道人終其一生,未再離開過那個 教會。而當時他所寫的詩,後來配上中國曲調就成了這首深深觸 著人心的《主我愛你》。(頌主新歌第四五五首) 「和諧」在今日的台灣,似乎成了人人夢寐難得的寶貝,社 會中暴力充斥,校園中也是暴力不斷,家庭暴力亦時有所聞,似 乎連教會也已漸不能例外。教會傳道人與長執之間如何建立和諧 的關係,除非在真理上已經變成異端之爭,或是真的某一方有極 嚴重的傷風敗德,帶給教會無可挽回的損傷,必須採取「壯士斷 腕」的行動外,或兩造之間已存在著不可挽回的裂痕,且已經走 到「視若陌路」、「形同水火」、「你死我活」的絕路,和諧的 關係仍可以恢復,再深的誤會只要它真的是一些誤會,是可以冰 釋的。當然任何再大的難處,只要雙方都肯再給聖靈與對方一次 機會,誠心接受聖靈的責備與管教,沒有什麼傷害是神不能醫治 的,也沒有什麼裂痕是神不能彌補的! 筆者才書疏學淺歷鍊有限,在此庶為野人獻曝,為在溝通不 良或會議桌上多少有不通之難的牧者長執間,提供一點的原則、 偏方,若能「揚湯止沸」兼且「釜底抽薪」,雙管齊下既「抓漏」 兼「治症頭」,也是美事一件! 傳道人與長執之間,若是會有不和諧的狀況,或常在會議桌 上「捉隊廝殺」,已可以看出平時的相處,也必不怎樣融洽的端 倪,至多只是在平常裝著「相安無事」。這也表示在會議的「裡 裡外外」,會議的「前前後後」已經潛藏著暴發衝突的危機。如 何有效地防範或消弭,大致上應可分為四部份來進行︰「會前」 、「會中」、「會後」與「平時」。 一、會前重溝通 會前要儘早確定開會的時間、地點及主要討論的主題內容, 至少於一週前要發出通知給長執。開會前一天再通知一次,提醒 大家準時出席,並在重要議案上多作事前的溝通、瞭解,免得在 骨節眼上或因共識不足或因臨時起意,滋生案外案而徒增困擾。 所有與會者要及早騰出開會時間,務必準時出席。重視自己 職份,收到開會通知(內應附上開會議程) ,應即詳加研看。隨即 將自己的意見寫下來,以便開會時提出討論,為開會的過程順利 禱告。應盡量將自己的意見,詳加說明。事前無妨與其他長執及 牧者進行溝通,以便取得共識,並能節省開會時間,提高開會效 率,享受融洽的開會氣氛。如事前不克出席,應提早通知主席, 並將自己意見逐項向主席說明。必要時 (依各教會執事會之議事 規則,若有載明) 可指定長執中的一位,代表發言、投票。一但 作成決議,無論與自己意見是否相左,均應同心協力完成之,以 榮主名。 二、會中重傾聽 基督徒在台灣的社會似乎也多少染上了,死要面子的毛病, 常在會議場上,會為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爭個你死我活。有時 爭到面紅耳赤失去理智,甚至會存著「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兩敗 具傷的心理。有時甚至也會有一種的堅持,把面子看得比真理重 要,這當然也是錯的。如果我們基督徒只習慣於在基督與外邦人 之間做「作光、作鹽」,反倒忽略了當基督徒之間有了爭議時, 也要演出的「光」與「鹽」的角色,那麼我們在自己人之間若都 發不出明光、吃不出鹽味來,在這個十分麻煩的世界中,又怎能 活得叫人看來像基督呢?!若在會議中,忽然已經查覺火氣大 了、麻煩近了意見多了、立場硬了,趕緊叫暫停,先一起還個 禱告,然後再發動議事列車。開會時應遵守議事規則,並且尊重 別人的看法,勿過份堅持己見。 牧者與長執在會前若沒有好的溝通與默契,即使在會議進行 中彼此都很用心去傾聽,效果不僅會大打折扣,而且身心也都會 很累的。然而,若事前沒溝通,會中又不肯傾聽對方所陳述的意 見,所耗的時間與所獲致的效果一定是成反比。在協談原理中, 有一條最重要規則就是,要擁有「傾聽者的耳朵」,因為任何人 都一樣,只要你肯用心聽他,在意識中他就把你看待成他「知心 朋友」。當朋友彼此在談心時,是不容易吵起來的!朋友是可以 透過溝通、妥協、禮讓、互諒,而達致皆大歡喜的結論的。 議案亦有輕重緩急之分,依筆者經驗建議其優先秩序為:急、 輕、重、緩。因為「急」者迫在眉睫,爭取時效。「輕」者容易 通過,多穫得一點成就感,多培養一些共識,在重要議案上才不 致於唇槍舌劍。「重」者因為重要性很高,但可能並不急在一時, 一方面要慎重處理,另一方面要從長計議。「緩」者既不急,就 可安排在議程後面,時間充裕可進行討論,若是時不我予,則可 延至下次會議時重新安排優先秩序。 三、會後重和好 孔夫子不也說過「其上也爭、下也讓」嗎!牧者與長執之間, 或部份長執與牧者在會議間,各有過相當的堅持後。既已達成了 結議,我們彼此就要「收刀入鞘」,不能老是整天累月的「忐忑 不安」,心中極思如何在下次會議中「翻案」、「報一箭之仇」、 「整死他,至少叫他難堪了台」,教會議會又不是鬥爭大會,基 督徒又不是共產黨,幹嘛?即使在教會的議事中,也要在聖靈帶 領之下來共商大計。有了結論,若有人的意見未見採納,提議者 要有雅量,接受大伙的看法,既是眾(多數)人以為美的事,我們 就要留心去做!意見獲得通過的也不要自鳴得意,因為這是在辦 神的事不是在辦人的事。不懂得謙卑的人,無論他是牧者或長執, 他的領袖位置是「很難屹立不搖」的,不要忘記經上就提醒我們︰ 「驕傲在敗壞之先」。 四、平時要培養彼此的認知與默契 正因為平常可能在牧者與長執之間,互相的走動不夠。這不 是為了奉承巴結,而是建立溝通的模式與共識。牧者、長執也要 有定期的半日、一日以上的靈修會,我們不都說︰「路遙知馬力、 久處知人心」,既都是神所呼召的、會眾所票選認同的、自己所 甘願擺上的,還有什麼不好或不能讓人知道的呢!彼此平常除 了要探訪會友、慕道友,當然不要忘了還有一起同工作戰的戰友, 偶而互訪時不要「空手道」、「兩串蕉」,也是很人情人味的, 您說是吧! 為了在平時就能培養有效而友善的同工關係,在議事及教會 事工計劃的討論上,可以避免「走火」,筆者在此謹奉上「和」 字箴言給各位在國度事奉上有份的牧者與長執︰ 說話要「和氣」,態度要「和善」,心中要「和平」,言語 要「和衷」,臉色要「和顏」,待人要「和藹」,得罪之處要「和 解」,平時相處要「和睦」,與人相交要「和悅」,同工之間要 「和諧」,意見紛陳要「和議」,再急的事辦來也要「和緩」, 大家幹起活來要「和祥」。果真能如此一番同舟共濟,牧者長執 才能不分時地「合作無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