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聖潔】光明與暗昧 •經文:腓立比書二:15-16;約翰一書:9 •金句:『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 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以弗所書5:11-12) 有一個人到速食店裡買炸雞,準備稍晚約會時和女友大快朵頤。當他離開 速食店到達野餐地點,打開紙袋發現,裡面裝著的竟然是一大包現金--足足 有美金八百元之多!   出人意外的,他馬上把錢放回紙袋,開了車回到速食店。這個人走到櫃台, 把錢擺在台上,立即贏得店裡全部人的讚美與掌聲。 炸雞店的店長尤其感動不已。他說:「讓我打電話到報社去,我一定要把你和 你女友的照片登在報紙上,你是我見過最誠實的一個人。」   那個人一聽要上報,臉色大變。「喔,不,不,你千萬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他說。然後他靠近店長身邊,在他身旁細語:「是這樣的,那個跟我約會的女人 其實並不是我的妻子,她是,嗯,別人的太太。」   尋找一顆光明的心比找回失去的錢更難! •默想:克敵之最上策是用聖潔作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