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地昏昧」 敗壞門風罪該死? (1996.4) •經文:太五章1-12節 •金句:無論誰都不可以惡報惡〈帖前五章15節〉 最近在約旦發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議的家庭悲劇。 一個六十歲的婦女因四十年前「敗壞門風」,不顧家裡反對,與自己所愛 的人私奔,結果在四十年後被弟弟及姪子尋獲,並遭射殺,而法廷在最近判處 了兩名兇嫌死刑。 這名婦女是在一九五五年逃家的,當時這名射殺她的弟弟只有十一歲,四 十年後的去年,她的弟弟與姪兒得知她的住處後,便前來找她。可憐的姐姐一 點都不知道弟弟與姪兒是來索命的,還很親切的招待他們。沒想到她接待的是 死神,就在她高高興興的準備與弟弟們回家時,她的頭部中彈了。不久,行兇 的弟弟與姪兒把屍體放上了車,開到警局自首,隨後俯首認罪。 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一個四十年前只有十一歲的小弟及一個從未見過面 的姪兒,會對這件事情這麼懷恨?這個「恨」可以強到即使花四十年的時間, 即使難逃法律制裁,也一定要「雪恥」? 據警方統計,單是一九九五年一年中,約旦就有二十名婦女因「敗壞門 風」,而在家族「維護名譽」的罪行下喪生。這些把「維護家庭聲譽」看得比 親情還重的人,寧願犧牲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那是愚蠢、可憐,還是被恨蒙瞎了心眼?世上有什麼恨是不能解的?何 況是自家人呢?向這樣,害人又害己,陷在自己所結的網羅中,所為而來?難 道就只為了那虛浮的「名譽」嗎? •默想:一旦立志為主而活,屬世的困擾必如影隨形。 - 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