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0年美國經濟蕭條的時期,一天,警察以竊盜罪嫌扭送一位老人 到紐約法庭,這個老人因為飢餓偷了一條麵包。很巧,紐約市長佳 迪正好在法院指揮,便充當法官,以便接近市民。他聽完警方的控 訴,判處老人罰金十美元。因為法律有它的尊嚴,不容任何人踐踏、 破壞。之後,市長從口袋裡掏出十元代替老人交納罰金,然後轉向 法庭內其他的人說:「我們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竟然對一個 飢餓的老人,沒有及時伸出援手,迫使他不得不去偷,我判定在場 的民眾每人罰金五角。」市長親自用自己的帽子去收取罰金,一共 收到五十元,市長就轉交給那個老人。被告一時目瞪口呆,滿心感 激含淚步出法庭。 |
•默想:神使人在危急中,轉危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