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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裡的印記 曾敬恩牧師 經文:以弗所書一章11-14節 引言 談到救贖,就想到「歸屬」的問題。因為憑著「印記」才能斷定「誰是誰的」,講得更簡單的話,就是「隨身攜帶的物品」。或許有人聽過從前有一個窮小孩,靠賣油條養活自己和他瞎眼的奶奶,有一天早上正當他快賣完油條,瞧見有一大堆人環著看賣狗皮膏藥的練把子。他也圍過去,未料才一下子,他往口袋一摸,賣油條的錢被扒走了。他急著就喊出來:「有人扒了我的錢。」,那賣藥的,當場不准任何人走散,全都帶到官府。據說縣太爺吩咐拿一大盆水出來,要所有當場的人,把身上的銅版拿出來,投入水中,若是沒有油漬的可以當場取回釋放。不一回輪到一個人,他把錢往盆裡一投,一大片油漬立即浮出水面,於是當場逮到了扒手,這些錢正是賣油條的小孩被扒的錢。 本論 我們在基督裡,除了上週我們講過的至少有七樣屬天的福氣之外,最後這一樣「印記」,更為重要。我們出外時都要隨時注意自己隨身攜帶的東西,證明自己是誰的證件,也是非常要緊的。 在我們與基督之間,要有不能分割的歸屬關係,以下幾件事是不能缺少的: 一、互為基業(11節) 我們與神怎麼會是互為基業?基業又是什麼?基業其實就是「擁有」,當一個男孩愛上一個女孩,直到女孩子含笑點頭,還不穩靠。要一直到雙方家長同意之下,把戒子戴在含情默默的女孩的右手無名指上,這男孩才算鬆了一口氣,並且在心中說:「她終於屬於我的了!我擁有她了。」其實這也是兩方面的,因為這時候,這位不太說話的女孩,心中也同樣說:「終於被我逮到了,這下你跑不掉了!」 我們與神的關係,比較像父親與孩子,更簡單的就是主人與財產,聖經說:「我們也在祂裡面得(得或作"成") 了基業。」。我第一次出國是到韓國,在海關的檢查行李時,因為護照上寫的是是中華民國,所以他們仔細翻個不休。做了中國人的行李實在沒面子,如果行李自己會說話,它看著一起飛來的行李,屬日本人、美國人、英國人的行李都一件件過了關,只因屬於不同的主人,待遇就差那麼多。 但外觀相同的一件行李,若主人是日本人、泰國人、台灣人、大陸中國人、美國人、印度人、阿拉伯人,裡面的東西也一定不一樣。一個人若是屬於基督,或是屬於「世界」,他的裡頭的東西絕對是不一樣的。偏偏有許多的基督徒的「裡面」,是五味雜陳。甚至是到了禮拜天,把平常的東西全倒出來,重新裝進去一堆能帶到教會的。一回到家又把平日的心思意念又「裝」回「裡頭」。這樣真的能算與主是互為產業嗎? 二、猶太家首先蒙恩(12節) 保羅所說的:「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簡言之,從前猶太人以外的人,常看著猶太基督徒,想看出他們在生活中有什麼德行?與他們交往有什麼盼望?所以保羅就說,一方面是因為猶太人先聽到福音,又因為我們親身的經歷,知道自己原是不配的人,感到祂的慈愛廣大。當一個嘗過主恩滋味的人,讚美神的救贖主時,祂的恩典就從人的口中得著稱讚。 這奇妙的恩典,如果能透過我們自己的生活,使人感受到我們的誠懇、真實,又藉著我們的見證,與他們的相交達到「生命」的接觸,則上帝的榮耀將更真實的彰顯出來。目前我們仁愛堂在社區的工作,還只能算是在「生活」的層面,期望有一天能達到「生命」的接觸,因為只有生命的層面才能影響改變生命。 三、聽聞真理、信了基督、受了聖靈(13節) 如保羅在羅馬書十章十四節所說:「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福音從猶太人先得著後,應證是美善的,再透過像保羅、彼得、西拉、巴拉巴這樣生命優美的猶太基督徒傳出來,如果當時傳福音的人,他們的品性像李師科、高天民、陳進興,或是像義大利的黑手黨,美國的三K黨,基督教的救恩能得著稱讚嗎,今天還會有基督教嗎? 保羅將這先給了猶太人的福音,又在猶太基督徒身上得著應證與稱讚的救恩,分給了外邦的基督徒。猶太基督徒先得著了在基督裡的盼望,然後又將這有一天可以得著救贖成為天父上帝「行李(財產)」的盼望,分給外邦人。所有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非猶太人,都必須經歷「聽」「信」「受」的三個階段,就是「聽了真理」就是福音的道,「信了基督」就是我們生命的救主與主,「受了聖靈」才能從生命裡改變我們,使我們在生活中彰顯認識祂的榮美。當然「受了聖靈」,不僅是為今生的生活,應證我們生命源頭,是來自這位行奇事的造物主,還有一樣功效是為將來預備的,就是: 四、聖靈是得基業的印記(14節) 當主的日子滿足(主來的時候到了),神的百姓都要聚在一起,陰間與撒但的權勢再也不能轄制屬祂的百姓。怎樣證明我們與天父上帝是互為歸屬的呢?當保羅第一次以一個囚犯的身份被帶到羅馬,他當時還在上訴中,所以罪刑未定,有自由與任何人往來,只是被拘禁在一定的住所。他見當時在羅馬城裡,來往的人竟然有三分之二都不是自由人,都是有「歸屬」的。是屬於別人的財產(就是產業或基業),不管他們是勞力的、有知識的、管家的,都在路上為他們的主人辦事。他們有些是自己因為生活無依把自己賣了的,也有是生來就是奴隸的,因為他們的父母已經是奴隸,還有一些黑人是被綁架來的奴隸,也有一些北方人、東方人、阿拉伯人,他們是因為打敗戰被擄來的,在他們的額頭上,都有主人家的印記。 保羅不禁要問自己,他們有他們的主人,哪我呢?他們額頭尚的標誌證明他們是屬那一個主人家的,我要有什麼印記才能證明我是屬天上的基督的呢?豈不是「常住我心的聖靈嗎!」聖經中這裡用「質」或「憑據」來表明,因為耶穌已為我們付出救贖的代價。 結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曾說過:「凡在人前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你知道這意思了麼!除非你有聖靈的印記像羅馬的奴隸在額頭上,也有聖靈的內住與管理在我們的心中,否則我們憑什麼證明「我們是與基督是互屬的呢」!你與天父上帝互為歸屬的憑據,今天在那裡呢?如果我們都是屬基督的,我們是祂隨身的「行李」,那麼我們的「裡頭」就應該有祂所喜歡或是祂所需要的物品。如果有人自稱是屬基督的,但是一打開他的裡頭,卻發現:該有的一樣也沒有,不該有的倒是樣樣齊全。這樣的人,怎能進神的國呢?所以我們要照主的意思,在生活中謹慎渡日,也要將神所賜下、主所喜悅的全都放在我們的心裡,凡事遵照祂的意思行。我們就是屬祂的人了,我們將來將與基督互為「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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