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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基督教信仰中非常重要,它是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標準。使徒約翰特別強調「神就是愛」,真正愛神的人,必定在生命中流露出愛,這樣的愛使人得以完全,以致能把懼怕除去。 懼怕是最折磨人的,偏偏生活裡充滿了令人懼怕的事:怕考試失敗、做錯事怕受責備、怕在友儕間不受歡迎、怕沒有人愛、怕不懂得去愛……小事大事,都能令人惶惶不可終日。難怪約翰說,懼怕裡含有刑罰。 要得到免於懼怕的自由,人必須先懂得愛別人,不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忘我」和「捨己」是愛的最高表現。 第二次大戰期間,一位波蘭神父以愛驅除了懼怕。事緣神父被囚的集中營牢房裡,有人逃亡了。按例要隨機抽出十個犯人,送到「死亡之屋」活活餓死作為懲罰。這時候,其中一個人哀哭顫抖起來,因為他不想死,他還想再見妻子和兒女。瘦得剩下皮包骨的神父站出來,淡然說:「讓我代替他接受餓刑吧!」在「死亡之屋」裡,神父不斷鼓舞其他九個人,領他們一起祈禱、唱詩,伴著他們走最後一段路。直到第十六天,神父才安然離世,卒年四十七歲。 連死亡也不怕,生活裡還有甚麼值得恐懼呢?那位神父效法耶穌,以生命活出了「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平常人不必以犧牲生命來達到愛人的目標,只要做到「多想別人,少想自己」,我們已能從懼怕中釋放出來,成為免於恐懼的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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