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的幸福       

陳濟民院長
經文:馬太福音五章一至十二節

幸福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想要的,但是在人生中,我們會發現:有許多時候是我們笑不出來的時候。當我們病了、要開刀,我們會覺得笑不出來;當我們家裡的人│特別是年輕人忽然間有意想不到的疾病,甚至他們前面的路好像從此要終結了,這不是我們自己想要經歷的時候,我們也會感到笑不出來;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做許多的好事,在公司中盡心盡力,卻發現自己得不到什麼好處,這個時候我們也是笑不出來。
耶穌基督在這段經文中向我們所講的「幸福」,確實不是我們是世界上的人所認為存在的那一種幸福;並且耶穌基督所講的那一種幸福,確定不是我們在人世間可以找到的。因為耶穌基督在這段經文中所講的幸福,是一種與環境無關,甚至可以超越環境的幸福。當我仔細地去念這一段經文時,讓我很驚訝的是:在耶穌這段出名的「八福」的講道中所敘述的各種境遇,並不是我們認為幸福的。相反的,當那種環境出現時,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會下一個結論,就是:我真倒楣。
耶穌基督所講的那種幸福,實在是太不可想像了。第一,耶穌基督所講的「虛心」並不是指好的道德、謙卑的心態;耶穌所講的「虛心」是指:我們在世上的生活,其實是讓我們在做一個討飯的,並且我們也知道,我們已經淪落到了做討飯的情況。作為一個討飯的,怎麼能夠有喜樂,怎麼會是一個幸福的人呢?
耶穌基督所講的第二種幸福,更是奇怪:「哀慟」的人有福了。這裡的哀慟不只是我們偶爾留下幾滴眼淚,而是真正的嚎啕大哭。會讓我們嚎啕大哭的,必然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像是九二一地震等等。這種時候我們怎麼能夠快樂高興,怎麼能夠覺得我們是有福的人呢?世界上的人給我們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讓我感到更驚訝的,是耶穌基督最強調的第八個福。祂在講完第八福後,還用好幾句話來強調這種人是真正有福的。「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什麼是為義受逼迫呢?耶穌在這段經文中的解釋是:有人因為我的名辱罵你們;因為我的名捏造各樣的壞話毀謗你們。只因為你是一個基督徒,人家要辱罵你。這恐怕是我們每一個人絕對受不了的事情。但是耶穌基督在這一段經文中給我們一個很清楚的信息,就是:這一些惡劣的環境情況,其實不會讓我們成為沒有幸福的人。相反的,它可以顯出我們是真正有幸福人。因為我們知道這一些東西是真正有福的現象,所以我們可以歡喜快樂、雀躍若狂。
我們可以高興快樂,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在這一切遭遇當中,我們可以真正體驗到上帝還活在這個世界上繼續作工。耶穌基督說一個人在先前所提及的惡劣的環境中還是可以覺得幸福、還是可以狂笑,並不是因為這些事情本身是好的,而是因為上帝會在這一事件上做改變、扭轉的工作。上帝會讓我們在原本覺得倒楣、笑不出來的時候,轉為歡笑。
聖經裡有兩個很有意思的故事。第一個是我們很熟悉,但許多時候常忘記的。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因為行上帝國公義的事情,被人視為魔鬼頭,最後要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也知道這是祂人生的結局。雖然那是一條很恐怖、世人覺得無法走的路,但是當耶穌與眾門徒吃最後的晚餐,告訴他們自己不久就要走上十字架的道路後,他們在屋子裡最後做的一件事情,是唱逾越節的快樂的詩歌。
另外一個例子,是使徒保羅在腓立比發生的。保羅在路上為一個被鬼附的使女趕鬼,使女的主人因為無法再靠她圖利,於是發動腓立比人把保羅捉到監牢裡去。保羅為了基督、為了人世間的福利,反倒落入監牢中,實在是倒楣透了。但是聖經描述,監牢裡傳來半夜歌聲。這是聖經中很美麗的一幅圖畫。「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你們應當歡喜高興,甚至可以唱歌!
為耶穌基督所附上的一切代價是值得的;為耶穌基督所受的一切冤枉是值得的。因為那樣的時刻,是我們能真正體驗到人生最真實幸福的時刻。當全世界的人都覺得這是倒楣的時候,當全世界的人都在哀哭的時候,我們可以唱歌,因為我們知道這一切是為了什麼。
耶穌講到幸福的基督徒的人生時,所講的當然不只是這些消極的一面;耶穌也告訴我們,基督徒可以有更好的品格,而這種品格是世界上的人所沒有的。世界上的人不覺得這是可羨慕的品格,但這種品格卻是真正可以改變世界的那一種品格。
「溫柔的人有福了」,「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憐憫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談到「憐憫的人有福了」的時候,我想到一個馬太福音中很出名的耶穌的生平事蹟,若我們仔細去思想這個故事,對現今的世代也非常有意義。故事中,耶穌和門徒在一個安息日經過麥田,他們肚子餓了,就摘了麥穗,用手搓了、放在嘴裡吃。顯然這些人是非常非常的餓了。但是聖經上記載:有法利賽人看見了,就告訴耶穌說:「你的門徒做了安息日不能做的事情了」。法利賽人認為有一件事情比吃飯更要緊,那就是守上帝的律法。
耶穌告訴他們說:你們沒有真正看懂上帝的話,因為聖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歡祭祀。」這是上帝的話。在舊約聖經中還有另外兩個故事。一個是大衛受掃羅逼迫,他們逃進了祭司的家,在祭壇上看見有獻祭的餅。按照舊約的規定,這個餅只有祭司能吃,但是聖經又說,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因為餓了,就吃了那只有祭司才能吃的餅。上帝並沒有因此責罰他們,反而說他們應該這樣做。在上帝的眼中,法律是為著人命,人命不是為著法律。而那些宗教、社會的領導人物認為「人命不值錢,規矩要緊」,就是不曉得什麼叫做憐憫,不曉得什麼是上帝真正的心意。
在這個世代裡,有太多的時候我們不知道什麼叫憐憫;在我們的周圍,很多時候人命是不值錢的。做基督徒有什麼好處?做基督徒為什麼是幸福的?因為在耶穌基督身上,我們自己蒙了憐憫;我們也知道,當我們去憐憫人的時候,不只對自己有好處,更是對這個世界有好處。這就是幸福。這種幸福不是世界上的幸福,而是你真正跟隨耶穌基督的時候,你才能去體驗的。

 

﹙本文未經講員過目,由王如玉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