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愛的心 陳鴻福傳道 約翰福音十三章 今天我們看到約翰福音十三章,這一段聖經是耶穌最後對門徒很重要的教導,從這段經文我們曉得祂教導的重心在要求門徒要彼此相愛,我要用其中的一句話,第35節:「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做為今天信息的主題。
公元2000年剛好是中華福音神學院建校30週年,回顧華神的歷史,我們看到過去那些外國宣教士,為著愛中國而擺上自己的一切,其中戴德生先生曾說過:若有千條性命,不留一條不給中國。果然他用子孫的生命來愛中國。戴紹曾院長就是戴德生的曾孫。 最近羅師母的見證已經出版了,我看完後深受感動,羅師母和羅牧師是會幕堂的創辦人,他們為了愛我們中國人,他們付了多少的代價,至今羅師母一身的病痛都是因為早年為了愛中國人所受的苦而留下的。無論戴德生或是羅師母也好,每當我們想到這些愛我們的外國宣教士,若我們中國自己的信徒不能彼此相愛的話,著實令人傷心,令人難過。 回到聖經,聖經中提到31節:他既出去...,這個他就是指猶大,這段聖經是猶大出去後耶穌才說的話,說到人子如今已得了榮耀。我們都知道這個得榮耀是指上十字架為人贖罪。而且祂對門徒說:我所要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是在說耶穌將要受死,並從死裡復活,然後到父神那裡去。按著這段話耶穌是用命令的語氣所說的:我要賜給你們一條新命...。這個新命令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這是命令!在35節中:「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意思是彼此相愛這件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標記,讓人認出我們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為了明白這段經文,我們也要將前後文的經文了解,也要了解整個約翰福音是在講什麼。約翰福音是最後完成的福音書,前面一到十二章是記錄耶穌在地上三年半所做的事,從十三至二十章卻記錄了耶穌受難之前及到復活那三天所發生的事,禮拜四的晚上吃最後的晚餐,禮拜五被釘十字架,到禮拜天早上復活,二十一章之後就是記錄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對彼得講的話。也就是說最後的這三天成了約翰福音最重要的重點,特別耶穌臨別前最後的交待。 我們看到十三章的前面,開始一連串臨別前所要發生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為門徒洗腳。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並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耶穌如何愛門徒可以從這三年多耶穌所表現的看到,但在十三章當中洗門徒的腳是最重要的事之一。猶太人為什麼在吃飯時要洗腳呢?因為當時的馬路並沒有鋪柏油,當人洗過澡,穿著漂亮的衣服去赴宴時,腳容易走髒,主人都會安排一個僕人為賓客洗腳、擦乾,好讓客人入座。在當天不知是不是主人忘記了,並沒有安排一個僕人為大家洗腳,起先大家也愣住了,沒有人洗腳,大家互望了一會也就只好勉強入席了,耶穌就是在這樣的情況起身為大家洗腳。其實在耶穌為大家洗腳前相信眾門徒是會彼此看一看,沒有僕人在當中,也沒有人承認自己是最小的,沒有人願意出來服侍大家,只好將就入席。 洗腳屬靈上的意義,聖經中提到洗過澡的人在洗過腳後就全身乾淨了,如同浸禮一般,我們雖然受浸歸入主名下,從世界分別出來,但我們今天仍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好像我們的腳還會踩髒,所以基督徒要常常洗腳,更要彼此洗腳,這個洗腳如同在主前悔改,而且弟兄姐妹要彼此提醒,我們偶而有人被過犯所勝,我們要去挽回他、幫助他,這是屬靈的意義。在此,門徒如同洗過澡的人,再把腳洗乾淨就全身乾淨了,而耶穌在此為門徒洗腳是要給門徒一個榜樣,一個愛的榜樣。 我們要一同來思想兩件事情,一件是到底耶穌的榜樣是什麼?一件是我們如何真實的彼此相愛。 第二個榜樣:服侍最卑微的事。腳是我們全身最低下的部分,真正的服侍是不計較這份工作是否高貴,是否卑賤,在美國有個差會的主席,有一天機構中廁所的馬桶不通,那時已經是下午五點多,要找人來修是不可能的,但馬桶不通除了不方便,那個味道也是令人難受的,那位主席並沒有要求屬下200多人中的一個去通馬桶,而是自己去將馬桶中塞住的東西清出,要這樣做當然不容易,但他還是做了,有愛的地方就不會計較。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心甘情願去做的。 第三個耶穌的榜樣是什麼呢?祂接納人,包含接納人最髒的部分,我們通常接納人都是有條件的,都要符合自己的要求,若不符合,接納起來就有困難。耶穌在給他們洗腳的時候是他們最不可愛的時候,因為門徒們沒有一個肯謙卑,都自以為大,而且當耶穌在為門徒洗腳時,其中還有一位是要賣耶穌的,耶穌並沒有因此不幫他洗腳,甚至安排猶大坐在自己的左邊,並靠近他與他說話,但這個人定了意,還是要賣耶穌。 今天我們都是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我們有這樣一個同質性,當然我們的炭火可能熄了,但只要有些炭火仍是燃著的,這個愛,這個熱絕對是可以傳導的。若我們中間有像猶大這樣的人,他不是炭,他是石頭,無法燃燒也不導熱,成了彼此相愛的攔阻,所以必須等他出去之後耶穌才開始要求門徒們彼此相愛,但願我們不是教會中彼此相愛的攔阻。 其次,我們如何才能有彼此相愛的心呢?第一、順服主,遵守主的命令。這裡提到這是個新命令,這是對著舊約說的,在舊約中 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在西乃山由摩西頒布十誡,就是十個命令。而新約是指耶穌用血所立的新約,在新約中,耶穌給我們這蒙恩得救的人唯一的命令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在加拉太書中也提到一切的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之內,所以這個命令是我們必須遵守,而且是無條件遵守的。什麼叫愛主,遵守主命令就是愛主,就是這麼簡單。英國神學家路易士說:除非你愛 神,否則你就無法完全來愛其他的人。 羅師母在一開始並無法愛中國人,在她的見證集中也有提到,要她去愛中國人是真的很困難,直到神的愛激勵她,她才能真實的去愛中國人。她的方法就是順服主,她所受的苦難也幫助她順服主願意遵行神的話。 接納就是接納別人,接納在原文的意思是接受、歡迎的意思,「己」沒有捨我們不可能接納別人進來,所以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我們只有捨己接納才能真正的愛別人。 我們回過頭來看那些門徒,那天晚上當主耶穌脫下外衣,拿起手巾,倒水,然後一個一個的洗門徒的腳,我很難想像當時是一個什麼情景,也不知道前面幾個門徒心裡有何感受,竟然都沒有反應,直到洗到彼得,彼得有反應似乎不太合常理,我想他們可能是還在等那個最小的去做,卻沒有人承認自己是最小的。所以大家一直僵持在那裡,而且因為同門師生,是競爭對手,要談接納別人談何容易,不排斥已經不錯了。 今天這個世代,人對人越來越不彼此尊重,但神的家│教會,要成為這世代的見證只有一條路,就是在愛裡面照主耶穌的榜樣彼此接納。其實耶穌的榜樣很簡單,愛的程度有多少,捨己接納的程度就有多少。在十三章的最後耶穌給他們一條新命令就是要彼此相愛。當然命令是不能問理由的,只有順服,我們要承認我們的心是很小,除非你願意捨己,否則我們常常是一個光景,我們容不下別人,主耶穌捨己的愛捨到一個地步,命都可以捨。當時門徒們卻沒有一個人肯捨己。夫妻之間也是一樣,只要一個肯捨己(應該是丈夫吧!)一切的問題都會解決的。同理,教會中如果都是「己」很強的人,肯定會有許多事情僵持不下,尤其是恩賜比較強的人多的時候更是如此。主耶穌的榜樣就是要我們放下自己,接納別人。 我曾講過一個故事,有一個黑人小孩子,他們一家搬到芝加哥,到了星期日這個小孩子想找個教會做禮拜,他到了一個教會,教會的招待對他說,我們不歡迎黑人,這小孩又跑到另一個教會,教會的人也說我們不歡迎黑人。他又繼續去別的教會,但都同樣被拒絕,他難過的在路邊哭了起來,突然有個大人的聲音問他,小朋友你在哭什麼?小孩回答說我想去做禮拜,但那些教會的人都說他們不歡迎我,那個大人說,他們不只不歡迎你也不歡迎我。小孩抬頭一看那個人竟是主耶穌。 我們不接納人有很多的原因,但你願不願意放下這些,像主耶穌接納我們一樣,去接納別人。我們在同一個教會更應該彼此接納,因為我們是最多「同」的,而且我們是在一個身體(教會)中,互相為肢體,當然該彼此接納。接納的相反就是排斥,我們知道在醫學上器官移植最怕的就是排斥現象,因為不是來自同一身體,是外來的。但我們既然同蒙恩召,互為肢體了,所以不應該有排斥的現象,應該是很自然的彼此接納,彼此相愛,而且是是沒有條件的。 慕迪說沒有人會拿一個破裂的容器去裝水的,照樣神也不會傾倒祂的祝福給一個有裂痕(不能合一)的教會。當年只有十二個門徒就有合一的問題,以後的教會更是有這樣的問題,所以主耶穌必須在最後、最重要的時刻為門徒們的合一禱告。而合一的基本條件就是彼此相愛,一個能彼此接納的教會才能合一,才能把神的榮耀顯明在眾人面前,這樣神才能祝福。
(本文由曾慧琪姊妹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