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順服與引導

陳鴻福傳道
經文:創世紀十三章1-18節

這段經文是亞伯蘭開始蒙召的時候,他來到伯特利附近,而後因著遭飢荒所以又遷往埃及。因他為求活命對法老撒謊,稱他的妻子撒萊為他妹子。因此法老取了撒萊,所以神降災給法老,法老才發現原來撒萊是亞伯蘭的妻子,最後不僅將妻子還他,且給了他不少的財物。此後亞伯蘭又回到伯特利,但由於他與羅得的財物甚多無法同居該地,又因他們兩方的牧人相爭,所以他就讓羅得先選擇要遷移的地方 ,自己則往別的方向去,然後神又向他顯現,再次提到神的應許。


現代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雖說資訊能幫助人們做判斷,但可悲的是現代人反而更徬徨迷失。很多人因此去找大師、風水算命先生來指點迷津。而我們基督徒也常會有個疑問,那就是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雖然,我們拜的是真神而他們拜的是假神,但是如果我們的心態仍然是求好處或大富大貴,那麼我們跟外邦人沒什兩樣。

有關神的旨意指的乃是關乎我們生命的大方向、大原則、甚至關乎永生、全人類救恩與宇宙的結局。而神的引導則是關乎我們信徒人生的嫁娶、工作、生活、重大決策的引導。所以,嚴格來講一般信徒所謂如何明白神的旨意,指的乃是神對我在這件事上的引導。在這裡我們就以信心與順服的角度,從這段經文來看神的引導。雖然,亞伯蘭離我們大約四千多年之久,但從這段經文我們也可以看到人性並沒有多少的不同,而我們也可以從中學習好的而對不好的有所警惕。

在這之前神對人類已有三次的墮落,也受到神三次的審判。第一次是在伊甸園的墮落,人被神趕出伊甸園,男人要汗流滿面才能餬口,女人則要受生產之苦。第二次人類的墮落,神就後悔造人而有洪水之災,惟有挪亞一家得救。第三次則是人類想建巴別塔通天,而神的審判就是變亂人的口音。在人類三次墮落之後,神就決定要在地上揀選一個特別的民族,給他們比較大的恩典,但也給他們比較厲害的管教,來成就祂的救恩。因此,神揀選亞伯蘭,呼召他並且要用他的後裔來作神的選民。

創世紀十二章記載神呼召亞伯蘭出來,也是神要在地上施行祂的救恩而祂的旨意就是要從亞伯蘭開始。呼召是神引導人的重要方式之一,當然神對每個人呼召的方式都不盡相同,而神對亞伯蘭呼召的方式就是向他顯現。而亞伯蘭則以築壇方式來回應神的呼召,表達他的順服與敬拜。神呼召亞伯蘭的內容當然跟神的旨意有關,也是與整個人類得救有關的。也就是應許他的後裔也就是我們每個基督徒能夠承受神的救恩。因此,亞伯蘭才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亞伯蘭的意思神是偉大的,而亞伯拉罕的意思則是多國之父。而神一呼召他,他就順服,但環境考驗他的信心,因為,他到迦南地就碰到兩個問題,一個是迦南人住在那個地方,一個則是碰到飢荒。他的信心有軟弱,下到埃及去,並且說了謊,還好神有保守。當亞伯拉罕受了管教再次從埃及回到迦南地,環境的考驗又來了,這次不僅有迦南人還有比利洗人,而且由於他跟羅得財物甚多僕人也甚多甚至高達上千人,所以那地也容不下他與羅得兩家人。引起雙方牧人的相爭。這回他怎麼辦呢?這時他生命長大了一點,信心也長大了。順服可說是信心的表現,從讓羅得先選就可看出他(一)順服神在他身上的呼召,因為神要他的名為大,成為別人的祝福。因為,他是大的所以要讓小的。再者(二)他順服神在環境上的安排。在飢荒時他沒有禱告求問神,反而用取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次當他被管教後,雖然環境的難處又來了,這次他就順服而做出讓的動作。

從亞伯拉罕的「讓」,第一:顯明他是大、是豐富、他不在乎利益,而在乎骨肉之情。他在一次的失敗、受教訓與神的保守之後,對神信心增加了,所以這時他在乎骨肉之情。如果,教會弟兄姊妹在靈命有成長,那麼就不會在乎世俗的名與利,而會在乎跟弟兄姊妹間的情感。

第二點是亞伯拉罕在乎的是神;因為他曉得神祝福他,並不是靠他的爭,爭來的東西都是沒價值的。神給的東西是爭不來的,這才是最有價值的,希望基督徒都有著這樣的看見。由於亞伯拉罕曉得神要他讓萬人得福,所以,他就不去跟羅得爭,否則要萬人因他得福豈不淪為空談。也盼望弟兄姊妹能在工作、鄰居、親友之間,使別人因自己得福氣。

保羅也在亞伯拉罕的故事中,瞭解到當亞伯拉罕獻以撒時,神顯現並說萬人將因你的後裔得福這句話的真義。因為在其時後裔使用的是單數,指的正是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一生都在捨而不在爭,最後甚至為萬民捨命,作為萬民的贖價。

要看屬靈不屬靈並不難,就看誰在爭誰在讓、誰像耶穌。教會只有屬靈的利益,而屬靈的利益是有著無限豐富,多爭多拿都不會影響別人的,所以我們可以多多爭取屬靈的利益,而不要爭一些世俗的虛名利益。教會弟兄姊妹要效法亞伯拉罕與基督的榜樣,要能捨能讓。正如,保羅所說:「我們雖是貧窮,卻能使人富足。」希望我們都能效法,讓別人得著屬靈的豐富。所以,不要為著世俗的利益而跟人爭。

何謂信心?信心是根據生命對神的認識所願意跨出來的腳步。所有裹足不前的人,所有不順服的人,其實都是對神沒有信心的人。今天很多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的決策常常都是由金錢來做決定,而不是由神的旨意來決定。今天如果要過敬虔的生活,就要學會過儉樸的生活。因為,很多人之所以要爭,乃是覺得自己不夠豐富,也是對神信心的不夠。當亞伯拉罕有這個信心的時候,他就發現神是祝福的源頭,所以他有信心跨出這樣的一步,而就不用爭了,因為神給的會更豐富。

事實上,亞伯拉罕也可以爭,但他卻選擇順服,因此神就向他顯現。基督徒常會發現,每次的順服就會帶來屬靈視野的開闊,帶來生命的突破與更新。在亞伯拉罕順服後,神主動向他顯現,且再次的堅定其對他呼召的應許。 而且還說舉目觀看,這地東西南北亦即包含羅得所選擇的東方都要賜給他,所以只要神應許的,所失去的神還要再給你,且給的更豐富。

曾有人對施洗約翰說,眾人都去耶穌那裡施洗了。他的回答是:「若不是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而在施洗約翰兩千年前,亞伯拉罕就已經明白這個道理了。所以,亞伯拉罕的「讓」,使得神更豐富的旨意得以成就。

「讓」的相反就是爭,這個世間到處都在爭。然而,在神的家中,我們應該懂得讓。羅得是一個懂得爭的人,一有機會就去爭。他爭的結局很不好,因為,到最後他失去神的引導而往所多瑪這個罪大惡極的世間去。所以,他最後的下場,不僅因著當地的戰爭而曾被擄去,最後神降硫磺火滅了所多瑪,而遭致妻喪生子與一切歸於無有的結局。

羅得可說是一個軟弱的義人,不但不能傳福音,反而被社會所影響。自己得救卻不能影響別人,反而在地上與人相爭世俗的好處。正如現在,如果教會沒有影響社會,那麼社會就會影響教會。

神引導人的原則,就是要人明白神的旨意。而一個不在乎神旨意的人,神是不會引導他的。詩篇二十五章12節:「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一個願意遵循神旨意的人才可以尋求神旨意的引導。羅得他選擇自己的好處、選擇自己在地上的利益、選擇自己所要的環境。然而,基督徒應該是在神給我們的環境中學習順服。所以,當羅得會爭的時候,神的引導就失去了。

神的旨意就是要祂得榮耀、也要我們得榮耀,跟這個神旨意相稱的那些神對我們個人在生活上的帶領,那些才是神的引導。羅馬書第八章17節,「神要我們與祂一同得榮耀」這正是神旨意最後的完成。因為神不僅要我們得到救恩,祂救恩成全在我們身上是為著與祂同得榮耀。祂得榮耀是神的彰顯,我們得榮耀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彰顯,這就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神的引導,就要以這個做原則與標準,是成就神的旨意、合乎神旨意的事,就是神的引導。

神的引導就是要人達到或明白祂的旨意,跟祂的旨意有關,且這件事情能使神與自己得榮耀的,這就是神的引導。聖經說:「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也就是說無論事情是如意或不如意,而神仍能讓我們得榮耀、得益處。而不願意遵循神旨意,神不會引導他,萬事也對他無益處。

亞伯拉罕他願意跨出信心、順服的一步而願意讓,我們就看見神的引導更清楚,神的旨意也更進一步的成就在他身上。詩篇十六篇11節『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走在神的引導中來達到神的旨意,這條路是充滿著喜樂的,也是越走越甘甜。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正是神的旨意,而我們所做的每件事,如果跟這個旨意的成就有關,那就是神的引導。

亞伯拉罕與羅得兩個人所遭遇的環境與困難是一樣的,但是由於選擇的不同,其結果也截然不同。在教會中我們要選擇順服神還是要爭呢?一個願意讓、吃虧的人,神會叫你豐富,也會讓所應許的成就在你身上。

 

(本文由陳信得弟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