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再改變

王瑞珍牧師
經文:羅馬書第八章1-17節

生命的改變,不是世界上的政治家可以提供的,雖然有許多政治家也是很誠懇的希望帶給人們希望和改變,但是實際上都很短暫。真正的改變是在基督的國裡面,在基督的話語裡面。這個世界和人生是迫切需要改變的。今天的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信仰,真正的轉機在哪裡?


如果我們只看這個世界恐怕是沒有盼望的,但來看聖經,我們的生命是可以轉變的。從第一節開始來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這裡一開始就講出結論:「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我們人類許多的問題是在「罪」,所有的宗教都在處理這個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承認人是有罪的,是有苦難的。苦難雖不一定都是出於「罪」,但許多的時候是出於「罪」。或有時候是被別人的罪所連累,直接間接的都和「罪」有關。


這罪從神的標準來看是人離開了神,都成了有虧欠的人,結局就是有很多的悲劇和死亡。那怎樣在基督裡不被定罪?第二節說「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神的靈藉著耶穌基督從捆綁中釋放了我,這釋放讓我們脫離罪跟死的律。罪的結果就是死亡,神是生命的源頭,我們離開造物主(生命的源頭)就是死亡。神是公義的,神對罪人是慈愛的,但對罪惡卻是很嚴厲的。第三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這裡提到人想要消除罪惡。但人的肉體是有軟弱的,人的肉體是有罪性的,許多時候明明知道不好,但偏偏又走向錯誤的方向。人不但有內在的軟弱,而且還有外在環境的誘惑,引我們走向黑暗。

人類從來沒有像現今這個樣子富裕過,但也沒有像現今這樣黑暗過。其實人類並不是像我們想像的那麼有本事,我們是有軟弱的。人靠自己是沒有辦法的,所以神叫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擔當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耶穌為我們付了贖價,成為贖罪祭。我們是有罪的,應該受處罰的,本來是我們該死,但是祂卻為我們受處罰、受死。中國人古代就有犧牲的觀念,殺牲畜是代表我們有罪該死,但這些動物替我們死。我們有罪我們自己承受不了,而耶穌為我們承受,祂為我們受死。

約一百年前有一個父親是一個鐵路的管理員,以前的鐵橋是在船要過去時打開來,船過去後,再放下鐵橋讓火車經過。有一天他的孩子在玩開關時把橋給拉起來了,火車來了,若放下橋會來不及救在機器旁的孩子,會壓死他;若不放下橋,疾駛來的火車就會掉到大海裡去。一瞬間,他的父親決定還是放下了鐵橋,犧牲了自己的兒子。雖然內心很痛苦,但卻救了火車上所有的人。這就是一種犧牲,耶穌就是這樣的犧牲。

另外一個故事是發生在日本的集中營裡面,一位美國神父與許多俘虜關在一起,集中營每天都要點名抓一些人去槍斃。有一天點到一個美國兵的名字,這個人就大哭,因為這個人想到他年幼的孩子和妻子,就大哭。神父看見就主動願意代替他去槍斃,而第二天日本投降了,俘擄就不必再被槍斃了。神父救了那個年輕人,這就是基督救贖的精神。這個年輕人後來就一生支持那位神父生前所做的宣教工作,他知道那個神父是效法耶穌基督的精神,為他而死。耶穌基督的代死就如同這樣的情況,本來是我們該死,而祂卻代我們受死。

接下來第四節提到「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罪的定義是什麼?「罪」就是隨從肉體。肉體是上帝造的,是好的。但是肉體是要聽從我們指揮的,而不是我們成為肉體情慾的僕人,讓肉體的情慾成為我們的主人。 一個沒有聖靈、沒有真正悔改的人,情慾是他的主人。神的標準是離開神的義就是不義,離開了完美就是不完美,離開生命的源頭就是死亡。全世界的人如果沒有回轉歸向神其實都是屬肉體的,情節雖有輕重之別,但屬肉體的就是死亡。律法的義是要成就在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我們本都是屬肉體的,但只要悔改接受聖靈在我們心中做主,請耶穌赦免、潔淨我們,願意讓聖靈來管理、隨從聖靈,這樣律法的義要成就在我們身上。上帝不是在為我們做外在的修養,而是在做一個換心的手術。就是把祂的靈放在我們裡面。我們常身不由己順從肉體。許多時候我們知道不好,但仍然去做。這就是第六節提到的「體貼肉體的是死亡,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當我們悔改接受基督,聖靈就進來了,我們就成為一個新造的人。第七節「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上帝是聖潔的,聖潔與黑暗本就不相容,離開神就是罪。平安有和平的意思,福音是與神合好。不服神的律法是主觀的,人的心若遠離神就容易逃避神,亞當一犯罪就躲在樹叢中逃避神,有不服的心。在客觀上人也是「不能服」,在許多事上,人明明知道不好,還是會有故意犯罪的心。「不能服」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不能討上帝的喜悅,是與神為仇的。最後第九節提到一個轉變,「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個轉變點不是自己的意志或是自己的修養,而是基督的靈在我們裡面轉變。

聖靈要藉著聖經的話感化光照我們的心。如果「順從」基督,聖靈就住在我們的心裡了,這樣就像第十節所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這裡說得救的第一步是靈魂得救。心靈因認罪悔改,耶穌已代替我們受「罪」的刑罰,聖靈進來,上帝就看我們為義人,就活過來了。信耶穌以後,靈裡得救,身體、健康也會有所改善,但不是不會生病、死亡。第十一節提到進一步的得救,「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也就是「神」,祂必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第十二節說我們信靠神的人,不是欠肉體的債。我們是有聖靈可以控制肉體。我們不是苦修,而是可以控制、治死不好的慾望。慾望是需要有範圍與限制的。當罪性或外面的引誘來的時候,我們可以靠著聖靈治死罪行,使它沒有作用。我們要順從聖靈過一個豐盛、精采和可貴的基督徒生活。

最後14-17節提到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也不是找一個警察在我們心裡天天監視,檢查我們。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兒子是有特權的,上帝成為我們的阿爸父,是很親愛的親人。你可以隨時找祂,祂因為愛你,決不會覺得被打擾,上帝天天用慈愛吸引我們。
這一章提到十九次的聖靈,16節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可以一同為我們證明,我們的生命已經不一樣了,我是屬聖靈的,我已經得救了。基督是長子,我們若和他一同受苦,我們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和基督一同受苦,是與基督同負一軛,但是,是基督在負責任。我們成為基督徒也需付代價,要經過捨己的過程。活在世上不隨波逐流,有些事情雖是無傷大雅,但有些事情是需要捨己的。受苦是甘願犧牲。原可以好好享受的,為了主的緣故,可能要犧牲享受。也可能為了主的緣故,可以好好賺許多錢的,卻願意為了幫助窮人或奉獻宣教事工而少了一些金錢。為了服事的緣故,也可能受到冤屈、誤會甚至於攻擊…等等。做基督徒雖有時會有苦難,但卻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切都有神同在一起去面對,凡事都有神的恩典。無論遇到多大多小的苦楚,基督是與我們一同受苦,一生可以過得勝的生活。

九一一事件以後,最大的發展是回教宣教加速,基督的國往回教世界迅速發展。這個世界不一定會變好,但許多的宣教士已預備好在各個層面向回教世界宣教。這是一個大爭戰的時代,我們若光看這個世界沒有任何的指望,我們若歸向主,神的靈在我們裡面,我們信主的人就要不斷的轉變。不要仰望這個世界給我們幸福與和平,我們要靠主來面對,無論順不順利,我們都可以活得勝利,活得精采,活出在基督裡的豐富。

 

(本文未經講員過目,由王李素華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