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陳鴻福 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廿八章16-20節
馬太福音十章37-39節

上週是我們廿四屆的宣道年會,所以我們繼續來談傳福音,今天使用這段聖經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主命令的大使命」。特別是第廿節提到「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耶穌復活以後給門徒最重要的一個命令。「吩咐」原文的意思是「命令」,「教訓」就是「教導」,意即「把我所命令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這十一個門徒是主耶穌使用三年半的時間教導他們,經過了三年半的門徒訓練,此時主耶穌直接「命令」他們,在這裡主給他們的大使命是用命令的語氣說的,但是卻要他們「教導」萬民作主門徒。也就是說,信的人作門徒需要有人來作教導。大使命的完成一般來說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傳福音使萬民成為信主的人及教導信者作門徒。大使命這個命令也包含在教導做門徒的範圍。所以一個作門徒的人就是一個傳福音的人。當一個人被教導成為門徒的時候,他們也要去傳福音,也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教導別人成為門徒。所以福音才能不斷的傳下去。原文的意思是「去門徒萬民」,把「門徒」當為動詞。我們今天在傳福音、在許多佈道的工作上果效不彰,信的人寥寥無幾,信主後留下來在教會作門徒的更少。到底是什麼問題呢?讓我們一同來思想:我們自己本身是否真正在作主的門徒?


「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的意思就是「去門徒萬民」。如果我們不是主的門徒,我們如何去「門徒」別人呢?「教導」他們遵守、「教訓」他們遵守的意思是用口傳,也要用「我們的見證」去傳。這些作門徒的是教導神的話,神的話必須在他們身上讓人看得見,這就是見證。其實身教比言教更重要,前一陣子國內的「景文弊案」,許多教育的從業人員涉案,這是一個反教育的例子,成了很不好的示範。

我們今天傳福音很困難,當然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恐怕其中最大的原因是我們沒有見證,或者說我們本身不像主的門徒,所以我們就不可能去「門徒」別人。過去台灣廿、卅年前,鄉村有售大力丸的人,如果售大力丸的人看起來是瘦弱的,即使他的廣告作得再好,相信也沒有人願意相信。電視的化妝品廣告,也總是找皮膚特別好,頭髮特別漂亮的來吸引人。為什麼?因為人要看見。當然人是否漂亮與物品不一定有關係,這只是一個廣告手法。但是我們今天所傳的是真實的福音,如果我們傳福音,但我們本身作主門徒不像樣、不像話,您想他們會信嗎?路加福音廿四章47~48節「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耶穌復活升天後,這福音人要繼續傳下去,這裡提到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使徒行傳一章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的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又再一次提到「見證」,見證什麼呢?從聖經知道就是作主的見證,為主作見證,而且神應許我們「祂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福音的傳遞本身就是見證的傳遞,作主的見證就是作我們是主門徒的見證。在武俠小說的各門派都有一套拳法架式,當他們在對陣時,一擺架式或者出招的樣子及方式就可以讓人認出是屬於何門派,甚至也可以看出是哪個師父教出來的。那我們作主的門徒,能擺出什麼架式讓人看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呢?

今日我們談「宣教」,傳福音給萬民,叫萬民作主的門徒,因此我們自己本身就應該是作主門徒的一個見證。「作見證」是非常重要的。馬太福音廿八章18~20節的大使命透露一個事情,耶穌在復活升天之前,召集這些門徒傳遞大使命的時候說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耶穌取得宇宙最高權威,祂可以命令所有的人,但是祂只命令祂的門徒,因為其他的人不認識、不接受祂。20節提到「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吩咐」就是命令,也就是「凡我所命令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在此也就透露耶穌的命令在祂的門徒身上沒有問題,門徒們接受命令而且他們去遵行。所以當我們說「作門徒」就是可以接受主命令的人,而且是完完全全的接受。過去在軍中當了廿幾年的軍人,我很了解命令是個什麼東西,命令是不需要解釋,命令是沒有討價還價的。今日我們遵守主的話是不是如此呢?20節提到凡主命令的我們都要去遵守,因此凡主命令的,作門徒都要去遵守,然後才能教導別人來遵守。

聖經除了大使命的命令,還有許多命令,在新約中,耶穌強調的只有一個新命令「要彼此相愛」。這是主的命令,命令就是命令,沒有討價還價,沒有打折扣,也沒有高興做就做,或者不高興做就不做,若您在軍中是如此的態度恐怕會出很大的問題。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當讀到這節經文時,發現這段聖經好奇妙,應該說「彼此相愛」這件事很奇妙。因為我們若彼此相愛,我們就是遵行神的命令。從神的角度來看,我們就是在遵行主的命令,就是主的門徒。從人的角度來看,人因為看見我們彼此相愛就認出我們是祂的門徒。所以當我們彼此相愛時,從神、從人的角度看,都證明我們是主的門徒。這是一個神給我們很奇妙的命令。最近選舉各派人馬彼此爭鬥,而各派系他們內部彼此相愛嗎?沒有!都有內鬥。就連台灣那些有名的財團家族,有血緣關係的自家人,為了爭產業也彼此內鬥,只有主的門徒有這樣的記號│彼此相愛,其他的宗教有彼此相愛嗎?也沒有!所以我們感謝主,主的命令奇妙,因為神本身就是愛。聖經告訴我們「神就是愛」。因此神的家│教會│應該是一個充滿愛的家,教會不是社會,是永生神的家。我們一般人的家都很溫暖,上週講員提到「我們是家人」,當然應該是彼此相愛。

不知您是如何教導您的孩子,曾有一例,有一個孩子在沙發之間跳來跳去,他的父親利用這個機會教導他,父親對他說「跳過來爸爸接住你」,後來當孩子跳過來時,父親就一閃,孩子也就跌到沙發上,因為這位父親要教導孩子「任何人不要隨便相信」。當一個孩子到七、八歲時,如果他像小孩子一樣很輕易相信別人,做父母的恐怕不放心讓孩子到社會上去吧!反之,若孩子不容易相信任何別人,父母就發現比較放心,可以讓他到社會上去了。今日社會是這個樣子,但是教會卻不是如此!為何要提「相信」一事呢?「愛是凡事相信」!今天在神的家裡面,我們對我們的弟兄姊妹有這樣的「愛」嗎?有這樣的「信任」嗎?求主幫助我們!我們弟兄姊妹既然都是「一家人」,應該彼此相愛。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提到「愛」的時候說「愛是凡事相信」。如果我們連最起碼對我們弟兄姊妹的信任都沒有,那這還像是一個家嗎?剛才那個做父親,他這樣的教導是不好的,「有愛才有信任」,他正在減低孩子對他的信任。今天我們所作作為,您是在增加人對您的信任,還是在減低?當我們年歲漸長時,我們是會分辨什麼樣的人可以信任,什麼樣的人不可以信任,或者怎樣的人可以信任幾分。若在神家中也是如此,是非常辛苦的!求主幫助我們,先去愛弟兄姊妹,先去信任弟兄姊妹。

今天許多教會福音傳不出去,可能主要原因不在於傳福音的方法不好,或投入的人力、財力不夠、講道不好…等,甚至不是禱告不夠,主要原因恐怕是教會裡面的人沒有彼此相愛。若沒有彼此相愛,也當然不可能在禱告中同心合意。蜜蜂在築巢時,每隻蜜蜂都使用全心全力將其身上的蜂腊分泌出來,同心協力的來築巢,所以蜜蜂的家需要每一隻蜜蜂付上極大的代價來完成。今日的教會,我們彼此相愛,有時也是需要付上代價的。我們承認我們自己不可愛,我們也看很多弟兄姊妹不可愛,但是我們願付代價彼此相愛時,這個家就能建立起來。一位傳道人曾有一回注意到販售螃蟹的小販只是將螃蟹放在竹簍裡而沒有將它們綁住,他覺得很奇怪,後來他請教這位小販,這位小販告訴他「原因是當其中一個螃蟹好不容易要爬上去時,另一隻就會用大鉗子將其拉下來,因為自己也想上去而又因為每一隻都想跑,不願見到其他隻有機會,所以每隻只得乖乖地待在裡頭,永不能離開。」愛是成全,不是拉扯。今日神的家有沒有這些拉扯?有沒有內鬥的事情呢?如果有,我們就不可能活出門徒的見證,叫人看出我們是主的門徒。

再者,若在教會裡,我們不能彼此相愛,這裡就不像一個家了。您也會發現一個現象,裡面的人也想往外面跑。少年監獄曾有統計調查報告,那些不回家及犯案的青少年超過90%都是來自有問題的家庭。因為家庭沒有溫暖、沒有愛,父母離婚、分居、爭吵、冷戰,造成這些青少年不回家,只想往外跑。如果今日神的家沒有彼此相愛的情況,不要說外面的人都拉不進來,連裡面的人也想往外跑。如果我們教會是這種的情形,我們還能指望傳福音把人拉進來嗎?

「愛」可以說是作主門徒最重要、最重要的見證。 馬太福音十章37~38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兩節經文不是要我們減少對家人的愛,而是要我們知道如何用超過愛我們家人的愛來愛主耶穌基督。愛主耶穌超過愛家人,而且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與此平行的經文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5~27節「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起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所以我們愛主要愛超過我們的家人,路加福音還提到要愛主耶穌超過自己的性命(26節),和背起他的十字架跟隨主。可能有人以為因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所以我們有自己的十字架,其實不是這個意思,這是談「作門徒」。路加福音九章23節「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段就解釋什麼是「背十字架」,就是「捨己」。聖經常用平行的意義,上下兩句講同樣一件事。所以背十字架最重要的就是捨己。也就是說我們如果不背著起自己的十字架,也就不能作主門徒。一個要作主門徒的人若不捨己,他不能作主門徒。「捨己」原文的意義是「棄絕自己、否定自己」,而且捨到一個地步是連命都可以捨了。不曉得有沒有人愛別人到一個地步,連命都可以捨了。所以聖經上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這些東西都是相關的。蘇格拉底說要認識你自己,但是耶穌說要捨己。蘇格拉底又說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沒有智慧,什麼都不知道。有點像孔子所說「知之為不知,不知為不知,是知也。」當他知道他都不知道的時候,這樣的人就謙卑了些,要去捨己也是容易的。那麼人怎麼認識自己呢?除非您認識神!一個認識神的人才能夠知道自己的無知,甚至才能夠知道自己的可厭惡。求主光照我們!所以我們才會悔改。悔改是捨己的第一步,當我們悔改信主的時候,當我們看到自己的罪,我們需要神的救恩,那個時候您肯悔改,您蒙恩了、得救了,那是您捨己的第一步。得救以後神對我們的要求還是捨己。

面對聖經這樣的要求,誰能作門徒呢?如果您愛主不能愛得超過您的家人,您就不能作主門徒;如果您不能捨己捨到一個地步好像要把命都捨了來愛主、來跟從主,您就不能作主門徒。這樣的標準之下,誰能作主門徒呢?耶穌曾和一個少年官對話談到永生的事情,耶穌要這位少年官變賣一切所有來跟從祂,這位少年官就憂憂愁愁的走了。祂的門徒在旁邊看傻眼了,這樣誰能夠得救呢?耶穌把答案告訴我們「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16~26)!

「作門徒」就是作主的學生,就是要學主的樣式。耶穌告訴我們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在人不能、在主凡事都能。今天主耶穌對我們一切的要求,可以說都是在人不能,在神才能。所有屬靈的要求,不是我們一個敗壞的人性能做到的。所以今天您要作主門徒,您要作基督徒、要跟從主,常常是要您面對您人性的軟弱,然後在您人性的軟弱裡面、在您失敗的裡面,學習倚靠主。其實我們的信仰很簡單,原先我知道我是一個罪人,我知道我該死的,神赦罪的恩典來拯救我、赦免我、使我免死,而且稱我為義,然後呢?我還是達不到律法的要求,我還是很有可能會再犯罪啊!意思是您還要靠神的恩典和幫助。我們需要神的恩典,需要靠祂來走這條成聖的道路,而不是靠自己咬緊牙關當英雄。今天基督徒不是這個樣子,如果是這樣子多沉重、多辛苦!難怪有許多基督徒一天到晚愁眉不展,臉拉得長長的,作基督徒好沉重哦!不是的!您要靠自己就很沉重,您需要天天來倚靠神的恩典。我們要彼此相愛,也需要神的恩典。為什麼?因為我們裡面沒有愛,還有我們看我們的弟兄姊妹不可愛啊,您愛得動嗎?這個要求會太沉重嗎?但是感謝主!神先愛我們。

約翰壹書四章19節至五章3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我們之能夠愛,就是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也就是神已經給我們這個愛的源頭,就是祂自己的愛,神已經用恩典來幫助我們了。在軍中下一道命令,上級一定支援您、幫助您,讓您去完成這個任務。不像法利賽人一樣,吩咐人守律法,自己一根手指頭都不動。神不是這個樣子,祂今日命令我們彼此相愛,祂把愛先供應我們,先用祂的恩典幫助我們,所以我們做得到,這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因此今天要求我們彼此相愛,不是一個很沉重、很沉重,沒有辦法做到的!我們做得到的,祂不會只命令我們、只要求我們,而不幫助我們。祂不但給我們彼此相愛的榜樣「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十三:34),而且祂給我們愛的幫助、供應我們,用祂的愛供應我們,因祂先愛我們,所以我們遵守主的命令來彼此相愛的時候,我們就能做得到,我們把弟兄姊妹當做家人的時候,我們就能做得到。所以當我們愛弟兄姊妹時,一方面是遵行主的命令,作主門徒應該做的,而且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別人也從我們彼此相愛看出來我們是主的門徒。這時候見證就出來了,我們因著彼此相愛,我們見證了我們是主的門徒,這見證幫助我們使萬民作主門徒。如果我們不能彼此相愛,我覺得談什麼都很困難。我們談奉獻,不曉得您會不會覺得很沉重,如果您不愛這個教會,要您奉獻,那一定是很沉重的。我們談禱告,那也是太沉重了。我們要禱告,要更多的禱告,禱告求神的愛充滿我們,求神幫助我們,樂意遵行神的命令,作主的門徒。

 

 

(本文由溫蕎榕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