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光 - 耶穌

陳鴻福傳道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 -12節

今天是一個很特別的日子,為什麼我會以耶穌是世界之光做題目,因為耶穌來到這個世界就帶給這世界光明。在黑暗裡有光,那角落就變成光明的地方,耶穌就是光來到這世界,世界卻不接受祂,就如同約翰福音所說的。我們剛才所唸的這段經文非常帶有戲劇性,最近熱門的璩美鳳偷拍的新聞,有點像是這段聖經故事的現代版,都是犯姦淫,而且被曝光的事件。聖經中這女人幾乎被石頭打死,現代的這女人也幾乎被媒體判了死刑。我們今天不是要談這個新聞事件,我們要關心的乃是主耶穌的教導,雖是兩千年前的教導,在今天是否仍能幫助我們。

這段經文中,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當時的宗教領袖,他們想藉著摩西的律法來定這女人的罪,從第六節來看「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其實是另外有目的,是為了要抓耶穌的把柄,要定祂的罪。但是結果呢?沒想到因耶穌的一句話,這些人從老到少都一個一個羞羞愧愧的走了。與他們先前來的時候是盛氣凌人的姿態簡直不能相比。為什麼有這麼厲害的改變呢?主耶穌的一句話,比x光還要厲害。x光只能照出身體的問題,它卻能照出人心的問題,不是用肉眼、不是用x光可以照出來的。我們看見這些人被這個光一照,整個情況就改變了。這些人馬上就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罪。沒有辯論,也不用舉證,但他們就一個一個都出去了。今天媒體也是一種光,它可以揭發一些黑暗罪惡的事情,但要做到完全的真實、公正、公平幾乎是不可能的。媒體對人心是無能為力的,反而成為這些躲在黑暗中那些邪淫的人的幫助犯。


聖經告訴我們只有主耶穌是真光,祂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有多大的學問,這個光一照,即使這些做領袖的都一個一個地走了,不管你是哪一種人,面對耶穌這個真光,光照你的時候,你只有兩種選擇,一是接受;一是拒絕。第十二節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節經文是這個事件的一個結論,是耶穌給我們的一個註腳、一個說明。祂是世界的光,我們需要來跟從祂 ,我們就不在黑暗裡走,就可以得著生命的光。許多人生命是黑暗的,你必須跟著耶穌,你跟這些宗教領袖是沒有用的,你今天到教會來不是要跟從傳道人,傳道人也有跌倒的。乃是要跟從耶穌,耶穌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不跟從的當然就在黑暗中。這些人當耶穌光照他們的時候,他們一個一個的走了,他們躲回他們黑暗的角落。有許多人也是這樣,當神的話光照的時候,他們卻不接受,是拒絕的態度,第八章21節說他們的結局要死在罪中,當光顯明的時候,他們不跟隨這光、不願意接受,因為他們的姿態太高。他們是站在一個審判者的角度,當他們被打落、被光照時,對他們實在是一個非常非常大的衝擊。

今天我們以12節世界的光來做今天的主題來講主耶穌,今天這世界的本質是什麼呢?就是黑暗。什麼是黑暗?黑暗就是沒有光。上帝不需要造黑暗,沒有光就是黑暗。上帝不需要造死亡,沒有生命就是死亡。沒有神的地方就是黑暗、就是死亡。離開生命的源頭就是死亡,也只有在黑暗的地方,「罪」才可能存在。有一次法國的電信局有一項新服務,要將消費者的通話明細列出,沒想到消費者一致反對,不希望自己的通話紀錄被曝光,因為法國人外遇情況是十分嚴重的。許多人都活在黑暗的角落裡,當然不希望被曝光。這裡提到的這個行淫的女人是犯罪的,這群猶太人有摩西的法律為何不自己處理呢?因為當時羅馬政府不准,他們有殺人的權柄,其實他們主要的目的是為要抓耶穌的把柄,而且是經過周密的計劃。面對這樣犯罪的女人,只要主耶穌說可以,這女人必被打死,責任追究起來就推給耶穌,而且證明主耶穌恩典的福音,面對這犯罪的女人根本無能為力。若耶穌說不可以,就牴觸了摩西教導以色列的律法,後果更是嚴重,所有的猶太人都要起來反對主耶穌了。所以他們想這下子耶穌死定了。但沒有想到真正的問題不是在主耶穌身上,而是在這些人身上;他們裡面是黑暗的,充滿了殺人的動機與陰謀詭計。主耶穌的一句話,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看見自己是在黑暗中,至少叫他們看見自己是一個有罪的人。這世界的本質就是黑暗,如果沒有神的光照,除了少數明顯犯法的人,像殺人、搶劫、偷盜…外,沒有人會覺得自己有罪的,甚至覺得自己可以當一個審判者,定別人的罪。

以色列王大衛犯姦淫罪時,先知拿單來見大衛,說一個故事,說有一個有錢人牛羊眾多,一天有朋友來,他捨不得殺自己的羊羔,就去找他的鄰居,那鄰居是個窮人,只有一隻羊羔,他卻殺了他鄰居的羊請客。大衛說那個人該死,先知說你就是那人。這給大衛很大的衝擊,大衛就悔改。大衛蒙神悅納並非沒有犯罪,但他知道在神光照的時候悔改。詩篇五十一就是他的悔罪詩。

但經文中提的這些人面對這光的時候並沒有認罪悔改,只是一個一個的走了,所以耶穌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不要以為這些人是指外邦人,這些人是守摩西律法的,在今天可以說是基督徒。基督徒可不可能活在黑暗裡?教會裡有沒有黑暗的事?常常有許多的背後論斷,在背後定人的罪,那都是黑暗中的事,都是見不得光的,甚至有些是存心要害人的。今天害人也許不是用石頭,而是用舌頭。約翰一書二章9-11節「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神的話是對今天的我們講的,我們裡面有沒有黑暗的事情?你是愛弟兄還是恨弟兄?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能瞞得過神媽?

「罪」是古今中外最大的問題,今天教會的不復興,是信徒普遍軟弱,沒有生活的見證,沒有活出光的見證。教會不復興、軟弱,信徒生活失敗其根本的問題一樣是「罪」的問題。我們人貧窮一點、書念得少一些、醜一點、矮一點、不應該叫你自卑,因為每一個人的際遇、環境、天資都不同,你大可以堂堂正正做一個人。只有「罪」叫人卑下。我們看這個女人的例子,為什麼不為自己辯解、抗爭?為什麼毫無反抗,要乖乖地在那裡任人處置? 因為罪叫人卑下,叫人羞愧都羞愧死了。我也常在電視看到當警察抓到罪犯,罪犯通常都遮蓋自己,不能見光。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但犯罪卻叫人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問題如何解決呢?人能夠如耶穌向這個女人所說的「不要再犯罪了」嗎?人做得到嗎?

從這段聖經中,叫我們看見了人的一個困境,就是神頒佈了律法,以色列人守了幾千年,一再的失敗,根本達不到律法的要求。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但是既然律法如此難守,上帝為什麼不改一改,讓人容易守一點,上天堂的人也就多一點呢?耶穌不但不改,還說律法一點一畫不能廢去。律法是什麼?是高標準嗎?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有一個傳道人說律法是神對人最低的要求。可是人的問題是人軟弱,羅馬書八章3節說:「有所不能行」。面對律法,沒有一個人可以守全律法。

我們怎麼辦?特別雅各書告訴我們,只要我們犯了一條,就等於犯了眾條。在約翰福音有兩處提到「不要再犯罪了」。但人這樣軟弱,面對神的律法,人能不犯罪嗎?也許有一個方法就是不要審判,不執行。上帝可不可以不執行?聖經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都有審判,神不會不執行的。猶太人知道石版上的十誡,是神用指頭寫下來的。如果神一定要執行祂的律法,人的困境怎麼辦呢?這些人本來要用摩西的律法來抓耶穌的把柄,結果卻是羞羞愧愧地走了。耶穌讓他們看見他們每一個人都在這樣的困境裡面,他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神的救恩。他們再怎樣聰明都在這樣的困境當中,人沒有答案的。耶穌為何說不要再犯罪呢?既然人在這樣的困境當中沒有答案,這樣這個女人做得到嗎?如果主耶穌沒有做成祂的救恩,就沒有人可以做得到。今天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成就了救恩,叫我們因信可以稱義。這個婦人到底有沒有悔改?我相信她悔改了,因為她離死只有一步,主救了她,難道她還不想悔改嗎?耶穌說:「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耶穌永遠給人機會悔改。今天在教會中我們不要喜歡去定人的罪,要給人機會悔改。

雖然人生的遭遇可能會遇到很特別的事情、很羞愧的事情。但是如果悔改,將來一樣得榮耀。教會不復興最大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沒有真正的悔改。耶穌講不要再犯罪,是要你離開犯罪的生活。今天很多的基督徒聽完講道以後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下定決心離開他犯罪的生活。這是我們的問題。聖經上對這女人罪的審判其實是很明顯就是用石頭打死。但耶穌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耶穌的一舉一動常常顯出恩典與真理。真理就像光一樣,但祂給人恩典幫助你,使我們不會永遠在這樣的困境裡面。

我們生活中難免充滿許許多多的罪,我們不希望遇到這樣的處境,我們才悔改。因為這樣太可怕、也太羞愧了,其實神一直給我們機會給我們恩典。保羅也說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他也有這樣的掙扎。神的話是我們的幫助,祂的話不但光照讓我們看見我們自己的罪,而且祂不定罪。今天祂不斷的給我們機會悔改。耶穌名字的意義就是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如果你不覺得你在罪惡裡,你就不會覺得需要出來。祂就是光,祂光照我們叫我們知道我們今天就活在罪惡裡,你才會接受祂的救恩。約翰福音三章17節告訴我們,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祂怎麼做呢?第一是祂替代,我們的罪怎麼消呢?祂替代。第二是祂幫助;祂用生命聖靈的律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勝過罪。
我們人的責任是什麼呢?如何才能不要再犯罪呢?一個簡單的答案就是跟從主,包括信主、聽主的道。在約翰福音十二章46節「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我們的生活就活在生命、聖靈的律裡面,就活在祂的光中。

今天我們可能不會像這女人很羞愧地被人當現行犯抓去要定罪,但我們卻很可能像這些文士法利賽人,只會定別人的罪,卻沒有看見自己的罪。神的話,目的不是要定我們的罪,乃是要我們悔改歸向祂。我們也不要像這些人,自知有罪後,一個一個離開了。神的救恩是為每一個歸向祂的人預備的。祂一定能夠幫助你活在光明中,活出一個從此不要再犯罪的生活。祂就是光,只要我們跟從祂,我們的生命就能為主發光,來榮耀神。

 

(本文由王李素華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