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 恕

查時政執事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11節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天氣很冷,主卻給我們一顆火熱的心,讓我們來到祂面前,一起來思想祂的話。如果我請大家選一段經文,來描述你在這段時期你所認識的主,你會選擇哪一段?不曉得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經驗,你所認識的主是怎麼樣的一位主,從你常思想的經文就可以看出端倪。如果你在默想的時候,想到的經文常常是有關審判、責難、處罰的經文,那對你來說,你所認識的主一定是一位嚴厲的主,你也會常常活在恐懼戰兢之中,甚至在不知不覺中會影響你以相同的心態來待人處世。

這段經文是我最近這些日子常在思想的經文,所以各位可以猜想並了解到我所認識的這一位主對我而言是怎麼樣的一位主。其實最近我在個人默想安靜的時候,常出現在我腦海中的還有大家所熟悉的浪子的比喻、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還有在約翰福音中所記載的主耶穌復活升天前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那一段經文。所以對我而言,我所認識的主是一位滿了憐憫心腸,一直等待我們回到祂面前的主。不管我們是在怎麼樣的光景裡,只要我們願意回轉歸正,祂總是接納寬恕我們,主也要幫助我,有能力以同樣的心胸來待人處世。

我們回到剛才所讀的經文,特別將最後的兩節再讀一次:
「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深深的被這段經文所吸引,不僅僅是因為好像是描述了一段弱勢族群與當權派的對抗中獲得勝利,也不僅僅是因為描述了一段我們的主如何的以祂的智慧來應對人的刁難,更不是因為所描述的是一段英雄救美人的事蹟,乃是看到我們的主,總是要給人悔改機會,雖然按人的標準看,那怕只是一位犯了罪的婦人,我們的主仍然不放棄。

本來這個事件應該與我們的主沒有關係的,為什麼我這麼說?我們從經文裡,從當時社會猶太人的背景裡,其實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如果按照他們口中所說的猶太人所遵守的舊約律法中的規定,就應該當場將這一對犯淫亂罪的男女拉出去用石頭打死,並且應該是由證人先動手(利未記20:10,申命記17:4-7),因為所犯的罪是猶太拉比所認定的三大死罪之一。不然也是應該一起帶到公會裡或是大祭司面前受審問,像後來主耶穌所遭遇到的一樣。如果要更周全一些的話,由於是羅馬皇帝的屬地,更應該帶往羅馬巡撫那裡去受審判才對,關主耶穌什麼事?從經文中記載原來是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別有用心,不懷好意,是要來試探主耶穌的。主耶穌不但沒有讓他們得逞,同時也沒有放棄機會,仍然給那位犯罪的婦人悔過自新的機會,我們的主就是有這樣憐憫的心腸。主耶穌對這位犯罪的婦人說;『我也不定妳的罪。』並不是表示我們的主認同這位婦人的行為,或者不把罪當做一回事;因此接下去主耶穌繼續的對那位婦人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有另外一種翻譯是這麼寫:『走吧!不要再一直停留在罪中。』當主耶穌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充滿了憐憫,甚至主耶穌不曾問那位婦人是否懊悔,也不曾要求那位婦人要表明改過向善的心,主耶穌不是同情而是寬恕,給這位犯罪的婦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段經文並沒有像聖經中所記載的其他事件或比喻,有明確的結局,比如說,浪子的比喻裡,那位離家放蕩的小兒子,選擇回到自己父親的身邊;也不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那位被強盜打傷的人最後得到了合適的照顧;在這裡並沒有把後來事件發展的結果告訴我們,沒有告訴我們這位婦人做了怎麼樣的選擇,在這裡留下了伏筆,給了我們許多想像的空間。包括我自己在內許多人寧願相信,這位婦人因著得到了主耶穌的寬恕,後來選擇離棄罪惡,成為一個新人。

悔改得救的機會不僅僅是給那位明顯犯了罪的婦人,同樣的在這事件發展的過程裡,我們的主同樣的也把悔改的機會給了那些帶著惡意,要來試探她的,並且自以為義的文士及法利賽人。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除了對那位婦人說話之外,另外一句話是對文士及法利賽人說的。當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聽到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他們為什麼離開出去,因為他們自知也是活在罪中,也是有罪的人,只是不像那位婦人,犯了明顯的死罪。我們的主同樣也沒有定他們的罪,只是藉著這一句話的宣告,給了他們反省的機會,我們的主藉著這句話的宣告,同樣的對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顯出了祂憐憫及寬恕的心腸。這段聖經的記載同樣也沒有告訴我們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知罪之後的結果。但從福音書往後的記載我們曉得這些人放棄了主耶穌給他們的機會。

我們的主不但給犯明顯罪的婦人悔改的機會,給自以為義的文士及法利賽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祂也沒有忘記給那些不自知有罪看熱鬧的百姓機會,在接下來的12節中,祂大聲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要百姓離棄黑暗,選擇活在光明之中。你我對於周遭的人是否有主一樣的心腸,不斷的把機會給人。我們的主就是這樣帶著憐憫及寬恕的心腸,走遍各城各鄉,藉著醫病、趕鬼、教導人,傳講天國的福音,給人悔改歸正的機會。

我們回到這段經文,這是發生在聖殿裡的事,這是一件奇怪的現象,也是我百思不解的,這些熟悉律法的人竟然敢在聖殿裡試探耶穌,雖然他們那時還不認識主耶穌。想到聖殿就是神的居所,聖殿是猶太人獻祭的場所,是獻上贖罪祭的場所,是感恩的場所,是禱告的場所,是教導的場所,但到了主耶穌的世代,好像有點變了,我們看到有買賣祭物牛羊鴿子等牲畜的,有兌換銀錢的出現(約2)這些原來是為了方便遠道而來的猶太人而有的措施,卻已經變了質。今天所讀的這段聖經,甚至讓我們看到這些人已不在乎到一個地步,竟然可以到聖殿來試探人,聖殿對當時的文士及法利賽人來講已經不是代表神的居所了。如果教會是神的居所,信主的弟兄姊妹聚在一起,就是神無形的居所的話,今天神的家對我而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用更直接的比喻,台北會幕堂對我而言是怎麼樣的地方?是我心靈得安慰的地方?是享受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的地方?是感恩的地方?是能叫人遇見神的地方?是一個在離開的時候帶著滿足的喜樂而離開的地方?還是傷心之地?是非之地?

我們再回過來看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他們是一群自我要求很高的人,但這樣的自我要求,是夠不上神的標準的。人的公義,在神的面前是站不住腳的。在現在的社會環境中,我們長期的、不斷的接受各種媒體所報導的,以為只要「有理」就可以走天下,甚至很多時候明明我們「理不直」但只要「氣壯」、只要「大聲」就可以走天下。這樣的觀念的灌輸,已經扭曲了我們的倫理及價值的觀念。我們已經習慣於用不同的標準來對己對人,我們常用較嚴苛的公義來要求別人,但對自己的要求卻用較寬鬆的憐憫來對待。我們在待人處世上,所表現的就像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一樣是「得理不饒人」。更不幸的是這種現象不但發生在社會上,常常也發生在教會裡,在神的家中,弟兄姊妹的相處已經失去了出於主的憐憫及寬恕的心。

盼望藉著今天所看的經文,讓我們體會我們的主是一位滿了憐憫及寬恕的心,不斷給人機會的主,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待人處世常常活出屬神的樣式。

 

 

(本文由講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