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十字架的愛與大能中

黃尚仁執事


經文:哥林多前書一章18節
羅馬書五章8節 

 

哥林多前書一章18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另一節經文為羅馬書五章8節『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當我們在思想活在十字架的愛與大能時,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十字架?最近在教會中受到很大討論的話題,就是耶穌受難記這部電影。我們曉得十字架代表著羞辱的記號,也代表著刑罰、辱罵與戲弄。而十字架也是痛苦的記號,因為釘十字架是羅馬的酷刑。然而,如果我們看這世上其他的宗教或團體的代表記號,都是屬於很榮耀、榮譽或美好等正面特質作為表徵。但基督教的十字架卻是痛苦、羞辱的表徵,這是非常的奇怪。日本有一個的新興宗教叫創價學會的創辦人,曾公開的說基督徒是很可憐的,因為竟然敬拜一個被處死的囚犯。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滅亡的人為愚拙的,但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對我們來說十字架是一個得救的記號,我們跟天主教強調的不太一樣,天主教的十字架是有耶穌形象在上面,強調的是耶穌因憐恤、犧牲與為愛世人而忍受痛苦與羞辱的記號。而基督教的十字架卻是空的十字架並且強調空的墳墓,十字架它是一個愛與恩典的記號,也是一個得救的記號,更是歷代基督徒誓死也不願放棄的寶貴記號,也是 神愛我們的記號,因為 神在我們仍是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十字架的愛與大能是我們的動力,特別是在我們服事的時候。我們的服事,乃是因著十字架的愛臨到我們,使我們對 神的愛作出的回應。而這樣的回應可分為三種,第一種的回應是一種理性與知識上的回應,它是不需要信心也不需要選擇與意志的,正如同一加二等於三這般的理性與簡單。但如果我們只用這樣的層面去回應 神的愛,是行不通的。因為如此十字架就只會單純的變成一個羞辱的記號,而使得別人認為我們所相信的只是一個兩千年前的一個神話罷了,正如同一首詩歌所說:『我們沒辦法理解 神的愛』。


所以如果我們只是用理性與知識的層面來回應 神的愛,我們就不能說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因為,十字架的愛與救贖的道理是非常簡單的,並不需要高深的知識,連小朋友也能夠輕易的了解。正如我的一個遠親八歲大的小孩,在一個特會中決志終生服事主,當他的母親為確認他的意願而詢問他是否知道十字架的道理以及為什麼這麼作的時候,這八歲小孩堅定的回答說:『因為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要愛祂,而且為祂來服事。』


保羅也說他傳福音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十字架落了空。我們需要如同這個小孩一般來回應,我們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而這種回應就是第二度的回應。也就是用你的自由意志來回應,這不是建立在理性上,而是個人的決定與一顆願意的心,跟理性無關,這是主觀的。當我們用這種方式來回應時,我們才會在十字架前面對主時有著真實的悔改,我們也才會接受與相信。而這正是我們的心採取第二度回應時,所會產生的反應。


然而,如果我們只是停留在這樣的層次還是不夠的,而最後的一種回應就是第三度的回應,也就是我們生命跟 神有著互動的關係。而第二度回應則只是我們的生命跟 神已經有著連結,第三度回應則是我們靈命上的一個進深。當我們能夠有第三度的回應時,我們不再只是一個基督徒,而是在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愛與喜悅到底有什麼的不同呢?我們曉得 神愛我們,但 神不見得喜悅我們,其中是有一個落差的。正如一個父母對兒女都有著愛,但不見得每個兒女都能討父母的喜悅。因為,有的兒女可能特別的調皮或壞而不能討父母的喜悅,而有的兒女卻能夠特別的貼心討父母的喜悅。雖然,父母都愛這些兒女,但有的兒女卻能討父母的喜悅,有的卻不能。 神也是都愛所有的人,但能討祂喜悅的人卻不多。唯有我們能夠用愛來回應時,這樣才能討 神的喜悅。


耶穌受洗時,父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這是因為主耶穌能完全愛父神,也完全的順服在父神的旨意當中,所以祂討父神的喜悅。如果,我們能在領受到十字架上的愛,而因著出自於愛 神來回應、來服事,那麼這樣的服事就會討 神的喜悅。在幾世紀前一個修道院有一位廚師被尊封稱為聖勞倫斯,因為他在做菜的時候都秉持著一顆完全敬虔的心,做每一道菜都像是給主做的一般。所以,他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感受到這樣的愛以及基督身上的馨香。


當我們願意如此來服事時,那麼服事就會很有動力。因為,我們是為著主做的。耶穌在經上對義人如此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給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因為,我們既作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人身上,就是作在主的身上了。 神是要我們做在我們的弟兄姊妹身上,因為我們是出自於愛主所以如此做了。 神不需要我們任何的服事,因為正如保羅所說,創造天地的主不住在人所造的殿,也不需要人手服事, 神是要我們用愛主的那顆心來服事弟兄姊妹。如果,我們因著對主的愛來服事的時候,那麼我們就能討主的喜悅,這樣我們也就能作出第三度的回應。


事實上,不該只是從服事上來回應十字架的愛,我們的生活也要如此。因為,我們的生活就是一種服事、一種敬拜,這些都是連結在一起的。所以,當我們在過生活的每一天時,也應該如此的為主而活。十字架上的愛與大能是我們生命上的一個目標與焦點,我們必須定睛在主耶穌釘十字架這點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回到十字架前。猶大書提到『我們要時常保守自己在 神的愛中』,我們要如何保守自己在 神的愛中呢?也就是我們要回到十字架前。 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祂不需要我們服事或紀念祂,但是我們需要紀念祂。否則,我們可能就會迷失或被罪所勝過或在恩典中墮落了。


當我們願意回到十字架的大愛與大能前,我們就如同跟主在空中相會,我們的心也跟主連結,也會被主的愛所澆灌。當我們的心願意全心全意注視在主的身上的時候,我們的生命才能行在真理當中,我們才能了解我們生命的目標就在主自己,而非個人的名利、成就。在主的榮耀光中,所謂世上的理想全如同保羅所說視為糞土、成為虛空。因為,只有為主的國度所作才會永遠長存。也只有我們來到十字架前並且體會到十字架的愛的時候,我們才會在十字架的榮光中看到我們的拒絕、不耐煩、苦毒、不饒恕、毀謗、驕傲等各種的私慾與罪。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自己的罪,也只有在十字架愛的大能下,我們的生命才能得到改變。正如希伯來書所說,讓我們可以放下各樣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面的路程,仰望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只有在十字架的愛與大能當中,我們才能這樣的得勝。十字架也代表著一種跟隨,因為主耶穌愛父神以至於順服、捨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完成對人類的救贖。同樣當我們背起我們的十字架時,我們也要如同主耶穌一般。而只有當我們在十字架前體驗 神的愛與大能時,我們才能做出同樣的捨己與順服。這不是因為我們怕 神的刑罰而順服,而是因為在 神的大愛當中,因著愛而順服,也只有這種因著愛的順服才能完全順服。這就是第三度的順服,也是我們生命的目標。

 

(本文未經講員過目,由陳信得弟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