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是主

陳鴻福傳道
經文:羅馬書八章二十六至三十節
詩篇十八章二十五、二十六、三十二節、創世紀十七章一節

        詩篇十九章十二節「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
箴言廿一章二節「人所行的在自己的眼中看為正,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有人說:「我們若不檢討自己,別人就會來檢討我們。」到那時候是很難堪的。基督徒的自我檢討與不信主的人是很不同的,差別在我們是謙卑來到神面前求神光照我們,因此一個不禱告的基督徒是沒有辦法認識自己的。因此我請求弟兄姊妹來參加禱告會,學習禱告。


        林前四章二至四節「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但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保羅知道唯有神能真正判斷人,叫人認識自己。一個人蒙恩得救的過程是這樣的,他必須蒙神光照,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並且悔改,接受耶穌基督做他個人的主。這就是得救成了一個 基督徒了。從那時候起,他就要開始走成聖或完全的道路。也從此:

第一、他要不斷地蒙神光照,受鑑察。大衛在詩篇一三九篇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神啊!求你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第二、他要不斷地悔改。上週我們提到彼得向主悔改,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基督徒要常悔改。「悔」是心理層面認錯,「改」是改變。一些基督徒容易發現別人的錯,但其實需要改變的是他自己。這都需要聖靈的工作,最後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成聖、完全、得榮耀。


        保羅在羅馬書把這救恩的過程講得很清楚。羅馬書六章以前談因信稱義,談一個罪人如何可以歸入基督,到第七章遇到問題了,我們名份上因信稱義了,但我們裡面,肉體中沒有良善,我們碰到人性中「惡」的問題,產生困難,所以保羅說:我真是苦啊!(七:24)

        因為我們在「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這樣的困境中,而且要面對律法的控告。羅馬書八章(第一節)說:因此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生命聖靈的律釋放了我們。第三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意思是律法對人的軟弱幫不上忙就沒辦法了,聖靈的幫助就是叫我們得釋放,走出這個困境,律法叫我們發現人性中的敗壞│「惡」的問題(保羅說,在我裡面沒有良善),律法控告我們,卻不能幫助我們,所以我們很苦,靠自己行善做不到。

        羅馬書八章告訴我們聖靈可以幫助我們,我們的責任是要隨從聖靈,(第五至十一節)。可是同樣的問題是,我心靈願意肉體還是軟弱啊!自從人類的始祖犯罪以後,幾千年來人類都在這個困境中,我們在困境中,但祂是主,祂能。那聖靈的幫助是什麼呢?怎麼幫助我們呢?

一、聖靈為我們禱告,給我們盼望(羅八:十六至十七節)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與基督同為後嗣,所以將來必和他一同得榮耀。而這個盼望連一切受造物都一起盼望(第19節)。今天我們知道,人沒有善盡神要人管理萬物的職責,所以萬物都在等將來由基督徒來管理全地。我們有盼望才能面對苦難,才能忍耐等候。

二、聖靈給我們實際的幫助,這幫助有兩種:

(一)、替我們禱告(26-27節)
        我們本不知怎樣禱告,聖靈是最好的代禱者,就是他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禱告,神也曉得祂的意思,而且祂的禱告都是照神的旨意來為我們祈求。34節我們也看到主耶穌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聖靈禱告什麼呢?27節告訴我們「照神的旨意」替我們祈求。那什麼是神的旨意呢?我想應該不是我該跟誰結婚,讀什麼科系,選哪種工作,要不要移民?要不要買這棟房子?要不要做這個或那個?我說除非這些事情能幫助你更像主耶穌,幫助你更被成全,像耶穌與得榮耀是同一件事,這件事才是神的旨意,才是聖靈代禱的目的。

        一個不順從(或說不愛)神的人,來求問神是一件很荒謬的事。舉例說,如果一個會打人,有暴力傾向的人,他在婚姻上求問神,該與誰結婚,我看神也很難做,假如說他與某姊妹結婚,是神的旨意,那是不是神的旨意領那位姊妹去挨他打呢?這個我們應該思想。

        今天我們基本上所做的工作或決定,若不是叫我們更完全、更像主耶穌,叫我們得將來更得榮耀,連我們的禱告,代求,若不是叫我們或我們所代求的人更像主,我認為都不是神的旨意。

(二)、萬事互相效力│神叫一切工作是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中國人講:「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所以萬事中有八、九千件事不如意的事,但這些事可以在我們身上工作(效力),幫助我們得益處。得什麼益處呢?還是成就神的旨意在我們身上,叫我們更完全更像主耶穌。然後要得榮耀,也就是一切的事都要幫助我們改變,幫助我們成長,更完全,你這樣相信嗎?我想你遲早都要發現你的人生就是這樣,神是安排萬事來為你效力,除非你不愛神。

        萬事互相效力,因為神的愛在後面推動。所以祂的旨意一定能夠成就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更完全,更像耶穌,聖靈來使我們得榮耀,這一切事在我們身上效力,就是要幫助我們改變,人生有兩種難處,一個是我們不知道自己該改變,不知道問題是在我們身上,求聖靈光照我們,能看見自己的問題。第二點是我知道我要改,但是我改不了,而祂是主,祂能叫萬事互相效力幫助我。

        有人問愛迪生說,你說上帝愛你,為什麼叫你耳聾呢?愛迪生回答說:感謝主,叫我耳聾,叫我聽不見人的稱讚免得我驕傲。叫我聽不見人的批評,免得我灰心。又有人問那上帝為什麼讓火把你的實驗室給燒掉呢?愛迪生說:上帝真的很愛我,我過去做的實驗有許許多多的錯誤,神用火燒掉我以前所有的錯誤,叫我從新開始。

        愛的力量何其大,因為有神的愛在後面推動,叫它效力在我們的身上,神的榮耀能夠成就在我們的身上。讓我們真誠來愛我們的弟兄姊妹,讓神的愛來改變我們。

        詩篇十八章一節「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爭戰的力量要靠神,改變自己的力量更要靠神,32節說:唯有那以力量來束我的腰,使我行為完全的,祂是神。

沒辦法使我行為完全的是假神,如果基督徒的見證不好,就表示我們是在拜假神,或是你沒有完全信靠祂。
認識自己很難,我們需要神的光照;改變自己更難,我們需要神的大能大力。

曾國藩說:除山中賊易,除心中賊難。大衛的體會發現,除了神沒有一個力量能使他完全,我們也應運用在我們的身上用我們的見證祂是神,是主。

創十七:1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提到神的全能,使我們可以相信神凡事都能,祂能改變萬事萬物。祂是完全,全能的神,可以幫助我們完全像祂。我們沒有辦法,但神有辦法,祂是全能的神。

蘇格拉底的學生為要拜他為師說:要將自己完全交給他而被稱許。今天,我們知道祂是主,祂愛我們,他可以使我們完全,使我們成為他兒子的樣式,叫我們將來與他一同得榮耀,你願意把自己交給祂嗎?做一個愛主的人,神要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得益處,叫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

(本文由陳佑昌弟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