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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與家庭     

事業與家庭

吳庭樑

  近日友人從網上轉來一篇論及「事業與家庭,孰輕!孰重?」兩者掙扎之文章。現轉述如下並拿來一起探討:

  「彭寶萍在百事可樂工作廿二年。她同時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孩子分別是七、八和十歲。彭寶萍花了大半生在企業內向上爬,現已踏上管理層的頂端,名片上印著『百事可樂北美區行政總裁』的銜頭。今年四十三歲的她擠身全美企業之中少數女性要員的行列,主管每年盈利達一千四百萬的跨國公司,她每年的年薪達二百萬美元。可是為保持這個呼風喚雨的地位,彭寶萍要付出沉重的代價。身為高層要員,她須要經常出席晚餐會議,也要不住出外公幹。工作天一般要做十六個小時,由早上三點半做到晚上七點半,每天只有幾分鐘時間跟家人見面。寶萍極少出席孩子們的球賽,就是他們有分參與的校內話劇表演,她也只能看錄影帶。如果某孩子的生日適逢是週中的日子,媽媽就例必禮到人不到。

  「彭寶萍的掙扎,多少正講出不少在職父母所承受的壓力。……無可避免地,人要犧牲其中一方面,一般來說家庭最易被犧牲掉!我們的配偶、子女都成了犧牲品。工作行先,別的就暫緩執行,因為工作看來永遠比較緊急。」

  當然這是個比較特殊的例子,不過不少雙職父母或多或少有相同感受。事實上,事業與家庭本質不必彼此衝突,二分法顯然不妥。現試從不同角度探索,好讓我們每一個當事人多一分思索和考慮:

1.個人的選擇

  首先要問,寶萍的事業發展,以致生活模式及水平,是否仍舊存在個人的選擇權?這正是我們常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背後的癥結。事實上,要事事稱心、樣樣做到兩全其美,只是空中樓閣!此消就彼長,每項選擇必然付出相應的代價。若我們不認真為自己作出正確的選擇,別人、環境、世界便為我們選擇了。你和我還是做自己的主人嗎?

2.價值的取向

  事業與家庭的抉擇,同樣反映內裡的價值觀。甚麼是人生中最重要、最有意義的呢?那些重要的事情,便決定選擇的優次等序,以及投身和所付出的時間、精神和心力。價值取向也釐定了我們奮鬥的目標。這樣,我們的價值觀來自哪裡?其實問題同樣,究竟我們的心放在哪裡呢?

3.工作的本質

  面對這樣的掙扎,我們也要問甚麼是工作?工作的本質是甚麼?工作性質只是為兩餐?為提高生活水平?又為子女教育、家庭幸福?回饋社會、貢獻國家?抑或實現自我,展現個人成就?也許以上的各項都是,又或都不是!這不打緊。最重要是我們知道自己所謂何事,所作的能夠說服自己、家庭和別人。

4.現實的考慮

  現代工商業社會常常把人壓扁,因為背後有其一套套嚇人的理念,如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營利至上,甚至將人物化工具化等意識形態所操縱。於是工作變成捆綁人的枷鎖,人也成了賺錢的機器,這是十分可悲的事。還有,現代家庭開支龐大,銀行貸款供樓信用卡數,養家照顧父母,還有娛樂消遣,甚至創業投資等等,又把人逼進拼命工作、賺錢、消費再拼命工作的循環中。但步入後現代社會,我們是否追求多點綠色?多些簡樸?多分人情?多一項選擇?好讓我們脫離這類營營役役的角逐遊戲呢?問題自始至終,仍是我們要追求甚麼素質的生活和人生呢?

5.信仰的承託

  事業與家庭的掙扎,若失去信仰必會受潮流左右。究竟我們的信仰如何承託呢?這往往正考驗我們所信的是甚麼?昔日神六日創世又為始祖安排打理伊甸園的工作,其後又為人類設立婚姻和家庭。故在神的眼中,工作與家庭都是神聖的,於人有益的,兩者不單沒有互相排斥,相反卻是相輔相成的。今天,我們應把一切的決定放在神的手中,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我們所需的一切,祂必然加給我們!若選擇神,跟從祂的旨意,神必定向我們負責任。主禱文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單一與眾親

  已婚的人究竟還有沒有權只為自己選擇和考慮呢?答案:不!其實,沒有一個人可以單單為自己而活。除非他說他連一個親人都沒有,或都不值得為他們付上。若有的話,必成為世上最孤單可憐又自我的人。婚姻本來的面貌,就是關乎兩個人的事!當討論事業與家庭的時間,必然涉及兩個人的共同利害。所以,極盼望每對夫婦為此好好坦誠溝通和分擔。今天不少基督徒夫婦的經歷,都可印證一事,就是每個看來似乎是危機的、絆腳石的,卻在兩人的努力下化作段段祝福。

(作者為中國佈道會感恩堂主任牧師,本文版權屬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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