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後現代   
     真的有自由     

真的有自由

◆ 葛琳卡

自由是人類所追求和響往,這正是自由神像所象徵的,甚至犧牲自己生命去爭取自由,在極權控制之下,沒有自由的生活是怎樣一回事,大概可以意會,然而完全自由的生活又是如何呢?這仍是一個謎。美國雖然有民主自由,但是自由的定義卻建基於聖經的真理。隨著時代文化的變遷,當這建基的真理開始被否定和挑戰時,那這所謂的自由將面臨極大的考驗。就如墮胎合法化、同性戀合法化、安樂死和複製人。

放縱自由
究竟自由是否有限度?那自由和放縱有甚麼分別?放縱的人以為自己非常自由,可以隨心所欲去行事,就如現代文化所鼓吹的,想做就去做。然而,在這個完全自由的空間下,人是否可以正確地選擇最好的?環顧身邊的人,有些被食物所捆綁,過度進食,成為痴肥,有些不能吃肥肉,有些不能吃甜的,卻不能自制。又有一些被毒品、酒、色情所捆綁,不能自制。比較普遍的是沉溺於賭博、打麻雀、工作和購物,雖然人是可以分辯善與惡,好與壞,卻往往不能為自己選擇最好的。

濫用自由
人的罪性不能為自己選擇最好的,也不能為別人和社會設想。當人為自己的利益爭取權益時,往往也間接造成對別人的傷害,要求賭博合法化的人,爭取他們個人的利益與方便,卻造成社會不良風氣;要求墮胎合法化的人,為要維護個人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卻否定在母腹中孩子生命的權利;要求安樂死的人,為了避免身體上的痛苦而要了結自己的生命,卻增加了親人的痛苦的矛盾,親手毀滅自己所愛的人;要求複製人的支持者,為要延續自己的生命或下一代,違反了自然的規律,對這個複製人的生命,又造下了怎樣的傷害?

自由的建基
人若只顧及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自由地追求自己所好,這個社會和世界將會冷酷無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疏離,各家自掃門前雪。自由的終極也帶來生命的悲哀和孤獨。然而,如果自由建基於人對神、對自己、及對別人的關係上,那這個自由卻為人帶來和諧美好的關係,在愛中彼此的建立,幫助彼此的成長,發揮各人的不同潛能和恩賜。這就是聖經的真理,也是美國最初立國的信念,在真理中讓人發揮最大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
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32節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耶穌這裡所說的自由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神的律法和教導成為衡量自由的準則,如果這個自由的行動傷害神、自己或別人,那這個自由的決定只會帶來傷害,而並非有建設性。
第二個層面的自由是指個人生命中不再被罪捆綁而帶來的釋放。這種的釋放使人不再是:「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7:19)人不再被自己的過去和罪性所定型,而能夠有一個新的生命,新的開始,活出真正的自由。

自由的生命
這個自由的生命是基於重建人與神、與人及與自己的關係。人因罪得赦免,與神重新建立和好的關係,成為神的兒女。因這愛,人也寬恕別人的傷害,重新與人建立信任和和諧的關係,也因此不再控訴自己、傷害自己。人放下自我的控制和操縱,讓聖靈進入自己的生命,成為生命的主人,放棄老我,成為新我,讓自己的生命發揮最大的果效,活在與神、與人和自己的愛的關係之中,這就是在真理中活出真正的自由。

(作者為百歐拉大學臨床心理學博士,維真神學院基督教研究碩士,福樂神學院婚姻家庭輔導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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