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李金麗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賢仔」被斬事件哄動全港,警方在一週內迅速破案。被捕的人中包括了一名16歲的青年,他負責操刀斬人。面對一個7歲的小童,他如何下手?當時,他心中可有什麼感想?會否懼怕?猶豫?當他知道要做這事時,可曾拒絕?考慮?還是一口答應?難道殺手就是這樣培養出來的嗎?當這位青年的父母知道兒子當了殺手後,又有何感想?當他看到報導賢仔的傷勢時,可曾難過後悔?睡不著?或從夢中驚醒?
這則新聞,引起作父母深深的反省:今天我們要培育怎樣的孩子?對孩子的最大期望是什麼?是快樂?是好成績、生活滿意,還是友誼穩固?多元智能?……在眾多的期望中,我個人認為以聖經的教導最為重要。
主耶穌曾論及誡命,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總括而言,我們要培育子女懂得愛自己、愛別人及愛上帝。
愛自己
愛自己與自我中心、自私自利有很大的分別。一個人若自我中心很強、自私自利,他就只顧自己、不理會別人、任意妄為、隨從自己的喜好、忽視身邊的人,即或至親至愛對他也不是最重要的。若有任何人不能滿足他,或是阻礙他得到所想的,他就一概除掉。自私自利者更會不擇手段,甚至四出搶奪。
一個懂得愛自己的人,除了看自己的好處外,也會顧及別人。(參腓二4)他有健康的自我形象,不會看別人比自己強。(參腓二3)會整全的照顧自己的需要,包括了身心靈各方面。不會為了討好別人而委屈、忽略自己,以求得到別人的欣賞、認可。他有拒絕人的勇氣,在待人處事、生活起居上均能自律自制。遇挫折而不氣餒,擁有高挫折復原力,不會動輒傷害自己,反倒愈挫愈勇,穩操生命之舟,向高難度挑戰。他明白自己與神的關係,他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是屬神的。在主裡面,他是穩妥的,是主耶穌用寶血救贖的,是神所愛和寶貝的。他有永生的盼望,在世敬虔渡日,使他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
愛惜身子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8-20)
父母必須知道很多生命歷程上的創傷,都能令人把自我固囿在較早期的成長階段裡。例如父母在幼年孩子面前暴露的性行為,就會引致原始景象的創傷(the primal-scene trauma)。父母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子女的身心靈,在這個色情泛濫、道德敗壞,到處都是黃色陷阱的世界,同性戀、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同居等愈來愈普遍,父母必須以神的話話教導子女,讓他們有所指引及跟從。聖經嚴嚴的譴責這些不恰當的性行為,並宣告這是罪,是神所不喜悅的,又指出這是惟一得罪自己身子的行為。我們要教導子女有關性的知識,尤以青少年子女,雖然這是華人父母較難啟齒的話題。
父母要明白男女對性反應的不同,教導子女要謹守防線。教導女兒明白愛撫其實是性交的開始,一直到雙方器官交合,達到高潮,才完結整個過程,生理及心理的因素使你很難控制自己「中途而廢」。特別囑咐女兒愛撫的熱烈程度是漸進的,只會一次比一次更大膽、更放縱,對方會迫她將防線逐步放寬。而且她也切莫自信,當愛撫到達某階段時,她也會開始產生強烈的反應,到時雙方都難以自禁,甚至會做出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很多女孩子的婚前性行為都是在沒有預謀、情不自禁之下進行的。切忌以性來操控別人,以達到一己之需。
教導兒子婚前嚴謹地自守及尊重女孩子的尊嚴,是婚後性生活成功要訣之一。告訴他倘若不準備與這個女孩子結婚,與她發生性行為便是欺騙與玩弄;倘若他準備與她結婚,他有責任與她一同護衛他們雙方都珍惜的貞操。
情感表達的培育
「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詩四十二3)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保羅)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以弗所教會)各人。」(徒二十31)
傳統中國父母在文化的影響下,比較禁制兒子表達感受,盡管他們有著普通人都具有的感情,例如情愛、激動、憂傷、糊塗、好奇、憤怒、痛苦、困惑、羞?、慚愧、不滿、孤獨、低度自負、自我懷疑等,他們卻被要求隱藏這些感情(憤怒除外),顯示出剛強和有自制力樣子。要求男性要有進攻性,不要退縮,不要犯錯誤,要有權力,有大量的性生活,賺很多錢,並且勇於負責,最重要的是,他們不能哭泣。兒子哭了,便說:「羞啊!男兒應該流血不流淚」;兒子跌傷膝蓋流血哭起來,媽媽會說;「不痛,不痛,沒事的。」
我曾見過一個8歲的兒子,不小心滑了一交,即時臉色蒼白,媽媽兇巴巴的罵他:「男子別一點事就裝模作樣。」又一次,兒子因赤腳走路,腳底起了很大的水泡,他沒有哭,只是抱著腳。要是換了別的孩子,必是哭個不停。我急忙致電他的母親,豈料媽媽不但沒有問候安慰,反倒說:「小小痛楚,當作激勵。男子,怕甚麼?」這兒子漸漸學會把內心的感受隱藏起來,甚或忽視自己的感受。難怪許多妻子埋怨丈夫不肯表達自己內心的感受。
在撫育子女時,切勿對男孩和女孩有雙重的標準,例如:女兒哭是難免的,男兒哭就是弱者的表現。保羅在書信中經常表達他哭(參徒二十31)、耶利米又名流淚先知、耶穌也曾為拉撒路之死(參約十一35)及聖殿的毀壞哀哭(參太二十三37-39;路十三31-34)。
靈性的守護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賞賜,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箴三11-12)
「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亳無喜樂的那些日子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傳十二1)
青少年期是生命中最富刺激的時期,但有時少年人被五花八門的玩樂活動吸引,激情會減低了他們對神的渴求。麥道衛在《Click進少年心》(證主,2003年6月)一書中提及「少年人除非堅決相信他們的信仰是真實和可靠的,否則,當一些興奮或令人情緒激動的事情來到時,他們便會改變信念,放棄他們擁有的基督教信仰。」可幸的,他又指出「少年人並非對信仰的真理、基督的確據不耐煩,而是殷切地尋求一種關係的結連。」他們渴望獲得人的關心、肯定和認同,以致他們獲得一份真實的感覺。因此,父母向他們開放,讓他們獲得一份受人重視的感覺;接納他們,讓他們有一份安全感。給他們一些規範和承擔,讓他們得到一份責任感。在這一切,最重要是在關係上與他們結連。讓他們體會神不是個觀念,不是個理論,讓他們從聆聽、關愛、供養,和我們肯花間陪伴他們,看到神的愛,並且指引他們歸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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