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孩子零用錢
方高偉嫻
何時應該給孩子零用錢?給多少才合理?孩子可以自由運用這些錢嗎?零用錢應該包括什麼?零食、消費品,還有什麼?這一連串的問題都值得討論,可是不容易找到標準答案。
最近出版委員們隨意走訪了約40位年齡由8至17歲的少年人,都是教會的主日學生,看看他們如何運用零用錢。雖然只是一小撮,不能代表什麼,但從他們身上也可找到不少有趣的地方,值得我們這群為人父母者深思。
受訪的小學生中每星期最高可以拿到50元,而最低的只拿到6元。平均在10至30元之間。中學生每星期最高可以拿到380元,而最低的只拿到25元。單憑數字不能反映什麼,不過可以肯定的說,愈高年級父母給的零用錢便愈多。
一般家長都會按子女的成熟程度和需要考慮零用錢的多寡。絕大多數的小學生,無論出外或上學,都由母親陪同,不用自己付車費。小學多採半日制,午飯在家吃,也不用付錢;就是上全日制的小學生,也會攜帶便當,或由學校代買飯盒,費用由家長支付。因此,大部分小學生需要用錢的地方不外乎買點小食、飲料或文具罷了。多給零用錢反會導致他們胡亂花費,不懂珍惜。受訪的小學生中,零用錢多局限於奉獻、零食,或儲蓄作其他用途。
中學生則剛好相反。除了飯錢外,車費也不可少,有多少幸運兒住在校園附近呢?受訪的中學生中拿到最多零用錢的,是一位中5學生。他每星期可以拿到380元,不過,他需要支付飯錢、車費、文具、奉獻和其他花費,總之一切需用都包括在內。他須學習節約、簡樸,否則便要收緊褲頭,或甚至要步行上學!
從40多位受訪者身上,我觀察到在教會長大的孩子都是較樸實的,他們的父母都認定要培養孩子謹慎理財,不給他們太多的零用錢。太多零用錢的孩子不曉得積蓄和節約,不假思索地追求物質,花費只是為了滿足物慾,而不是基於需要。相反,太少零用錢又引來另類的問題。有些孩子因為自己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例如文具、飲料或小食),壓抑不住,便佔人家便宜;先則借用,繼而佔為己有;甚或到處乞求他人請自己吃喝,漸漸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多少錢算是過多,或是過少,要視乎個別情形而定。因此,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協議出一個金額,然後定期檢討,在討論過程中教育孩子正確運用金錢。父母固然應讓他們有參與的份兒,有自由運用的空間,不過,同時也須在適當的時候,指導他們正確的方向。例如怎樣算是奢侈,怎樣算是吝嗇,什麼情形下應當花費,什麼情況下應當節約等。
◎ 作者為全職家庭主婦;文字工作者,本刊出版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