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得其所   
     不敢向孩子說「不」的代價     

不敢向孩子說「不」的代價

主題

  最近從報章看到一則新聞,報導去年的破產者中,三十歲以下的佔總數百份之十七,而其中不乏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或大學畢業生,最年輕的甚至在二十歲以下。破產不是成年人甚或中年人的事嗎?實在使人抓不著頭腦。究其原委,相信罪魁禍首是信用卡。最近銀行為求自保,在經濟低潮中求存,不惜千方百計,利用不同的優惠和贈品吸引客戶。美其名為方便消費者,實則引誘你不絕花費。

  不過,話須說回來,你若是理財有道,收支平衡,量入為出,信用卡不失為消費者的好幫手。一方面我們不用攜帶大量現金,另一方面也可藉消費與結帳的時差,賺取利息。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信用卡卻是引誘不理性消費的元兇。所以我想,問題的癥結在於個人的理財原則和消費模式。

  一個人的消費模式是從小培養出來的。這樣東西應不應買、買實用的還是華而不實的、買品牌還是選擇款式、買時款的還是恆常的……。小時候隨父母逛公司,從父母替你選購的東西中,又或當你向父母無休止地索取物質需要時,從他們的反應和態度中,你或多或少模仿了父母的用錢原則。

  父母愛惜子女的心是不容置疑的。有些父母就是經濟有困難,也不惜花大量金錢在子女身上,望他們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盡量滿足他們物質上的需求。愛惜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但要謹慎避免培養出一個不正確的消費習慣。

  • 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變成吃高檔食肆,穿有品牌的衣服,用貴價的用品。

      孩子習慣到高檔食肆便不願到街邊的茶餐廳。吃好的,是指營養、衛生和味道。母親花心思做的一頓飯,往往不遜於高檔名廚,包裝和酒樓的裝修是吃不進肚裡的。穿好的和用好的是指物料的素質、耐用性和實用性,與品牌無關。事實上由媽媽一針一線地編織出來的溫暖牌毛衣,與最受歡迎的品牌茄士咩毛衣並沒有兩樣。我們必須從生活的一點一滴中教導孩子。

  • 豐富的物質生活,變成鼓勵孩子浪費資源。

      一般父母都傾向於用物質來表達對孩子的愛,見到適合孩子的東西,漂亮的衣物鞋襪,趣緻的毛毛玩具,或最新出品的電動遊戲,通通買回來,為博孩子一個吻,一個燦爛的笑容。結果,文具、筆袋、畫筆、手錶、衣服、鞋襪、毛毛公仔、機動玩具、益智遊戲……堆滿整間房子。一個箱子盛滿了,又買一個箱子;重重疊疊,到最後,真的放不下了,許多蠻新的玩具、衣服、用品都只好送給別人或乾脆放到後樓梯,任人拾取。有一位朋友告訴我,許多時候衣服的價錢牌還未剪掉,已經轉送他人。我心裡暗問,這是甚麼消費原則?愛惜孩子,便應該把正確的生活態度教導他們。買東西是按需要,而不是想買便買;買多了,用不著,便變成浪費。同時,孩子也不會珍惜所擁有的。

  • 有求必應,變成助長孩子的物慾。

      有些父母總是抗拒不了孩子的魅力,明知是奢侈或是浪費,若是勉強負擔得來,看到孩子那副渴望期盼的神情,心一軟便順從孩子的意思,滿足他們物慾的需要。父母有求必應的態度,本是出於愛,但因為缺乏規範,卻變成縱容。孩子沒有機會從生活層面學習壓抑自己的物慾,他們不但無須控制自己,反而得著無形的鼓勵,助長了他們對物質的需求。

  • 父母慈悲,大解慳囊;變成鼓勵孩子利用喧鬧、哀求作為操控工具。

      對物質的慾望是與生俱來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須讓孩子明白滿足的道理。所謂有衣有食便當知足,物慾是無休止的,如果沒有適當的輔導,我們反會被它控制,甚至演變成病態。當孩子要求父母購買某些東西,遭到拒絕時,他們便會繼續哀求,甚至喧鬧,務求達到目的。能否堅決拒絕孩子的要求,持守原則,是對父母的一種考驗。許多父母都通不過這項測試,為求息事寧人,和傳遞愛的訊息,只好就範。心想,算了吧,反正在其他地方慳一點,勉強還可以應付得來,就讓孩子開心點。孩子若是看穿了父母的心腸,每逢遇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便使出這張「皇牌」。這種心態最終成為操控父母的手段。我們應該正視這件事,透過生活實例,指導孩子怎樣作消費的抉擇,而不應怕厭煩,選取較容易的解決方法—就範。

  過去幾年,香港的經濟一直處於低潮,許多公司都宣佈裁員甚至結業,零售業表現蕭條,專業人士也大嘆生意不如前。最近聽到一位執業律師和一位醫生對話,提到許多律師行結業,有部份執業醫生轉往政府醫院工作。有趣的是,影嚮最少的是兒科醫生和玩具行業。這反映出無論怎樣困難,為人父母者都只會節約自己,對兒女寬鬆。有人看成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其實,無論貧或富,量入為出,應花當花,按需要購物,論素質不論品牌,不可先花未來錢的理財之道,還是歷久常新的。反之,忽略了從實際生活層面教導孩子,只是姑息,滿足他們不合理的物慾,帶來的負面影嚮,對他們的傷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