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途無限   
     誰是家裡財政大臣     

誰是家裡財政大臣?

約瑟

作為基督徒,我們需要神的恩典幫助,在家庭經濟上學習做個忠心管家,有智慧,有能力,善用衪交給我們的財物。

我是個中學的技術人員,與妻子共同協商處理家庭的財政開支。我們會在每月的收入中,將十分之一按照聖靈的感動,以自動轉賬的方式奉獻給某間福音機構;另外的十分之一用作供給雙方父母及自己所屬教會;十分之一用作供樓;再十分之一為家人購買保險;有十分之三作為家庭的日常開支,餘下的十分之三用作儲備,但大部分都用來支持有需要的人,主要是我們的親屬,所以,實際上我們能夠存下來的金錢甚少。但在我們的生活中,完全體會到神的恩典與眷顧,在生活的基本需要上並無所缺。

其實,家庭財政能否適當地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在報章上經常見到的家庭問題和悲劇,很多都是由於財政出現問題,因為處理不當而造成嚴重後果。我觀察身邊的親友,發現家庭財政管理上有問題的相當普遍。

回顧自己的家庭,過去我們也曾為這些事出現過分歧。夫妻間對家庭收支有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事,問題在乎大家能否互相溝通和體諒,尋求一個對大家最有益的處理方式。就如近來內子有機會外出工作,應該對家庭經濟有幫助,同時也可擴闊她的生活圈子,保持與社會的接觸,有發揮的機會。內子當然很想把握這個機會,但當我們召開家庭會議時,發現女兒仍需要照顧和關心,然而,卻沒有適當的人可以取代,而目前的家庭經濟亦非逼切需要更多的收入。在大家都表達了不同的意見後,內子都願意放下自己的心願,為了家人能得到照顧而放棄工作,我們都感受到她對我們的付出和愛心。

回想過去,我也曾因一些家庭支出和內子弄得不愉快,原來我很容易堅持己見,忽略了對方的立場和感受,以致破壞了關係,互相埋怨。這正是我們需要學習成長的功課。

感謝神,幫助我們在衪的話語和教導中,明白自己的角色和職責,以謙卑的心學習如何做人處世,不被財物所煩擾或綑綁,卻能在實際生活中體會衪的愛與眷顧。

天父,求你繼續施恩幫助我們,懂得適當運用你賜給我們的財物,深深地體會你就是我們家的財政大臣。


紫翎

家庭財政由成立家室開始,家庭由婚姻締結而成;而基督徒的婚姻由神配合,要求必然的委身,即無論任何事物,基於已委身於對方,都視之為共同擁有,不再私下留存。我們組織家庭之初,便已確立這個原則,用在財政管理方面,亦無例外。

在財政上互相信任和共同擁有這信念的具體落實,是把我們夫婦的收入存入一個銀行的聯名戶口,規定任何一方簽名也可以生效。屋契亦聯名擁有,為的是要表明交託與信任。或者有人認為這很冒險,萬一……;但我們認為,兩人決定結合,在眾人面前堅立盟誓:「此生不渝」,這才是最大的冒險;金錢相比於婚姻生活的冒險,實在微不足道。況且,在金錢上的互相信任也是一種表態,表明尊重和交託,這在生活上其他方面也起著很大意義。

處理支出方面,我們也透過共同商議而達成:把總收入按需要分成八份,首先是供樓。結婚之初,我們選擇定額供樓方式,比較容易作預算;其次是對教會的奉獻,照信徒的本分預留出來;此外結婚其實牽連兩個家庭,夫婦各自有父家,按需要各給一份,但不必是等份,那要看實際情況而定;至於家中衣食住行、水電煤的需用,每月支出也大致可以計算;另外,還要各給一份零用錢,定明可隨己意自由運用,互不干預;餘下的一份便當作家庭儲蓄了。

儲起來的錢可用作不時之需。有時家中需添置額外物品,但事前沒有預算,只要一方提出,共同決定,便可由儲蓄款額中支付。偶然也會有一方提出,另一方認為沒有需要的情況,那便會暫時擱置,但仍考慮,直至達成共同的觀點才決定。這種情況不多,但欣慰的是最終都能互相體諒,並且不是只由某一方遷就來達成共識的。經歷過爭議後,我們明白到,為了對方而肯放下己見對維持婚姻是很重要的。主動放棄己見的一方表面看是吃虧了,但實際上這行動對婚姻和諧增益不少,益處絕不是金錢可以買到的。

婚後幾年,開始有點積蓄了,我們也考慮過怎樣運用,包括:

1. 為女兒買儲蓄保險,以備將來讀大學。

2. 存入定期戶口收息。

3. 買些實力股票投資。

4. 買樓保值。

其中除了買樓不成外(沒有中籤),第1,2項已付諸實行;並且簡單方便,毫不費神。惟有買股票一事可以討論一下,我們都要工作,在教會中有不輕的事奉崗位,實在沒有太多時間兼顧投資活動;況且在此認識不多,過去投資環境變動太大,影響所及,未見得益。猶幸投入的數目不大,也非急用,所以損失也不介懷,只有採取「不上心」的態度,才能承受股票無端上落的衝擊,但這種態度也會因為缺乏進取心而致徒勞無功,我們的理財哲學還是不適合買賣投票吧

總括來說,我認為家庭理財最重要的不在理財,因為一個家庭收支數目不多,賬目簡單,變化不大,只用基本的會計技術已足以應付。家庭理財最重要的是它背後所代表的價值觀,家成員的價值觀若相同,自會減少衝突。又或者家人都以天上的財寶為念,以家人相親相愛為要,那麼,無論錢財多少,物質富貧,仍然活得愜意!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言30章7-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