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蔥之旅   

  快將要十八歲的兒子鼓起勇氣問父親:「爸,十八歲生日那天你可否送我一輛二手車?」父親十分愕然,想了一會兒便回答兒子:「如果你能夠答應我三件事,我便答應送給你。第一你要努力用功讀書,在下學期的考試中所有科目都要及格;第二你要有節制,每天只可上網玩電腦不超過三小時;第三你一定要把這頭長髮剪掉。」兒子想了想便答應父親的要求。幾個月後兒子生日前夕,父親對兒子說:「這數個月來,我非常欣賞你努力溫習,學期考試也有非常好的成績;而且也十分有自制能力,不會沉迷電腦;但是,你卻為什麼仍沒有剪掉頭髮呢?」兒子原來一直不捨得剪掉長髮,他半開玩笑地回答說:「爸,你不是經常叫我效法耶穌嘛,耶穌不也是留長髮嗎?」父親對兒子說:「非常好,既然你想效法耶穌,那麼你不必叫我送跑車給你,因耶穌當年也沒有車,只不過靠雙腿走路。」

  亞衝(假名)今年十五歲,中三畢業。回想大約在兩年半前的聖誕假期認識了他。當時他與數名朋友正在「玩」離家出走,從他身上傳來的臭味可推斷他已經有多天沒有回家了。經過一番遊說,他與同伴都願意乖乖回家。當我們一踏進家門,母親與他都哭了,他爽快地答應母親不會再離家出走。

  然而不到兩天,亞衝的母親致電求救,嚷著兒子又好幾天沒有回家了,終於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決定報警。結果亞衝在數天後被警員發現,帶返警署。經過一輪盤問及手續後,他再次在眾人面前承諾不會再離家出走。在往後的一個月裏,亞衝的情況雖有明顯改善,但也漸漸地,又開始試探家人及社工的底線,結果由夜歸演變至不歸。此時家人已不敢隨便報警,因為再報警會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保護兒童令。法庭可以要求亞衝進入男童院,這絕對是家人不欲選擇的一步。但亞衝的情況愈趨嚴重,終於在警方強烈的介入下,亞衝被帶上法庭並被判守保護兒童令一年。

  在被判保護令初期,亞衝努力改變自己,一方面他重新返回校園,另一方面他減少了外出的時間,然而朋友對他來說仍是十分重要的。他認為朋友有難,自己必須隨時出現,亦只有朋友可以明白他、接納他。結果,因為朋友的緣故,他再次不歸家而因此違反了保護令,他被安排入住男童院四十天。這四十天的紀律訓練及難以適應的環境教亞衝誓言不敢再踏足此地。當然,事與願違,在亞衝任性的性格下,他再次因逃學及離家出走而被判返男童院。之後,在福利官和家人的同意下,亞衝被轉介至禁閉式的寄宿學校。

  亞衝花了好一段日子才能適應寄宿學校的生活,而他總算表現合作。在去年的復活節,他因為表現理想而被允准有十天的假期,但他卻在朋友的慫恿下集體搶劫,即日被捕並還押「壁屋監獄」作十四天的羈留,真正體驗牢獄之苦。十四天後,亞衝在認罪後雖然只被判守感化令,可以重獲自由,但家人所承受的失望與無奈卻難以言喻。

  在感化官的督促下,亞衝再次重返寄宿學校的生活,這次他把握機會,除了在學業上進步外,他也努力學習吉他、打鼓,並在「青牧」的小組中開始接觸耶穌。另一方面,他開始珍惜與家人的關係,母親亦清楚看見他在行為及態度上慢慢地改變。每月逢第一個星期六晚上,他亦會樂意隨社工到教會崇拜,在詩歌敬拜及見證中認識耶穌。一年過後,他毅言表示決志信主並希望努力改變自己的壞習慣,如吸煙、講粗口等。前陣子,他更表達希望洗禮加入教會。

  在處理亞衝的個案期間,我的心情經常被牽動。不記得有多少次曾想過放棄,但耶穌提醒我祂愛我們每一個軟弱的人,祂亦曾經給予我無數次回轉改變的機會,所以我應該像基督一般接納亞衝。而當我易地而處,站在亞衝的立場時,體會到其實他自己也很矛盾,多少時候希望改變卻沒有能力,好不容易稍為作出些微改變,卻又不能持久,換來的卻是對自己更大的挫敗感。就像我們成年人一般,或多或少也像使徒保羅所經驗的:「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所以,我根本沒有理由放棄他,相反我更應該以耶穌寬恕的心腸體諒他,就像保羅於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4節對我們的提醒:「勉勵灰心喪志的人,扶助軟弱無力的人,也要容忍所有的人。」(聖經新譯本)

  今天,雖然亞衝依然有著少年人衝動自我的性格,(畢竟他才是一位十五歲的小伙子),但他卻擁有被耶穌改變的正面經驗,他更勇敢地在家人及朋友中表達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在畢業後徬徨的環境下他亦憑著信心倚靠基督,在人生的路途上選擇了與耶穌同行。也許某些少年人就是必須要經過這些際遇才能夠慢慢地返回正途,讓我們作為成年人、作為家長的,給他們多一點聆聽、多一分諒解、多一份信任、多一些改過的機會,或許有一天他們會樂意剪掉那頭長髮。

黎子謙,現為資深的香港街頭社工,專職在街上接觸游蕩的青少年朋友引導他們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