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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親子講座中,我出了一道難題問在座眾家長:
倘若某天你與孩子逛街,見到一位乞丐婆婆蹲在路旁,孩子見狀,扯你的手不放,要給他五塊錢去幫助乞丐婆婆,你會:
選擇一:立刻給,給完便匆匆拖着孩子像活見鬼似的速速離開。
選擇二:不給,還邊拖孩子的手離開邊說:「她嘛!可能有一兩幢大廈收租,比你媽我還有錢呢!」
選擇三:給,但一邊卻指那婆婆,對孩子說:「如果你將來不用功唸書,長大就會像她一樣無用,要在街邊行乞。」
說時,選擇二及三得到最多的迴響及看到最多人在會心微笑。
歧視
歧視,不但存在於種族、兩性,甚至無影無形地存在於貧與富、傷與健、你與我之間。還不止這樣,我們甚至義正詞嚴地把歧視傳授給下一代,告訴他學者是可敬的,乞丐是可恥的,諸如此類。
我慶幸自己在還當記者編輯的日子,曾花了半年時間,斷斷續續地探訪一位在康樂大廈(編按:現名中環怡和大廈)天橋外的婆婆。
起初,我跟她聊天的時候,她的脖子像掛了塊鉛似的,把頭垂得好低好沈。我左聊右探,她也不大願意對答。
至探訪多次,她大概見我有點誠意,也開始願意說一兩句,然末後的一兩句總離不開:「我們這些人,總不值得你們關心。」以把我打發。
後來,我漸漸能抓住她的手與她對話。
那年冬節,她還請我到她家坐坐。她的家不是謠傳中可以收租的高樓大廈,而是灣仔舊樓區的一所籠屋。狹窄齷齪的床位內,住著她與剛動完腸癌手術的老伴。婆婆還讓我看她的結婚照,相中伊人淺笑,與年輕的夫君可是對不折不扣的璧人。可惜天意弄人,輾轉來港,失業加重病,便落至行乞的田地。
身教
如今事隔多年,我仍隱隱記得陸婆婆的笑靨,及她與丈夫喜氣洋洋的結婚照,並且告誡女兒,若在街上碰上乞丐公公或婆婆,能有力量行善的,便盡量行吧。
結果,每個禮拜天在教堂門外,我們便碰上了行乞的陳婆婆,多少個星期天,我與女兒蹲在街上,與婆婆閒扯談天,有時談到她患了風濕的身子,有時談到她想返鄉下卻又欠缺盤川。和陳婆婆成了朋友以後,她沒有再伸手向我們討錢,但我們總會在有意無意間把鈔票塞進她滿布皺紋的手中。
女兒說,婆婆的手好柔好軟啊。
有一趟,我到了別的地方工作,沒有返教會。隔一個禮拜,陳婆婆告訴我:「你知道嗎?你的孩子見我沒吃早餐,跑去買了麵包給我吃呢!」
我的預設沒有錯。類似的關懷行動,是讓孩子上了活生生的一課「道德教育」。
德育
當政府與學校高呼道德教育如何重要,青少年及孩子要如何奠定一個良好的品德基礎之時,我始終相信,許多寶貴的道德課題,是需要在課堂外實踐的。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亟亟要孩子學誠實、廉潔、關懷別人、愛護大自然等等時,我們也要言行一致,邊教邊做。斷不能邊教孩子誠實,自己卻對客戶說謊瞞騙;邊教孩子公平待人,自己卻歧視低級僱員、清潔工人、菲傭甚或苦力;邊教孩子愛國,自己卻對新來港同胞嗤之以鼻;邊叫孩子保護環境減少用紙,自己卻到超級市場貪求膠袋;邊教孩子別貪心,自己卻賭馬賭牌也贊成賭波……
現代社會缺乏的並非一套牢固可依循的道德準繩,而是一種實踐出來的道德勇氣。在傳媒廣告教育下的一代,都太注重我有我天地、我有我說法、我行我素、我要忠於自己……只有自我,沒有他人,沒有群體;甚至社會、國家、民族就顯得更遙不可及。
至今仍記得台灣社會在「白曉燕」被殺事件後,推行了「一百分媽媽」的行動,意即若你只滿足孩子的需要,他要甚麼你便買甚麼,那你只值四十分;倘若你能體察孩子的需要,不時與他溝通,給予關懷與輔導,也只值八十分;除非你能關心別人的孩子如己出般,即實踐早期香港社會流行的那句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才能拿一百分滿分。
的確,倘若我們對周圍的老或幼,當作自己的父母或孩子般寒喧問暖,世界便不會變得那麼冷酷,自己也不會被忙碌封閉追趕至冷面無情。
人間有情,是人心裡的真情催生出來的共相啊!
羅乃萱,資深青少年工作者及出版人。曾任台灣校園雜誌編輯及突破雜誌總編輯。現為「家庭基建」發展總監。本文承蒙經濟日報出版社允准從《逆境逆思》中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