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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室 常 會 出 現 類 似 個 案 。 在 這 崇 尚 享 樂 、 高 舉 人 權
、 鼓 吹 自 我 的 社 會 風 氣 , 人 們 漠 視 對 婚 姻 的 委 身
, 從 難 以 啟 齒 的 「 通 姦 」 、 「 外 遇 」 , 改 稱 為 漂 亮
堂 皇 的 「 婚 外 情 」 、 「 第 三 者 」 、 「 包 二 奶 」 便 可
見 一 斑 。 隨 著 女 性 工 作 機 會 加 增 , 平 添 了 婚 姻 以 外
異 性 的 接 觸 面 , 沖 淡 了 兩 性 間 的 矜 持 , 婚 外 情 已 非
男 性 的 專 利 了 。 加 上 傳 媒 渲 染 更 把 婚 外 情 普 遍 化 ;
可 悲 的 是 , 基 督 徒 婚 姻 亦 難 倖 免 , 婚 姻 破 裂 頻 率 不
斷 上 升 。
婚 外 情 是 婚 姻 觸 礁 的 先 兆 , 提 醒 他 們 , 夫 婦 的 感 情
已 亮 起 紅 燈 , 急 需 及 時 處 理 。 除 了 社 會 風 氣 及 道 德
標 準 淪 落 , 個 人 、 夫 妻 關 係 、 環 境 , 也 是 構 成 婚 外
情 的 因 素 。
個 人 軟 弱
1 . 情 緒 尚 未 成 熟 : 依 賴 性 強 、 意 志 薄 弱 、 情 緒 衝 動
、 愛 聽 甜 言 蜜 語 、 愛 受 擁 戴 、 想 入 非 非 、 逢 場 作 戲
等 都 令 人 容 易 陷 入 第 三 者 圈 套 。 有 些 丈 夫 為 了 怕 妻
子 擔 憂 , 就 把 工 作 上 的 憂 慮 和 困 難 向 異 性 同 事 傾 訴
而 跌 進 陷 阱 ; 或 女 性 被 細 心 體 貼 的 男 同 事 吸 引 了 而
不 自 覺 ; 更 有 些 中 年 男 女 利 用 異 性 的 仰 慕 來 肯 定 自
己 的 魅 力 未 減 等 , 結 果 都 成 了 婚 外 情 的 陷 阱 。
2 . 需 要 不 能 滿 足 : 專 家 認 為 配 偶 理 應 滿 足 對 方 以 下
的 需 要 : 受 關 注 、 被 接 納 、 被 愛 慕 、 敬 仰 等 。 有 時
會 因 這 些 需 要 未 能 滿 足 而 從 第 三 者 身 上 尋 求 , 有 些
則 因 某 方 吹 毛 求 疵 而 影 響 關 係 。
婚 姻 困 難
1 . 感 情 缺 乏 滋 潤 : 基 於 工 作 忙 碌 、 養 育 兒 女 、 個 人
需 要 等 種 種 原 因 而 忽 略 了 維 繫 感 情 , 夫 婦 漸 成 陌 路
人 。
2 . 化 解 衝 突 無 方 : 不 懂 或 不 願 處 理 婚 姻 、 家 庭 問 題
, 如 經 濟 困 難 、 姻 親 干 擾 、 時 間 分 配 、 角 色 配 搭 、
兒 女 管 教 等 , 或 負 面 態 度 如 嚕 囌 、 不 瞅 不 睬 、 自 大
、 自 憐 、 過 分 執 著 等 。
環 境 因 素
現 代 香 港 人 常 要 出 外 公 幹 , 增 加 婚 姻 以 外 與 異 性 單
獨 相 處 的 機 會 , 很 容 易 被 誘 惑 而 做 出 不 負 責 任 的 事
, 假 若 其 中 一 方 刻 意 挑 逗 的 話 , 誘 惑 更 難 招 架 。
處 理 婚 外 情
東 窗 事 發 後 , 無 辜 的 一 方 一 定 情 緒 不 穩 定 , 若 雙 方
都 願 意 重 建 關 係 的 話 , 犯 錯 者 要 努 力 坦 誠 , 盡 量 讓
對 方 明 白 事 情 真 相 以 排 除 無 謂 猜 疑 , 並 要 承 諾 終 止
與 第 三 者 關 係 。 同 時 , 無 辜 的 一 方 需 學 習 重 新 信 任
對 方 , 不 再 耿 耿 於 懷 , 透 過 饒 恕 的 過 程 , 雙 方 情 緒
起 伏 時 , 學 習 依 靠 主 , 求 神 平 靜 心 情 , 並 共 同 探 討
婚 姻 本 身 的 困 難 , 刻 意 重 拾 起 初 愛 情 , 使 夫 婦 關 係
能 比 前 更 鞏 固 。
預 防 婚 外 情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 良 好 的 婚 姻 關 係 是 預 防 婚 外 情 的 良
方 。
1 . 對 付 婚 姻 外 的 拉 力 : 如 雅 歌 二 章 1 5 節 所 說 , 要 擒
拿 「 毀 壞 葡 萄 園 的 小 孤 狸 」 。
( 1 . ) 不 自 設 圈 套 : 例 如 疏 遠 態 度 輕 浮 的 異 性 朋 友
; 留 意 自 己 與 異 性 的 相 處 態 度 , 不 隨 便 與 異 性 單 獨
相 處 , 不 與 異 性 作 身 體 接 觸 ; 不 輕 易 摟 抱 異 性 等 。
( 2 . ) 不 翻 陳 年 舊 賬 : 不 挑 釁 及 控 制 配 偶 。
2 . 減 少 婚 姻 內 的 推 力 : 努 力 建 立 婚 姻 關 係 , 免 致 將
配 偶 推 入 第 三 者 懷 抱 。
( 1 . ) 接 納 對 方 : 不 將 配 偶 與 別 人 比 較 ; 欣 賞 對 方
的 獨 特 性 , 學 習 從 對 方 角 度 看 事 物 。
( 2 . ) 努 力 示 愛 : 願 意 為 愛 對 方 而 付 出 , 用 言 語 和
行 動 表 達 愛 ; 刻 意 安 排 時 間 享 受 二 人 世 界 , 維 繫 感
情 。
( 3 . ) 學 習 溝 通 , 化 解 衝 突 : 學 習 以 專 注 聆 聽 、 分
享 、 分 擔 、 體 諒 、 鼓 勵 等 溝 通 方 法 , 瞭 解 對 方 內 心
世 界 的 喜 與 憂 , 以 平 靜 心 情 對 付 衝 突 , 不 用 責 怪 語
氣 , 坦 誠 表 達 自 己 意 願 , 達 成 共 識 , 解 決 問 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