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對對碰   
     生活就是教育     

生活就是教育

主題

方高偉嫻

趁有指望當管教

  常常看見有父母搖著頭,嗟嘆著:「這世代的孩子真難教,無論你說多少遍,他總是聽不進去。」每一對父母,無論他們多年輕,都知道教、養兒女是父母的責任。三字經有云:「養不教,父之過。」箴言19章18節提醒父母:「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可是,怎樣教?一般父母採用「說教」的方法,告訴孩子甚麼可行,甚麼不可行。或是不厭其煩地「提醒」,每當他們犯錯便重覆說一遍道理。縱使要負上「嘮叨」的罪名,還硬要堅持承擔這偉大的天職。

留給兒女的「遺產」

  教養子女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父母的情緒完全受制於子女的好與壞。我們除了認定這是做父母的責任外,還有甚麼偉大一點的理由嗎?數年前,我閱讀過一篇文章,題目大概是「母親的遺產」。這位母親提到當自己去世後,唯一可以遺留給兒子的是──榜樣。啊!這理由可真是比較漂亮,值得我們深思……我在想,當有一天我離開世界,永遠留在兒女心坎的是我的言還是行呢?我想是兩者兼有。不過,有部份他們會竭力忘記(曾經傷害他們的),有部份他們會津津樂道(叫他們引以為傲的生命見證),也有部份他們根本分辨不出是承繼父母的還是與生俱來的,就如價值的取向和對生命的看法。

  最近我和幾位老師閒聊起來,他們異口同聲地說,當你見到學生的父母,便不難明白為甚麼這位問題學生有這樣的表現。又有人說,要了解你的未婚對象,便須從他們的父母著手;倘若你不能接受對方的父母,還是再三考慮才好。

生活的潛移默化

  學習可以從聽道而來,也可以從模仿而來。古人有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時孟母三遷,為的也是讓孩子能在良好的氣氛薰陶下長大。我們一生中大概有三份一的時間與父母同住,零至三歲的嬰孩,整天都和父母在一起,父母是他們唯一的學習和模仿對象。他們從父母身上學習說話,表達對人對事的反應;他們更從父母身上認識情緒和生活習慣。三歲以後他們的生活圈子由家庭伸展到學校,接觸更多不同的人和事。不過支配著他的,仍然是父母。當他們向父母講述學校生活、同學間的問題時,父母的反應間接地把自己對人對事的觀點灌輸給他們。我們作父母的,往往只留意到自己每天重覆又重覆的「言」教,卻不知道生活本身就是一種教育。

  由孩子出生到入小學階段,每天接觸最多時間的是媽媽。無可置疑,在嬰孩期和兒童期,影嚮他們最深的是媽媽,其次是爸爸。子女進入青少年期,出外和接觸朋友的時間逐漸多起來,父母和子女接觸的時間相對是減少了,但我們的生活態度、是非判斷、價值取向,流露在每一天的說話和行事中,重覆地、不留痕跡地、漫不經意地種入子女的潛意識和他們的思想融和,再也分不開。所以,不論父母醒覺還是不醒覺,刻意還是不刻意,說教還是不說教,我們的子女都已經得到「教導」。

尊重和愛的流露

  反觀我自己,我一向不喜歡母親的專橫。婚後我決心做個凡事順服丈夫的妻子。一次神藉著我的禱伴告訴我,我其實與母親沒有兩樣,只是手法不同而已。記得媽常說:「算是看在我面上吧!」又或者:「可否為了我的緣故……」我一直堅信因為愛而遷就對方是對的,所以我同樣要求丈夫和孩子。但在不自覺間我卻利用了這道理作為支配別人的手段,沒有尊重他人有說「是」或「不」的權利。

  尊重和愛是不能用口傳授的。他們不是知識,可以背誦、強記;他們是生命的流露,要用父母的生命去傳遞。在一篇廣為人知的父母座右銘中,作者羅樂德有幾句值得我們細細咀嚼的話:「在敵對中長大的孩子,常懷敵意……在容忍中長大的孩子,學曉忍耐……在讚美中長大的孩子,懂得尊重……在接納與友愛中長大的孩子,會找到愛。」我們斷不能口教導孩子怎樣去愛和尊重,轉個頭來用燙斗傷害一個孤身漂洋過海的外藉女傭。我們斷不能一面教導孩子饒恕,一面與對戶的人家搞對抗,不瞅不睬。孩子被這樣的父母弄胡塗了,年幼的不知所措,年長的變成麻木不仁。

  有一次,我和朋友在咖啡室談論些私人問題,我的女兒坐在較遠處做功課,免得打擾我們。女兒做完功課後,不知該作甚麼,便走出咖啡室,用手提電話找我,問我的意見。朋友看見這情景,非常感動,盛讚女兒曉得尊重他人私穩。事後我告訴女兒,女兒感到十分意外,說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其實,尊重別人就是生命的自然流露,給予的人可能不自覺,但接收的人卻感到一股暖流。

父母先樹立榜樣

  在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道德觀以先,父母必須自省。我們期望他們怎樣,自己便先樹立榜樣;要從心作,不可自欺。所謂「路遙知馬力,月久見人心」,無論你道行有多深,與你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孩子,總會把你的真面目看出來。

  這一代的孩子比上一代的孩子難教,下一代的孩子相信比這一代的孩子更難教。是非對錯的界線愈來愈迷濛,黑色和白色的分野變得不再明顯;事情的結論多是灰色的。賭博合法化、離婚合理化、黑社會頭目變社會名流、單身貴族公然做未婚媽媽、走後門的進名校、二奶比大婆更得人同情、自食其力不領綜援的被視為愚蠢、試婚同居比結婚更受歡迎、同性戀者註冊結婚……成年人也抓不著頭腦,更遑論孩子。社會的道德尺度隨著文化、傳統、時代需要,天天在變;我們就是孩子心目中的尺度,縱然世界在變,我們絕不能變。我們要堅守一個原則,孩子才有法可依,有跡可尋。生活表現、說話思想要同一口徑,孩子才能清楚肯定甚麼可行,甚麼不可行;甚麼是「是」,甚麼是「非」。漸漸地,一套道德規範便在他們的潛意識成形。

  青少年期是兒女建立、鞏固自己的是非觀念的重要時期。過去在父母的保護下成長,由自己去作主的機會不多。進入這階段,他們渴慕父母信任他們,由他們自己抉擇。拿著過去從父母身上學到的東西,試著做決定。從別人的反應和事情的進展中肯定或推翻自己的信念,最終建立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準則。作為青少年的父母,就好像一個教練,坐在場邊,按需要在適當的時候給予輔導。從父母身上領受的,和世界的準則往往未能一致。在這時候,我們便需要和孩子一起到神面前,以聖經的原則作為最高的指標。以弗所書6章4節:「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神希望我們照著祂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

  兒女能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建立一套屬於自己的準則,相信是每一對父母的最終期望,也是神所喜悅的。所以簡單來說,父母若能謹守遵行主的教訓和警戒,凡事討主喜悅,兒女必能成為明辨是非、神眼的聰明人。

(作者為本刊出版委員)

本文版權屬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