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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從真理     

管與教

遵從真理

專欄

蘇緋雲

  兒女進入婚姻之前,要訓練他們自己遵從天地之主的真理。因此要從小開始教導孩子,才能養成習慣。不但訓練他們獨立思考,知道如何做,言行更是遵照真理而行。上一期我們倒數了十誡:不可貪心,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偷盜,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今期繼續看下去。

當孝敬父母

  出埃及記20章12節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要幫助孩子明白,孝敬父母就是尊重他們、愛他們,但不是以父母為上帝。父母所說的,如果與上帝的旨意吻合,兒女聽從是因為聽從上帝的話;如果與上帝的話不符合,兒女不應順從,但仍然要尊重父母。

要是社會都遵從上帝的誡命的話,那真是有福氣了。難怪詩篇33篇說:「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這些有福氣的律法,是基於第一至第四條誡命:

有福的律法

  1. 創造者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出20:3)。創造我們的上 帝只有一位,因此不可敬拜事奉任何其他的上帝。只有祂是創造者,其餘都是被造的。我的生命是祂造的,所以要單單順從祂,不要自作主張,否則又犯了人類始祖的錯誤了。若是人自作主張,必不能達到創造者的標準。因為耶和華說:「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55:9)。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不可讓他使用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祂是完全聖潔,不可以有一點點髒。因祂是完全無錯,完全理想,所以是永存的)。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4-6)。一切人造的有形的偶像,全要除掉;一切取代上帝在我們心中至高地位的,如金錢、學問、家人、職業、權力、地位等,也全要除掉。聽從上帝告訴我們怎樣處理人生的一切,祂知道怎樣對我是最好的。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因祂是聖潔公義尊嚴的大能創造者,我們一定要尊崇祂。我們既是祂造的,就當存謙卑的心來到祂面前。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9-11)。守安息日的意思是「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以耶和華為樂」(賽58:13-14)。記念上帝的創造,把人生的主權歸回給他。新約時代也記念主耶穌的復活,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4-26)。所以我們應該把周圍的人都帶到上帝面前,一起敬拜祂。

人生手冊

  聖經還有很多真理的教導,這裡只是蜻蜓點水,舉一個例子而已。要教導兒女從小明白及遵行真理,未進入婚姻之前,已經能夠習慣獨立的遵行神的話,不需要父母在的時候才遵行。親愛的父母親們,你訓練你的兒女,讓他們可以「離開父母」沒有?

  身為父母,我們的責任和喜樂,就是養育兒女,叫他們長大成人,可以獨立、離開父母。當他各方面都能獨立了,也就可以成立自己的家庭了,他也應該知道怎樣尋找「配偶」。相配的首要條件就是「信」:「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兩個人都要在創造者的管理下,家才能合一。兩個人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家庭才能同心,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參腓2:5,摩3:3)。有了孩子以後,一定要教導他請耶穌管理他的生命,這樣就是再多幾個孩子,也仍然能夠同心,唯有創造者才是一切的真理、智慧,祂不受時空的限制,祂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只有全家都以祂的心為心,才能真正的同心和幸福。因此要切切教導兒女與耶穌同心,求主賜給他一位相配、同心的配偶。最重要的,是帶領兒女與宇宙的主耶穌基督同心。只要他與主同心,其他的資訊學習都可以一步步照著「人生手冊」──聖經──來進行了。

(作者為生物化學博士,育有二子二女。著作《教子成功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