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時   
     笑對死亡     

笑對死亡

陳任敏儀

生之盼!死之懼!
「死亡」是宗教與哲學裡一個重要課題,這是由於人會因著對死亡的理解而影響其人生的意義。人目睹親人離世,見他不再有反應,生命不再發揮作用時,始終是難以接受和相信。筆者在事奉的工作環境中,經常接觸這個情景,甚至也有同感,看著一個被証實死亡的病人,感覺是複雜的;有哀傷,不捨得……同時更有不真實的感覺。記得有一位死者的妻子,看見離世的丈夫被護士作「死後料理」時,竟然情緒激動至極,她尖叫,咒罵護士們不人道,把她的丈夫當作物件來對待,這是因為她當時不接受丈夫已經死亡。有些在世者會在親友墳前放置食物、用品等,或用很多方法去保存其遺體,以待日後再生,這表示了人們普遍地不接受死亡是生命的完結,人對生與死總是放在一起而思,不單對生命有所盼望,也對死亡產生莫名的恐懼!

生死的主權:在乎創造之主
在舊約聖經中,創世記敘述了生命的起源和死亡的事實,神造了人,並將生氣吹入他的鼻孔,使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人的生命開始了(創2:7);然後神也定了人面對死亡的準則,就是吩咐亞當和夏娃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否則就必定死(創2:17),果然,後來因他們的不聽從和不遵守神的吩咐,吃了那果,這罪便引入了死亡。

生命的意義:在乎屬靈的基礎
不過神是慈愛的主,祂並未因人的叛逆而棄絕祂所造的人,祂訂定了整個救贖恩典,道成了肉身,宣告悔改的道理,使人得以有永生的盼望。保羅也道出如果沒有復活的盼望,基督徒所信的便是徒然(林前15:17),但也指出,基督徒若「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從而說明「相信永生」是基督教教義其中一項基本的信念。基督徒所信和盼望的永生,並不是今世生命的伸延或輪迥,也不是指死後與大自然或創造主合而為一的永恆不朽,而是與神有更親密的團契。

保羅說「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乃是都要改變……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0-54),在這個信念中,操練了基督徒的信心;在因信稱義的信仰歷程中,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 24)。祂又曾經安慰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保羅說:「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2:12-13)。按這裡說,基督徒的永生信念,不是從肉體死亡那刻開始,而是從靈性重生的一刻開始,有基督所賜屬靈的生命,基督徒就有赦罪的恩,獲得平安,有作神兒女的福氣,有永生的盼望,於是,人生的價值觀完全改變,對生命的意義有極大的不同看法,於是對死亡會有嶄新的觀點,即使面對死亡,也勇於接受!也在「今生」的指望中先體驗一下有關「死亡」的表淺經驗。

個人體驗
筆者個人在一次的交通意外中,也曾略有體驗,當時與家人在汽車內,不知為何,車子突然失控,那時,除了所謂的鎮定之外,腦裡不會思考,只會忖度四週環境,和只管抱著交託的心境求神保守,果然車子四輪朝天之後,一家安然無傷,現在再回想當時與死亡多麼的接近,但不會有恐慌,事後也沒有被驚嚇的表現,只有一份悠然的平安在心中,這深深主觀地體會這就是上主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了。

結語
在醫院,時常目睹病者離世,有奄奄一息地離開,有喘氣下辭世,有掙扎不願閉目,也有平靜甚至微笑地安詳而逝。其實在他們離世前的一段日子,或多或少也可以預計他們離世時的模樣,通常大部份活出基督生命的基督徒,因他們己擁有永生的盼望,心中有平安,懂得交託於主的,他們必然豁然開朗,笑對死亡,並且確信死亡之後,生命的轉化會與主契合,是好得無比,他們會主動安排後事,與家人坦誠面對死亡這事實,珍惜在世的時光,共同克服困難,這樣子,當事人離世後,家人也易於恢愎平靜心境。有一個小孩子,自出娘胎,父親已患上絕症,從小他只認識病、苦,幸好,他的父母得著救恩,積極面對苦難的人生,為他奠定良好的信心基礎,在他爸爸離世半年後,他也患上癌症,他能勇敢地面對,喜笑地接受手術、化療、電療,在他痛苦時他會唱「請聽我內心的聲音,悲苦中,主安慰輔助,危難痛楚難衝破,獨有主支持我。」他很少撒嬌,只懂事地說主耶穌有幫助他,他很好!他不怕痛不怕死,因為可以與主同在,也願意在閒時做功課(雖然不能上學,媽媽替他到學校取家課本,和替他補習),他只是個五歲多的小男孩啊!從他身上看到死亡的威脅,但找不到對死亡的恐懼!

願你也得著主賜豐富恩典,多把握體驗的機會,以致能笑對死亡!

(作者為香港區私立醫院院牧,宣道會錦鏽堂婦女團及日主學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