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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之善或惡     

人性之善或惡

葛卡琳

  人性之善或惡不只是歷代哲學家尋覓的問題,也是每一個人面對自己的本性時所思想的題目,因為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檢討負責。究竟何謂善,何謂惡,這個答案就因人而異,以各人的道德標準而定。一般人以社會國家標準為主,所以往往有人認為:「我生平不去偷,也不去搶,沒有殺人放火,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所以也算是好人一個!」以一個國家法律的標準,沒有做犯法的事,就不算有罪,但是問題是應該用哪一個國家的標準,是人國的標準?還是神國的標準?如果最後審判世人的是神,那我們善惡的標準則要按聖經之規範!

  聖經說人的創造是按著神的形象(創一27),所以在人的心面已有分辨良善的是非之心,藉著這本性上的觀念,起著良心的作用,對自己的行為自我警惕。在人心未認識神之前,神的標準已經深深印在每個人的心,成為人心的良知,使人追求美善。

  究竟人性本為善或惡?人是否可以有行善的能力?儒家的思想認為:「人之初,性本善。」所以人是可以靠自己的本能行善,因為人的本性是善的,但是實際上,聖經卻有別的解釋!

  創世記描述當初神造人和天地萬物,一切都是好的,神就在第七天歇了一切的工作,安息了(創一31-二2)。神為亞當夏娃預備了一個美善的伊甸園,其中充滿各樣的果子作食物,惟一指定他們不能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免得他們死。亞當夏娃卻偷吃了禁果,導致承受死的咒詛,他們與神的關係受到阻隔,被逐出伊甸園,兩人彼此關係破裂,世界也因此被咒詛,地長出荊棘和蒺藜,使人終身勞苦,才得從地得食的。(創三1-24)

  人和一切被造之物被神創造的過程一切美好,及至神給予人自由意志去選擇順服神的命令,人不安分於被造物的身分,渴慕能有智慧,眼睛明亮,如神能知善惡(創三5),於是接受魔鬼的引誘,離開神所定的界限!因此人雖有神的形象,卻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去選擇順服神美善的安排,有非分之想,要像神一樣,這就是聖經所指的人的罪性。

  當人不願意接受自己為被造者的界限,要超越成為造物者,有自主權控制自己的生命,那效果會是如何?原來人的構造雖然有神的形象,卻並非如神一樣,有控制天地萬物的本能。所以當人離開了神的命令,後果自然失去了造物者的保護和帶領,與神關係分割,獨自去承擔與世界關係的敗壞和與人關係的破裂。這一切的破損,也導致人類面對這個分裂的世界和關係所產生的緊張和焦慮的情緒。這樣的情緒心理學家認為是反映內在缺乏對外世界的安全感,是人類面對自己極限而無助的反應。就如初生的嬰孩,無法給予自己所需的食物和保護,所感覺的那份無助和恐懼。這樣的反應造成人的自我中心和自我保護,務求適者生存,也導致人的自私自利,甚至損人益己的行為。心理學的始祖弗洛伊德(Freud)經多年臨的經驗中,歸論這種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本性為人生構造的一種侵略性的傾向!

  人類要擁有自主權的欲望不只在創世記亞當夏娃的故事才發現,其實在日常生活例子比比皆是!當人背逆神的命令,雖然與神的關係被罪分隔,人心神的形象也部分受損,然而就如羅馬書一章19-21節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得虛空,無知的心就昏暗了。」雖然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是為眾人預備,只要人願意接受,便能白白領受赦罪的恩典並與神和好的福樂,但是很多人仍然無法接受這份禮物,皆因掙扎未能放棄自主權,承認自己的罪!甚至當我們成為基督徒後,仍然掙扎交出生命的主權,讓基督成為生命的主人,順服祂的帶領!

(作者為百歐拉大學臨心理學博士,維真神學院基督教研究碩士,福樂神學院婚姻家庭輔導碩士。本文版權屬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