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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看過一本書,描述一世紀的基督徒,在羅馬政府迫害下,匿居地底生活的情況。不幸遭逮捕的,會被送上鬥獸場,給獅子撕裂吞噬,成為高官貴族們的娛樂節目。縱使死亡迫近,他們有的平靜從容,跪下仰天禱告;有的彼此相扶相靠,牽手微笑;有的更高聲頌唱讚美神的詩歌,彷彿死亡是一場慶典。好奇怪啊!難道他們有誇勝死亡的秘訣?
聖經中第一次提及死人復活的事,是以利亞先知為寡婦已死的兒子,三次向神祈求,終蒙應允,「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寡婦看見兒子復活,便向以利亞宣認說:「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王上十七24)她這話,是確認以利亞所事奉的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再看聖經中最叫人震撼的復活事件: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大喊:「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二十三46)接著,氣就斷了。沒有甚麼先知能人,為祂祈求復生,然而,第三天,祂復活了,直到如今,依然活著。門徒多馬親眼看見耶穌復活,打從心底敬拜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他的宣認道出一個事實,耶穌基督不單是主,也是叫死人復活的真神。
惟有耶穌的復活,真正勝過死亡的權勢;祂真實地向世人揭示了復活的盼望,永生的確據。因此,一世紀的基督徒無懼死亡威嚇,泰然面對,笑傲處之。你不難發現,他們對死亡有另一番理解:肉身的死亡是暫時的,它只是通向永恆生命的一扇門。是以他們對生命選擇了不同的演繹方式: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使得本來叫世人恐懼戰兢的死亡,失去力量,更將它完全扭轉過來,變為永恆生命誕生的慶典!基督復活大能的洪濤,是何等奇妙!
復活的大能並沒有在一世紀後戛然而止,卻存留在歷世歷代的基督徒生命中,延綿不斷,何等寶貴!在紀念本刊主編馮文娜(Mena)的特刊中,盼望你與她一樣,經歷復活的主的臨在:她由患癌到蒙主接回天家,縱是無懼肉身的死亡,心念卻如保羅般:「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4-25)為著身邊的家人、朋友和肢體,她勇敢地忍受百般磨難的治療過程,基督復活的大能就彰顯出來—叫軟弱變為剛強、恐懼變為盼望;又得著這個世界不能奪去的平安;更成為雲彩的見證,傳遞生命的祝福。
「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他同活。」(林後十三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