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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團契聚會中,肢體們多是分享生活上遭遇到的困難,或是值得感恩的事,若問到靈修中有何亮光,則有部分肢體會靦腆的說生活忙碌,已未能每日作靈修,語氣中透出一份罪疚感,甚或是一種包袱,原因或許就是他們未明靈修的真義,觀念上視之為責任,或是量度靈性的標準!
基督徒要清晰明白,我們與神的關係已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確立,屬靈生命的根基是在乎三位一體的神。是神主動和我們建立關係,我們藉著信耶穌,倚靠聖靈,能來到父面前,更有了神的兒女的名份。「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我們不是靠自己的靈修或禱告建立關係的,這完全是神的恩典。有時我們忘了,儘管我們殫精竭慮,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靈修,或是全力禱告,除非神自己選擇親自臨在,否則我們與主親近的心願仍會落空。
而神早已應許我們可活在祂裡面與祂相交,我們只是要進深這關係。「... ...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十四20)神早已在我們心靈最深處等候與我們對話,只看我們是否願意向內尋求祂。神早已在我們內裡叩門,只看我們是否開門讓祂進來一同坐席。(參啟三20)靈修絕非出於責任或是履行教條,而是內心被神的愛激勵,因而渴慕在主裡與祂蜜會相交;我們在靈修中敬拜神,思想神,經歷與神同在;向祂傾心吐意,並聆聽祂向我們所發的恩言;與主相交,最大的喜樂,是來自神自己。
當我們因著渴慕神而親近祂,我們與神相交的關係就變為互動及參與式的。我們透過不同的操練,在安靜和獨處中,學習捨棄與降服,以開放和倚靠的心來到神面前,透過不斷與神相交,使我們的靈與神的靈互相契合,使我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連結,使我們的心思愈來愈像神;基督在我們心中掌權,我們的心亦被神得著了。
最後,靈修並不僅是追求甜蜜的屬靈經驗,耶穌對彼得「我們在這裡真好」的建議置若罔聞!(參太十七1-9)靈修讓我們以神的眼光看這世界,將我們的自我中心連根拔起,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投身於這個世界,在當中分享祂的愛:餓了的給他吃,渴了的給他喝,無家可歸的給他住,赤身露體的給他穿,關顧患病的和探望坐牢的。靈修的操練,就是讓我們可以常活在信望愛中,實踐主交託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