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書簡─保羅的監獄書信(一)

獄中書簡─保羅的監獄書信(一)

 

  新約聖經中的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等四卷書,被合稱為保羅的「監獄書信」﹔在這些書信中,保羅是以一個囚犯的身份寫出的,因為這四封書信有十分明顯提到他被囚的經文(以弗所書3章1節,4章1節,6章20節,腓立比書1章7節、13節,歌羅西書4章3節、10節、18節,腓利門書一、九、十、十三、廿三章)。值得留意的是,提摩太後書雖然也是保羅在獄中所寫(提摩太後書1章8節、16節,2章9節),但在教會傳統中,均不將之列入「監獄書信」,或許是因其內容與前四封書信有相當大的差異,所顯示保羅被囚的情境也有很大的不同。

 

   這四封書信,除腓利門書是一封較屬個人性的私函外,其餘均屬論及「基督論」的教會公開信。由於書信內容較保羅的早期作品更具教導性(可能羅馬書是例外),因此可以看出當時教會的發展,並沒有因為保羅被囚而停滯下來,而神也藉保羅在獄中有一段較長時間思考,使他在神學性的教義上,有更豐富的認識與體認。 

 

  因此在「監獄書信」的字裡行間裡,可以感受到,不但基督信仰對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和道德上的意義被明顯地闡述,同時也有神在教會生活中更實際的要求。

 

  也就是說,這些書信反映出,當時初代教會的信仰已非常具體地進入信徒的生活中,使他們與當時的社會有明顯地區別,那因得著基督新生命而有的新生活,已在周遭的異教世界中綻放美麗的花朵。


以下要從三方面作更進一步地討論﹕

監獄書信的作者
   在教會傳統中,幾乎沒有例外地接受保羅為監獄書信的作者。直到十九世紀德國學者陸續對書信作者提出質疑。


  除了腓利門書以外,其他三卷書信均曾被質疑過,大致說來不外乎從

(1)文字體裁-用詞、風格
(2)神學思想
(3)歷史性等

 

三方面來討論,然而將近一個世紀的辯論之後,這三方面的問題,可說都能得到許多的學者普遍的澄清與認同,接受保羅的確是監獄書信的作者。

 

論壇報2617期○
20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