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的四百年?!

沈默的四百年?!



讀經:

加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引言:

       「兩約之間」的四百年對許多基督徒來說,多半是模糊而隱密的(沈默的四百年?!),今天我們要從聖經、以及相關之其他資料,使大家認識「兩約之間」的意義、該時期的重要性與歷史、相關宗教背景,以及主耶穌在世時的猶太教。

本文:

(一)兩約之間的意義

1. 從舊約到新約 

       就字義來說,兩約之間當然是指從舊約到新約中間所發生的事。然而,因為學者們對某些舊約經卷最後完成的時間有不同的看法,以致造成對兩約之間的時段與其間發生的事,有不同的認定。例如羅素因為認為但以理書是晚期作品(主前165年左右,大大地降低了該卷書的預言性;明顯抵觸了主耶穌稱但以理為先知,太24:15),於是將兩約之間定為主前200年到主後100年;而謝友王則將兩約之間、上推至巴比倫帝國,下推至羅馬帝國的頭兩百年。

2. 從以色列人到猶太人

       仔細讀聖經的人一定會發現,在舊約聖經裡「以色列」這個詞,有幾個不同的用法,而且在舊約聖經中竟找不到「猶太」這一個詞。對「以色列人」和「猶太人」這兩個詞來說,也有同樣的情形。

       另一方面,在新約聖經中卻經常使用以上這四個詞,並且在某些經文裡、「以色列人」和「猶太人」這兩個詞是交替的使用。因此「猶太人」這個詞,顯然是在兩約之間出現的。

3. 死海古卷的意義

        兩約之間雖然有些有名的著作流傳下來,不過卻沒有奉耶和華名來的先知傳神的話,因此兩約之間被稱為「黑暗時期」。而後來在1947年所發現的死海古卷,竟成為兩約之間最重要的見證。

       死海古卷中雖然沒有新約的書卷,但是因為其所涵蓋的時間約為主前200年到主後100年,所以一方面證實了舊約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也成為暸解新約背景極珍貴的史料之一。

 

(二)兩約之間時期的重要性

1. 從聖經的啟示來看,神救恩的計劃是藉著歷史的演進而逐漸明顯的,儘管從舊約瑪拉基書到新約馬太福音(施洗約翰被興起)之間,神未再藉先知啟示祂的旨意,然而人類的歷史並未中斷。依加4:4所言『及至時後滿足,....』,該時候乃是在以色列人→猶太人的歷史中滿足的。

2. 就歷史的角度而言,從以色列人在聖殿祭壇獻祭的時代、到猶太人在會堂研讀摩西律法的時代,究竟是如何演變的呢?

3. 新約聖經顯示出耶穌是被當時猶太教的領袖們普遍地棄絕,究竟猶太教是如何興起?它的發展如何?何以他們對耶穌會如此拒絕?

4. 馬太福音一章1-17節將耶穌基督的家譜分作三個時期,究竟有何意義?尤其第三個時期,從百姓被遷至巴比倫,以迄耶穌基督降生,其所對應的相關歷史之概要為何?

 

(三)兩約之間史料的依據

1. 聖經(舊約、新約)

2. 次經與託名作品(偽經)

3. 希臘歷史學者(波利比Polybius,丟多魯Diodorus,史提被Strabo,普魯達Plutarch,丟卡西Dio Cassius)著作

4. 羅馬歷史學者(西色揉Cicero,利雅Livy,綏屯紐Suetonius)著作

5. 死海古卷

6. 古教父著作

7.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約A.D.37~103)著作

猶太戰爭(Jewish War)猶太古史(Jewish Antiquities)自傳(Autobiography)駁亞比安論說(Treatise against Apion)

 

(四)兩約之間相對應的歷史

更替的朝代(參「太1:1--17」四次提遷到巴比倫)

1. 巴比倫時期(605-539B.C.)

2. 波斯時期(539-331B.C.)

3. 希臘時期(331-167B.C.)

4. 埃及多利買王朝(323-204B.C.)

5. 敘利西亞流基王朝(204-165B.C.)

6. 馬加比(167-63B.C.)

7. 羅馬帝國(63B.C.之後)

 

(五)猶太人的社會

       在羅馬統治下的猶太社會,實際上是由宗教團體的貴族階級來治理的,自馬加比時代到希律王時代,哈斯摩年家族統治巴勒斯坦的社會,因此其家族體系的祭司,就成為猶太社會的統治者。他們從那些與聖殿有關的商業交易、稅款銀錢之兌換穫得暴利。(約2:13~17)

1. 公會(Sanhedrim,-drin):是羅馬政府所允准猶太人自治的猶太議會,在耶路撒冷的議會稱為『大議會』。

  公會(72位議員):24位祭司(代表聖殿)  24位長老(代表人民)  24位文士(代表律法) 這些人中有法利賽人,也有撒都該人,統稱為長老(太26:57,徒24:1)。

大祭司是議長。公會的權勢甚大,舉凡宗教、律法、政治、稅收、民事、刑事皆可處理,在宗教方面的權力甚至延伸到猶太地區以外的猶太人(cf.徒9:2)。公會有它自己的衛兵。除大議會,在其他城市也有23人組成的小議會,以處理地方性問題為主。

2.  教育:兒童啟蒙教育多來自啟蒙師傅(加4:1~3)與家庭,六、七歲男孩可進入公立的學校,及長可能跟隨有名的拉比學習(徒22:3),另有會堂教育是最普及的成人教育。

3.   經濟:巴勒斯坦人民除貴族階級外,大部份是窮苦的,有農人、工藝匠、漁夫、商人;而由於羅馬人稅制的影響,形成稅吏被猶太人極為鄙視,但卻常是中保私囊者。(錢幣:帝國中許多城市擁有自鑄錢幣之權利,被征服國家之舊幣仍可使用。銀行:通常由私人組成,參路19:23)。

 

(六)猶太教的形成與發展

       有關猶太教的形成,有認為應溯自族長時期(cf.陳著:新約背景p186~191)有認為是以色列人被擄之中逐漸形成的,亦有認為是被擄歸回以後,在兩約之間形成的。(考慮舊約無會堂;以斯拉時期的活動,尼8:1~2,9:1;初代教會,徒15:21)

1.  三個信念:

   a.聖神 ─除耶和華上帝外,再無別神(申6:4,王下5:17)

   b.聖民 ─除被擄歸國者外,再無真民(耶24全,結2:5,3:26,拉2:1,6:19~21)

   c.聖國 ─惟彌賽亞的國度超乎萬國(賽2:2~3,11:10)

2. 三個重心:

   a.聖所 ─聖殿與會堂

   b.聖書 ─舊約聖經完成於主前四世紀

   c.聖約 ─亞伯拉罕之約(出2:24)、大衛之約(賽55:3)

3. 守約的條件有四:

   a.守割禮-向未受割禮者投降是奇恥大辱,是不忠、是賣國

   b.不吃豬肉-吃豬肉便是背約,該當死罪

   c.守安息日-在安息日雖有仇敵舉刀殺來,也不還手

   d.不拜偶像-羅馬帝像亦屬之,誓死不拜

 

(七)五個派別

1. 法利賽人-法利賽人的名稱,首先出現在論述哈斯摩尼王朝早期祭司──君王的記載上。這時候,哈西典人大概已經分裂。其小部分人堅持在任的大祭司身分不正統,且廢棄了某些傳統,於是他們退出社會,等待神末日介入與審判世界。其餘的大多數人則旨在控制國家的宗教。對法利賽一名稱,傳統的解釋是「分離分子」,這遠較曼森(T. W. Manson)解作「波斯人」的綽號合適。法利賽人對什一奉獻的看法(參下文),使他們不免要與群眾分別開來。

       法利賽人有幾項絕對堅守的信念,包括:神是聖潔和獨一的神,以色列是祂揀選的子民,妥拉對以色列人而言有絕對的權威。除此以外,他們宗教的重點是在道德方面而非神學方面。要理解主耶穌對他們的指責(假冒為善的人{\LinkToBook:TopicID=1890,Name=假冒為善的人(HYPOCRITE)}),我們須要記得他們的道德水準無疑比當時大部分的人高。法利賽人非常重視什一奉獻,他們拒絕在非法利賽人的商店購買食物,或在非法利賽人家中進食,因為這些人家大都沒有把食物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在哈斯摩尼、希律或羅馬政權的課稅以上,還要作什一奉獻,委實是非常沈重的負擔。對法利賽人而言,全然遵行什一奉獻就是對神忠誠的指標之一。

2. 撒都該人-撒都該人舉止傲慢,無論是對同儕或外邦人都一樣粗野無禮,並且以和他們的教師爭論為美德。在平民中沒有跟隨他們的,只有富裕人才能躋身其中。他們好論斷人,比其他猶太人更嚴苛。很多祭司是撒都該人,而差不多所有撒都該人,似乎都是祭司,並且是屬於那些炙手可熱的祭司家族。在希律家族以及羅馬人統治的時候,撒都該人佔了公會的大多數席位。但隨著聖殿在主後70年被毀,這派別也消失了。猶太史家約瑟夫說,撒都該人即使在得勢時也因害怕眾人,而附和法利賽人。

       在宗教方面,撒都該人顯然是保守主義者。除了摩西五經成文的律法之外,他們不承認任何其他律法的持久有效性。他們否定稍後才有的教義,即關於靈魂和來生、復活、獎賞與懲罰、天使與魔鬼。他們不相信預定論,而相信人有自由選擇善與惡,禍福都是個人行為的後果。

3. 希律黨人-聖經記載希律黨人是敵擋耶穌的,一次是在加利利,另一次在耶路撒冷(可三6,十二13;太廿二16)。在是否應該納稅給該撒的問題上,他們與法利賽人聯成一陣線來向耶穌提問,可見這兩批人在這問題上見解一致。問題的關鍵其實就是民族主義與順服外邦政權的管轄的對比。這個事實以及希律黨一詞之形成,似乎證明他們是親希律王朝的一個猶太派別。

4. 奮銳黨人-奮銳黨並非宗教團體,他們是狂熱的民族主義者,以暴力為脫離羅馬政權轄管的途徑。耶穌的門徒-西門原是屬於這一派的(太10:4)

5. 愛色尼人-愛色尼派是猶太人的一個宗教團體,在主前一世紀至主後一世紀昌盛,是約瑟夫所列舉的猶太人的第二個「哲學學派」或思想學派(BJ 2, 119-161;參 Ant. 18, 18-22)。除了約瑟夫的記載以外,與他同時代但比他年長的亞歷山太的斐羅,曾經在兩處提及愛色尼派(Quod omnis probus 75-91; Hypothetica ap. Euseb., Praep. Ev. 8. 2)。較年長的皮里紐(Pliny)也曾經提及愛色尼派(NH 5. 17)。以後,又有希坡律陀(Hippolytus)關乎愛色尼派的論述(Refut. 9. 20. 13-23 )。他的論述,大體上跟約瑟夫的記載相同,但卻加插了一些顯然是從其他獨立的資料來源得來的資料。

       斐羅描繪愛色尼派的目的,是要證明他的論點是對的,而他的論點就是:只有真正的好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他估計愛色尼派的人數約有四千人;又提到他們如何在鄉村生活,努力耕作及致力於其他類似的事務。他們也騰出許多時間來集體研究道德及宗教的問題,包括如何詮釋那些神聖的書卷。根據斐羅的記載,他們十分注重禮儀上的潔淨;實行共產;不獻動物祭牲;守獨身;不置奴隸;供養他們中間因疾病或老邁而無法工作的人;不立誓;不參與軍事或商業的活動;大體上追求和培養各種美德。

       皮里紐在形容死海時提及愛色尼派。他指出,愛色尼派的人是住在死海以西,隱基底以北。據皮里紐說,他們已經在那裡住了無數代,既戒絕女色,又放棄財富。然而,他們的人數得以維持一定的數目,因為許多對日常生活感到完全厭倦的人,加入他們孤獨生活的行列。皮里紐大概是在主後73年至79年寫作的,但他對愛色尼派的認識,大概是靠賴較早期作者的著作,如亞歷山大玻里希斯托(Alexander Polyhistor)的著作(主前一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