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祭司條例之後,我們看見聖潔生活的條例(十一至二十二章),這聖潔生活的條例是緊緊地和百姓的食、衣、住、行並人際關係交織在一起,密不可分。
此外,它也和神救贖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目的有關,類似「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這樣的話,在利未記中一共出現過10次1,都是在十一章之後,論述聖潔生活的條例之中反覆提到,可見聖潔的子民就是神救贖的目的。
神是聖潔的神
在聖潔生活的條例中,神一再的用「我是聖潔的」或是「我是耶和華」(在全卷書中出現42次)這樣的同義語來說明神絕對聖潔的屬性。為什麼有罪的人不能夠來到神的面前?為什麼人來到神的面前必須聖潔,連獻禮物都必須聖潔?為什麼人生活在神面前也必須聖潔?它們的答案在這樣一句宣示中已經很清楚的表露出來了。
歸回神的聖潔
在利未記中,神幾次用「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十一章44節,45節;十九章2節)或是「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廿章26節)
這樣的話宣告祂救贖的意義--歸回神的聖潔。因為人原本就是按著神聖潔的形像造的,在罪進入人的裡面之後,這個聖潔的形像被破壞了,如今神的救恩就是把人帶回到這個聖潔的地位,所以保羅說「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四章22-24節)
分別為聖的生活
聖潔不只是一個地位的問題,也是見證的問題;不只是生命的問題,也是生活的問題。被救贖的子民有義務要在世人的面前活出神的聖潔,好顯明屬神和不屬神,得救和未得救,是不同的。所以聖潔生活的條例清楚規範了屬神子民的生活原則,而這個原則的基本概念或是總綱就是「愛」,愛自己的弟兄,也愛居住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利未記十九章18、34節)。
保羅的救恩論總是平衡的陳述救恩真理和生活的見證,是同樣的道理,就如他所說的「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四章1節)
作業﹕
請細讀利未記第十九章,並根據這些聖潔的條例解釋為何聖經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摩太前書前一章5節)和聖潔又有什麼關係?
十次經文分別是11﹕45;18﹕3;19﹕36;22﹕33;23﹕43;25﹕38,42,55;26﹕13,45
論壇報2593期○
2006/5/6○
前基督門徒訓練學院院長/汪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