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奉獻的再思
最近佛光山和慈濟功德會的義賣活動,不僅為他們帶來大筆的捐款,也引起了社會極大的關注;甚至在臺灣的教會界內也有人投以羡慕的眼光。我不知道一些經費時常拮据的福音機構會不會感嘆,基督徒們的奉獻在那裡?
其實我們不必羡慕,因為臺灣的百姓大都是佛教徒,財力自然雄厚。倒是基督徒們應當藉此機會更深的反省,我們有沒有按著神的心意盡力奉獻;而教會也應當好好反省,我們有沒有按著神的旨意管理教會的產業以及信徒們所奉獻的金錢;使他們更樂意的繼續奉獻,而福音的事工也因正確的管理產生最大的果效。
合神心意的奉獻
聖經上教導奉獻的經文很多,我取以下三個重點來作為回應:
(一)聖潔: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當然我們奉獻的財物也必須是聖潔的。以色列人進迦南時,神特別要摩西吩咐百姓,當滅的「財物」要甩火燒盡,偶像上的「金銀」也不可貪圖,不可帶進家去(參申七25、26,十三16~18)。當然這些財物更不能用來奉獻給神。
由聖經來看,教會對於財物的收受並不是來者不拒的。所以今天教會接受奉獻時,若知其來源有問題,即使是千萬元的鉅款也應當拒絕。有一位牧師在建堂的事工上,拒絕了一位動機存問題的外邦人的數十萬元捐款,結果神在建堂的事上大大祝福他們。
(二)畫力:在慈濟功德會的義賣會上,我看到的捐、買雙方幾乎都是豪門巨賈,因為也只有這些人才能捐出或拿出百萬、千萬的錢去買那些字畫古董。當然有錢人願意拿出錢來作慈善事業是好事,但是我們的神絕不是從表面上錢的數位,來看一個人的捐款和奉獻的價值;他乃是由內心來看,他看我們是否盡力,所以那窮寡婦的兩個小錢在主耶穌的眼中是最大的一筆奉獻。
(三)管家:另外,基督徒對財物的管理和奉獻還必須看見:實際上我們並不是手中那些財物的擁有者,乃是管理者。管理者必須按主人的心意使用這些錢,而不是隨自己的意思任意支配它們。
今年初有一位弟兄奉獻一筆為數不小的款項給門訓中心,在電話中,他謙卑地強調這原是神的錢,這真是一位好管家。因此,若基督徒的家中也有許多古董字畫的時候,不妨思想一下,是否賣掉為主使用,比挂在牆上獨自欣賞更有價值。
上個星期在論壇報上讀到「我看辛德勒的名單」,其中提到,當辛德勒看到自己所佩戴的金質納粹章時,他想到,如果他早把它變賣了,還可以多救兩個人,因而痛哭失聲。我心中實在深受感動,甚願基督徒都能以這樣的胸懷來管理神所托給我們的財物。
教會財富均平
如果基督徒是神的管家,都需要按著主人的心意使用金錢,那教會豈不更是管家,當小心謹慎使用信徒所奉獻的金錢。當然,所謂小心謹慎並非要長執們作「小氣財神」:乃是我們必須按神的心意來使用信徒所奉獻的財物。
如何能按神的心意來使用信徒奉獻的財物呢?除了我們最關注的教會的正常開支之外,臺灣的教會實在應當盡速建立「國度的教會觀」,並由這樣的「宏觀」角度去使用教會的財物。保羅如何教導哥林多教會去支助耶路撒冷的教會(參林後八、九章)?他要他們盡心且甘心的為耶路撒冷教會奉獻,實際上這兩個教會並無從屬的關係,但保羅解釋得很好「...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八14、15)這真是初代教會合一的最好見證。我再強調,保羅的這段話不是由「個別教會觀」來說,乃是由整體的教會觀來說的。
今天臺灣的教會,由表面上看,財力的分配並不是很均勻的,大教會有充分的現金可以運用,宗派教會則有許多的土地;但若是只從地域或自我的教會觀來使用這些財物時,福音工作的推展將會十分有限,甚至許多的宗派空有許多土地,但所屬的福音機構卻經費不足,這都是教會缺少「國度的教會觀」所造成的結果。
試想若當年協同會的宣教士不把他們在臺北汀州路的土地交給林森南路禮拜堂,而林南教會又捨不得把土地無條件地交給華神來使用,今天臺灣的教會將會缺少多少傳道人?
超越自我限制
在這次慈濟功德會的義賣中,許多捐出鉅款的商人並不一定屬于慈濟功德會,但他們超脫了自我的區域限制,而教會同為上帝的兒女,在基督裡更是一體的。願我們在歆羨之餘,也能勇敢的跨出一步,同心參與整體的福音事工,我相信必看見神的榮耀和祝福。
論壇報460期○
1994/3/27○
作者為前基督門徒訓練中心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