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基本的政治倫理

 

聖經中基本的政治倫理 

 
    相關經文﹕創世記九章5-6節;以弗所書二章13-16節

   今天和各位探討一個教會很少碰觸的題目﹕聖經中基本的政治倫理。由於今天教會中的信徒有各種不同的政治立場,講不好難免會得罪人,所以多半傳道人會避免講政治性的題目。


   有趣的是,主耶穌的門徒中,就有兩位政治立場完全不同的人,一位是奮銳黨的西門,什麼是奮銳黨呢﹖新譯本翻為「激進派」,有點像今天的「深綠」或「台獨」;另一位門徒叫馬太,他原是個稅吏,幫羅馬政府收猶太人的稅,有點像今天的「統派」,然而他們都被召到主的門下,專心的跟從主,順從主的教導。顯然,教會中有各種政治立場的信徒並不可怕,重要的是能否了解聖經的原則。

做俾斯麥還是林肯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是我們生活裡重要的一部份,沒有人可以完全避免。所以,基督徒所面對的政治糾葛歷世歷代都存在,連主耶穌傳道時,都要面對法利賽人利用政治性的問題來詰難﹕「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然而主耶穌的回答非常智慧﹕「該撒的物歸給該撒,上帝的物歸給上帝。」今天正是要從聖經的角度,與弟兄姊妹一起思想這個問題。


   既然聖經有啟示基督徒在地上當如何生活,當然聖經也會啟示基督徒在地上該有的政治原則。若是我們不了解神所定的政治倫理,可能會自以為是地處理政治的問題,有可能得罪神了還不知道,猶有甚者,造成國家民族的災難。


   例如,十九世紀統一德國的名相俾斯麥,他是一位熱心的基督徒,常公開為神作見證,然而,他極力提倡的「德國至上論」可以說是後來德國發起兩次世界大戰的種籽,不僅為德國帶來災難,也為世界帶來災難。


   在講聖經的政治倫理之前,我要先說個小故事;美國南北戰爭的時候,林肯總統常在神面前禱告,有位朋友問他﹕「你是不是禱告上帝,願祂站在我們這邊﹖」結果林肯總統很謙卑地回答﹕「我禱告求上帝讓我站在祂的那一邊﹗」當我們思想聖經真理時,也應如此,必須先把自己的意識型態或政治理念全部放下,才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分四個重點來說明聖經中的政治倫理﹕

神創造了倫理思維
壹、人
   講到倫理,我們必須先接觸到一個問題,人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人有倫理的思維和本性﹖為什麼全世界的民族似乎都有一些共同的價值觀﹖這必須回到神的創造來看。

  一、有神的屬性
   聖經中第一個倫理的命令,在創世記九章5-6節「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神把這個命令和祂的創造連起來講,因著人受造的特殊性,神給了人這個基本的命令,這是一個命令、也是一個保護,意思是要人彼此尊重;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那什麼是神的形像呢﹖保羅說就是「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第四章24節)。真理是理性,因為人有理性,所以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仁義是法性,強調的是公平和公義;聖潔是德性,那是人的羞惡之心,因此活在罪中的人會感覺羞恥。


   理性、法性和德性是人最尊貴也是和萬物全然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說,人之所以會有倫理道德,是因為在受造時神把這些尊貴的本性放在人的理面。故此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倫理表明人的尊貴
  二、主耶穌為什麼為人釘死在十字架上﹖
   進一步說,由人的受造我們才能明白為什麼神愛世人,為什麼主耶穌甘願成為人的樣式,最後替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非因人是最進步的高等動物,乃是因為人理面有神的形像,祂是為理面有神形像的人而死。同時,正是因為人是如此地尊貴,所以我們不可以彼此傷害,也不可以傷害自己。這個尊貴的屬性和教育程度、世上的地位、財富、外貌等等沒有任何的關係,只是單單因為人的理面有神的形像。


   主耶穌曾用一個神蹟來表明人生命的尊貴,就是祂去格拉森趕鬼的故事。當時群鬼央求耶穌讓牠們進入豬群裡去,主許了牠們,結果就有二千頭豬投入海裡。二千頭豬在當時是相當可觀的一筆財富,以今天的幣值計算,大約要新台幣二千萬元﹗主耶穌為什麼容許鬼進入豬群理去呢﹖祂可以直接把鬼趕出去不是嗎﹖免得損失這麼大一筆財富。主有一個目的,祂要告訴我們,這個看起來瘋癲的人,遠比那兩千頭豬貴重得多。


   你知道你生命的尊貴嗎﹖倫理就是從這裡開始;當我們認識自己的尊貴,也認識他人的尊貴,就不會任意地「流人血,害人命」,這是倫理的基礎。

聖經宣示人的平等

貳、人民
   現在我們進一步來思想人民,人民是國家組成的第一要素,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當然也沒有國家。神要人之間如何彼此相待呢﹖在聖經中有兩個重要的觀念。

 一、平等人權
   以弗所書六章9節說「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


   這是從個體的角度來看,神要我們知道每一個人在祂的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論你是富有或是貧窮,是尊貴或是卑賤,我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這就是人權。


   想想看,這是一個何等偉大的宣告,遠在近兩千年前,還是一個蓄奴、君權的時代,神就藉著祂的僕人宣告了「人生而平等﹗」其實,這個精神在舊約的律法中就已經存在了,例如「你的弟兄若在你那理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利未記第二十五章39節)這個觀念羅馬人不懂,但保羅要所有的基督徒明白,而且從自身作起。聖經的偉大就在這理,在近兩千年前就指出了人生而平等。


   一千六百年之後,洛克的「天賦人權說」,才為民主制度帶來了一線曙光;之後,美國的「獨立宣言」則把天賦人權的概念化為正式的政治制度。我們可以知道,不論是洛克的天賦人權說或是美國的獨立宣言,都深受聖經影響,近代民主的思潮和民主制度的建立,都是先從基督教國家開始,爾後才漸漸東進。

學習住在神的愛裡

 二、愛人如己
 (一)、愛弟兄和愛外人
   講到人民首先要認識人權;其次要認識愛。愛人如己是聖經中最大的命令,這個命令分成兩個層次,就是愛弟兄和愛外人,如經文所說「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利未記第十九章33-34節)


   主耶穌曾用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詮釋這個最大的命令,尤其是什麼叫「愛外人如同自己」。按照猶太人的傳統,他們是瞧不起撒瑪利亞人的,所以撒瑪利亞人從來不和猶太人往來;然而在這個比喻中,一個撒瑪利亞人全心救助了一個被強盜打傷的猶太人,表達了在神的命令理,真正的愛是跨越了種族、語言、地域的界限,甚至於跨越了仇恨的界限,因為神從一本造出萬族,世人共同承受上帝的形像與樣式。

 (二)、神在愛理
   一個國家難免由許多不同的族群所構成;在台灣有早期移民、有近期移民;有客家人、河洛人、原住民...,這麼多不同種族的人住在一起,如何能安居樂業﹖就是彼此相愛。唯有超越種族界限,這個國家才能向上發展。


   所以,政治倫理講到人民時,有兩個重點;就是平等人權與愛人如己。而愛裡面又包含愛弟兄與愛外人,超越種族一切的界限。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不單是擔負了我們的罪,祂還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讓猶太人與外邦人能和好,也讓所有有冤仇的人,因著耶穌的大愛,都能夠和睦相處,可以彼此相愛像天國實現一樣。

小心走進魔鬼的權勢
   當我們領受主的餅和杯時,我們心中絕不會想到藍和綠,只會想到主的愛太偉大,主的大愛讓我們這些罪人能凝聚在一起。所以任何挑撥族群,讓人彼此相恨相爭的動作,都絕非從上帝來的。


   前兩天聽見趙鏞基牧師的證道,趙牧師總結了一句話﹕「你們常說魔鬼在這裡、在那裡,其實魔鬼在恨的裡面。你們常說上帝在這裡、在那裡,上帝在愛裡。」這句話講得真好,「魔鬼在恨裡,上帝在愛裡」,什麼時候我們還在恨的理面,我們就被魔鬼所掌控;什麼時候我們心存愛人的心,我們就在神的祝福中。什麼時候有人挑撥族群,讓人相恨、相爭時,就是把自己放在魔鬼的權勢下;當人願意超越族群,遵行上帝愛人如己的誡命時,就是把自己放在上帝的裡面。

參、政府
 一、施政必須公義
   一講到政府,聖經總是將它與公義連在一起(有十三處經文把公義和國放在一起,有十六處經文把公義和王放在一起)。許多基督徒都很熟悉聖經中有一句話「公義使邦國高舉」,邦國前面用的是一個不定冠詞,指任何的國家要建立、得平安、得神的恩典,就必須行在公義的裡面。

所以聖經講到彌賽亞的王權,總是說到公義、公平。以賽亞書九章6-7節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上帝很清楚的要求國家政府它必須要施行公義,包含了誠信、廉潔...;詩篇裡也有很多經文,是關於神的慈愛與公平相親、公義與和平相遇。上帝總是把公平、公義、誠信放在一起,說明了公義治國包含了誠信,也包含了憐憫。


   當我們有了這樣的認知,才能知道今天的民主法治,其實是從聖經中抓出三個重要的觀念﹕第一個是「人權」,第二個是「愛」,第三個就是「公義」,缺一不可。現代的民主制度為什麼是從西方國家產生的,因為這些思想基本上都是從聖經來的,當人還在摸索時,上帝早已經在二千多年前把這些基本的原則啟示出來了。如同近代美國的思想家柯克認為「神學的道德動力,是政治進步的要素。」所以,我們若不瞭解聖經關於國家的啟示,我們就不知道一個國家當如何進行治理。


   「如果沒有道德,還能有什麼﹖」如果人權、愛和公義從我們的國家一一抽離後,會產生什麼結果﹖我們知道以色列這個國家是上帝所揀選的,為什麼會亡國呢﹖根本的原因就是他們偏離了上帝給他們的這三個原則,失去了慈愛、公義,也沒有注重基本人權。


   我們看見歷史上多少流血的悲劇,無一不是背離了這些原則,從二次世界大戰開始、經過中國的文革、到今天的伊拉克戰爭,人類的悲劇一再重演;所以,恐怕任何人高舉一個理念,不管是統一或台獨,如果超越了上帝給國家的原則,這個國家即便有名號,也會形同亡國,失去存在的意義。

 二、制衡與分立
   還要提到兩件事,就是「制衡」與「分立」。對政府來說,任何的政權按照人性的敗壞來看,都會很快地墮落。在聖經中,我們看到大衛王、所羅門王都墮落過,所以人的罪性加上權力之後,很容易加速地墮落,我們常聽人說「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我們看見聖經中既有制衡也有分立;從以色列國來看,上帝在以色列的王權裡面,設立兩種人物來制衡,一個是祭司,執掌法律;另一個是先知,代表良心。當君王任意妄為,而祭司又不執行法律時,國家就會腐敗,這時先知就要為神代言,對那個世代發聲。


   我們從上帝所揀選的以色列國,雖有設立祭司與先知,仍然逃不過腐化亡國的結果,就能體會世人敗壞之深,所以神學家尼布爾特別提出「權力平衡」的理論,為西方的政治制度找出一條出路,就是君王與掌權者必須有制度的制衡,免得加速腐化。


   在舊約中,祭司和君王不僅是相互制衡,也是分立,祭司不能作君王,君王也不能執行祭司的職務。例如烏西雅王妄圖自己獻祭,神立刻讓他長大痲瘋直到死日。到了新約,主耶穌說﹕「該撒的物歸給該撒,上帝的物歸給上帝。」更明確地詮釋了政教分立的概念。什麼是分立﹖就是該撒的物是世上的,是屬世的;神的物是屬神的。兩者本質不同,互不干預。因此多年來教會界有一個共識,就是政教要分離,彼此互不干擾。

做適時而出的先知
   從舊約看到新約,神都提醒我們權力是需要制衡的;其次,政教要分離。今天基督徒當如何做﹖不要忘記先知的功能,因為神把祂的子民放在那個世代中如同一個「守望者」,守望者必須對他那個時代發出警戒的聲音,因此教會是時代的良心,也就是說基督徒在罪惡的世代裡,仍然要本著神的話,發出呼聲,才會讓「神學道德的動力,成為政治進步的要素。」如果教會不發聲,這時代就會加速地墮落。


   十七、十八世紀英國國會議員威伯何福斯,他與基督徒的議員朋友們成立了「克拉朋黨」,在英國的國會裡發出了很大的力量,不但廢止英國的販賣奴隸法,並且制定了道德法案、陽光法案,這些法案的成立為後來英國的政治,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也讓英國成為那世代教育、科技,甚至宗教復興的中心。


   所以,基督徒若能將照聖經的原則放在政治立場的原則前行事,必然對時代有很大的影響力。

神的國度尚未降臨

肆、國度
   最後我要說,這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達到烏托邦的境界。神學家魯益斯(C. S. Lewis)說﹕「每一個政黨的裡面,都隱藏有魔鬼,在最恰當的時候,牠就化妝成聖靈的面貌,出現在人面前。」提醒今天教會界要瞭解,任何的政權其實按著人的本性來說,都會漸漸腐化,所以在地上不可能有完全的政府。柯克(Russell Kirk)也說「基督教信仰無疑有改變人心的力量,越多人信道、行道,奇蹟也越多。但如果信徒不再以天堂為他們最終的歸宿,而妙想天開,以為天堂可以建立在人間,那他們就比馬克斯更為愚昧。」


   因此,基督徒不要對任何政治人物、政黨或政治理念有過高的期待,期待越大,失望也越大,尤其是對有群眾魅力的領袖更要小心。從歷史看,越有魅力的政治領袖為人類所帶來的災難往往也越大,遠的不說,造成近代世界大災難的希特勒、毛澤東,都是極有群眾魅力的政治領袖。


   但基督徒不需要灰心、失望,因為上帝已經賜給我們一個永遠的國,就是基督的國度,是我們永遠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成為一個平衡的人,一方面我們有將來國度的盼望,另一方面也不要忘記,神量給我們在地上有守望者的責任,在恰當的時候當為主發出呼聲,發出從神所賜良心的聲音。


   以上提出的觀念,盼望與弟兄姊妹一同思考。愈明白聖經的啟示,就愈能感受神的偉大。上帝把一個平衡的政治倫理啟示給人,我們是否有謙卑的心,像林肯所說的,願意站在上帝這一邊,而不是站在政治立場這邊﹖

2675期○
2006/11/14○
前基督門徒訓練學院院長/汪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