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
李 思 敬 -聖 經 科 副 教 授 兼 教 務 長
「 你 們 不 要 為 自 己 作 雕 像 或 任 何 模 樣 , 就 是 在 上 天 下 地 以 至 地 底 水 中 的 ; 不 要 向 它 們 下 拜 臣 服 。 因 為 我 是 上 主 你 的 神 、 至 情 的 上 帝 : 追 討 父 輩 的 邪 惡 直 到 子 孫 , 直 到 恨 我 之 人 的 三 四 代 ; 卻 要 給 愛 我 遵 守 我 命 令 的 人 , 行 信 實 直 到 千 萬 代 。 」
( 出 埃 及 記 20章 4至 6節 試 譯 )
有 主 內 肢 體 跟 我 分 享 一 次 聚 會 的 經 歷 : 講 員 在 台 上 帶 領 會 眾 認 罪 祈 禱 , 是 為 自 己 歷 代 祖 先 拜 偶 像 的 罪 向 上 帝 求 赦 免 ; 不 然 , 上 帝 要 追 討 這 拜 偶 像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我 們 這 一 代 云 云 。 我 想 , 這 樣 的 教 導 大 概 是 基 於 《 舊 約 》 中 「 十 誡 」 的 第 二 誡 ( 出 二 十 6 = 申 五 8-10) 罷 。 但 可 惜 的 是 , 將 經 文 如 此 應 用 在 「 祖 先 拜 偶 像 的 罪 」 上 , 其 實 只 是 一 項 虔 誠 的 誤 解 而 已 。
首 先 , 「 十 誡 」 是 上 主 跟 以 色 列 立 約 時 的 吩 咐 , 對 象 是 經 歷 上 主 拯 救 的 選 民 而 非 不 認 識 真 神 的 外 邦 人 。 阿 摩 司 便 曾 解 釋 上 主 追 討 以 色 列 家 的 罪 孽 , 正 是 基 於 他 們 為 上 主 所 揀 選 ( 摩 三 2) ; 相 反 , 保 羅 卻 大 膽 宣 告 說 : 「 世 人 蒙 昧 無 知 的 時 候 , 神 並 不 監 察 ...」 ( 徒 十 七 30上 ) 。 因 此 , 把 上 主 追 討 罪 惡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的 話 用 在 不 認 識 真 神 的 世 人 身 上 , 恐 怕 有 張 冠 李 戴 之 嫌 。
我 們 必 定 會 追 問 : 上 帝 追 討 拜 偶 像 的 罪 這 原 則 , 難 道 不 是 放 諸 四 海 而 皆 準 的 嗎 ? 這 便 牽 涉 到 第 二 誡 要 禁 止 的 究 竟 是 什 麼 行 為 。 《 出 埃 及 記 》 緊 接 著 「 十 誡 」 的 下 文 , 正 好 重 複 「 禁 造 像 」 的 吩 咐 , 而 經 文 清 楚 說 明 這 「 像 」 是 「 與 上 主 相 配 」 的 ( 出 二 十 22-23) 。 《 申 命 記 》 亦 再 三 指 出 以 色 列 不 可 造 像 的 理 由 , 是 因 為 上 主 說 話 時 , 「 只 聽 見 聲 音 , 卻 沒 有 看 見 形 像 」 ( 申 四 12-18) , 由 此 可 知 「 像 」 絕 對 不 是 指 其 他 的 「 偶 像 」 。 試 看 亞 倫 造 金 牛 犢 後 , 他 的 宣 告 仍 是 「 明 日 要 向 耶 和 華 守 節 」 ( 出 三 十 二 4-6) 。 所 以 第 二 誡 是 教 導 選 民 怎 樣 敬 拜 上 主 , 與 祖 先 拜 假 神 實 屬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
雖 然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跟 拜 偶 像 無 關 , 但 這 句 話 仍 是 指 向 一 位 要 隔 代 追 討 人 罪 惡 的 上 帝 吧 ! 不 錯 , 但 這 是 斷 章 取 義 所 產 生 的 印 象 而 已 。 經 文 中 「 追 討 他 的 罪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只 屬 上 半 句 , 還 有 「 向 他 們 發 慈 愛 、 直 到 千 代 」 的 另 一 半 。 我 們 都 熟 悉 另 一 首 《 詩 篇 》 的 金 句 : 「 祂 的 怒 氣 不 過 是 轉 眼 之 間 , 祂 的 恩 典 乃 是 一 生 之 久 」 ( 詩 三 十 5) ; 詩 人 的 主 題 明 顯 在 歌 頌 上 主 「 一 生 之 久 」 的 恩 典 , 至 於 上 半 句 提 到 祂 「 轉 眼 之 間 」 的 怒 氣 , 乃 是 用 以 形 造 出 強 烈 對 比 的 文 學 技 巧 。 同 樣 , 追 討 罪 惡 「 直 到 三 四 代 」 , 也 是 為 了 襯 托 出 上 主 「 發 慈 愛 直 到 千 代 」 。 甚 至 《 五 經 》 中 另 外 兩 段 單 獨 提 到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的 經 文 ( 出 三 十 四 6-9, 民 十 四 17-19) , 其 要 旨 始 終 仍 是 上 主 的 赦 免 和 慈 愛 。
我 們 能 夠 辨 別 經 文 的 修 辭 造 詣 , 從 而 準 確 掌 握 上 主 「 慈 愛 無 窮 盡 」 的 主 題 時 , 也 許 還 可 以 進 一 步 斟 酌 中 文 《 聖 經 》 繙 譯 「 忌 邪 的 神 」 ( 出 二 十 5) 是 否 合 宜 。 英 文 《 聖 經 》 的 繙 譯 是 「 嫉 妒 的 神 」 ; 我 們 不 難 理 解 「 嫉 妒 」 一 詞 的 確 包 含 了 「 忌 邪 」 的 排 他 意 思 。 《 雅 各 書 》 直 斥 信 徒 「 與 世 俗 為 友 」 是 「 淫 亂 」 , 又 強 調 神 的 靈 正 是 「 戀 愛 至 於 嫉 妒 」 的 ( 雅 四 4-5) , 這 正 好 道 出 「 嫉 妒 」 不 但 是 婚 姻 關 係 中 面 對 第 三 者 適 當 的 反 應 , 「 嫉 恨 」 其 實 更 是 基 於 「 如 死 之 堅 強 」 的 「 愛 情 」 ( 歌 八 6) 。 回 到 第 二 誡 的 上 下 文 : 「 拜 偶 像 」 既 然 不 是 經 文 的 關 注 所 在 , 「 嫉 妒 」 的 暗 喻 便 應 指 向 上 主 對 子 民 的 慈 愛 ; 換 言 之 , 「 發 慈 愛 直 到 千 代 」 的 誇 張 手 法 , 是 為 要 描 述 一 位 「 至 情 」 而 非 「 忌 邪 」 的 上 帝 。
其 實 也 難 怪 我 們 會 對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這 句 話 引 起 誤 會 , 就 連 選 民 在 被 擄 期 間 也 有 同 樣 的 困 惑 : 「 父 親 喫 了 酸 葡 萄 , 兒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 ( 耶 三 十 一 29, 結 十 八 2) , 以 至 先 知 要 鄭 重 澄 清 : 「 各 人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死 亡 」 ( 耶 三 十 一 30) 、 「 兒 子 必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 ( 結 十 八 20) , 並 進 而 強 調 上 主 守 約 信 實 的 慈 愛 。 我 們 今 天 讀 《 以 西 結 書 》 十 八 章 時 , 要 留 意 先 知 其 實 跟 基 督 一 樣 : 「 不 是 要 廢 掉 、 乃 是 要 成 全 」 律 法 誡 命 ( 太 五 17) 。
昔 日 基 督 面 對 一 個 生 來 瞎 眼 的 人 , 祂 拒 絕 去 推 測 是 否 其 父 母 犯 了 罪 , 只 強 調 上 帝 要 憐 憫 幫 助 他 ( 約 九 1-3) 。 第 二 誡 本 來 也 是 要 突 出 上 主 的 慈 愛 , 現 在 竟 被 用 來 支 持 一 個 適 得 其 反 的 神 學 觀 念 , 且 在 第 一 代 歸 主 的 信 徒 中 間 引 起 惶 惑 不 安 , 我 想 這 肯 定 不 符 經 文 的 原 意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