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授專欄 | |
| 當今的性解放運動 | |
西 方 的 性 解 放 運 動 已 直 逼 香 港 , 無 論 是 教 育 、 家 庭 、 傳 媒 、 廣 告 、 娛 樂 , 都 無 法 迴 避 。 其 影 響 可 謂 無 遠 弗 屆 。 香 港 中 學 生 的 性 開 放 速 度 , 快 得 驚 人 。 性 在 當 今 成 為 傳 統 與 激 進 思 想 角 力 的 場 所 。
台 灣 已 有 出 售 認 同 性 解 放 和 同 性 戀 的 書 店 , 最 近 台 灣 何 春 蕤 任 教 的 中 央 大 學 性 / 別 研 究 室 動 物 戀 ( 俗 稱 人 獸 交 ) 網 頁 圖 片 的 超 連 結 , 引 起 軒 然 大 波 , 好 些 團 體 提 出 抗 議 , 令 當 局 可 能 檢 控 她 。 聲 援 何 氏 的 學 者 卻 不 少 , 聯 署 的 教 授 遍 及 全 球 頂 尖 兒 的 大 學 和 學 術 研 究 中 心 , 包 括 香 港 的 香 港 大 學 、 中 文 大 學 、 嶺 南 大 學 及 城 市 大 學 。 此 外 , 「 世 界 性 學 會 」 以 性 健 康 和 性 權 利 為 基 本 人 權 的 論 點 , 支 持 何 氏 。 「 香 港 性 教 育 促 進 會 」 則 以 性 資 訊 權 和 性 教 育 權 來 聲 援 。
其 實 早 在 兩 年 前 , 香 港 已 有 「 反 性 傾 向 歧 視 條 例 草 案 」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 在 諮 詢 過 程 中 , 只 有 兩 個 基 督 教 團 體 反 對 , 卻 有 十 多 個 團 體 贊 成 , 幸 而 當 時 未 獲 通 過 。 此 草 案 對 社 會 整 體 有 很 大 含 義 , 因 為 是 以 立 法 方 式 針 對 「 歧 視 性 傾 向 」 , 卻 沒 有 為 「 性 傾 向 」 下 定 義 。 戀 獸 、 戀 童 、 戀 父 、 戀 母 、 戀 兄 、 戀 姊 、 戀 屍 、 兩 男 三 女 戀 … … 也 可 以 屬 於 個 人 的 性 傾 向 。 基 督 徒 的 反 應 大 多 是 「 不 可 理 喻 , 無 須 理 會 」 ! 不 過 若 然 通 過 了 草 案 , 恐 怕 想 理 會 也 無 從 理 會 了 。
年 前 , 加 拿 大 有 位 女 士 申 請 與 她 心 愛 的 小 狗 註 冊 結 婚 。 在 美 國 , 「 孌 童 促 進 會 」 爭 取 孌 童 交 合 法 化 ; 肯 塔 基 州 一 個 育 有 八 名 孩 子 的 家 庭 , 共 有 三 個 父 母 親 ; 科 羅 拉 多 州 一 名 母 親 接 獲 法 庭 頒 令 , 禁 止 她 讓 女 兒 接 受 歧 視 同 性 戀 的 宗 教 教 育 , 即 不 能 讓 她 的 女 兒 接 觸 不 認 同 同 性 戀 的 教 堂 ; 某 大 公 司 有 一 名 工 作 了 二 十 三 年 的 員 工 , 因 以 "Reply All" 此 功 能 , 表 示 自 己 對 經 常 收 到 的 同 性 戀 電 郵 感 到 嘔 心 , 在 同 性 戀 團 體 的 壓 力 下 遭 解 僱 。 在 香 港 , 某 些 報 章 的 「 性 指 南 」 已 廣 為 人 知 ; 去 年 有 一 批 同 志 硬 闖 位 於 港 島 的 天 主 教 堂 , 還 要 求 陳 日 君 主 教 道 歉 。 倘 若 「 反 性 傾 向 歧 視 法 條 例 草 案 」 獲 得 通 過 , 上 述 美 加 等 地 匪 夷 所 思 的 例 子 , 不 難 也 在 香 港 成 為 這 法 例 衍 生 而 來 的 自 然 後 果 。 教 會 當 然 也 無 法 幸 免 。 講 道 或 查 經 的 內 容 若 反 對 同 性 戀 , 便 大 有 可 能 觸 犯 了 這 法 例 。 預 計 草 案 不 久 會 再 度 提 交 立 法 會 討 論 , 只 是 可 能 改 變 形 式 和 包 裝 , 例 如 分 拆 為 數 項 提 案 呈 上 。
目 前 主 導 著 社 會 風 氣 的 性 思 潮 , 可 歸 納 為 兩 個 原 則 : ( 一 ) 「 真 心 相 愛 」 原 則 。 為 甚 麼 不 容 許 真 心 相 愛 的 人 同 居 ? 一 紙 婚 書 有 何 意 義 ? ( 二 ) 不 傷 害 原 則 ( principle of no harm ) 。 原 則 ( 二 ) 往 往 被 用 以 拆 毀 性 、 愛 、 婚 姻 三 者 的 連 繫 。 不 認 同 這 些 原 則 的 , 就 是 歧 視 他 人 , 不 尊 重 他 人 的 權 利 。 早 些 時 有 人 高 唱 「 性 權 = 人 權 」 的 口 號 , 便 是 一 例 。 性 語 言 的 演 變 , 例 如 把 男 妓 、 女 妓 改 稱 為 「 性 工 作 者 」 , 亦 使 討 論 日 益 困 難 。
在 性 解 放 潮 流 的 衝 擊 下 , 我 們 好 些 正 在 大 學 的 子 女 也 備 受 這 些 思 想 所 包 圍 。 面 對 他 們
的 提 問 , 基 督 徒 父 母 往 往 無 言 以 對 。 單 憑 數 節 金 句 , 實 在 難 以 抗 衡 這 股 鋪 天 蓋 地 的 性
解 放 思 潮 。 筆 者 認 為 在 學 術 層 面 可 作 兩 方 面 的 回 應 : ( 1 ) 批 判 性 解 放 思 想 的 前 設 和
理 據 ; ( 2 ) 以 神 學 倫 理 學 重 建 人 觀 、 性 觀 、 婚 姻 、 單 身 、 家 庭 等 觀 念 , 繼 而 反 省 形
形 色 色 的 性 行 為 。 當 然 , 除 了 學 術 層 面 的 回 應 外 , 還 得 有 其 他 層 面 配 合 , 方 能 湊 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