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信息
從以弗所書四章25節至五章2節
看教會領袖的事奉
張略
聖經科副教授
沙省大學理學士
中國神學研究院道學碩士
摩亞神學院神學碩士
聖安德魯大學哲學博士
著有(The Genre, Compostition
and Hermeneutics of James)
《馬可福音析讀:奔走風塵的僕人》(合著)
《新約歷史與宗教文化導論》(合著)
及《彼得前書》(合著)

以 弗 所 書 四 章 25 節 至 五 章 2 節 可 分 為 兩 兩 平 行 的 六 小 段 ( 四 25 // 四 29 ; 四 26-27 // 四 30-32 ; 四 28 // 五 1-2 ) , 五 章 1 至 2 節 更 是 全 段 的 總 結 。 整 段 說 明 在 基 督 裡 照 著 上 帝 〔 的 形 象 〕 被 造 的 新 人 類 , 應 該 「 穿 上 」 的 「 真 理 的 仁 義 和 聖 潔 」 到 底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 亦 即 信 徒 應 有 怎 樣 的 新 人 事 、 新 作 風 。

(一)以真誠相待(四25//四29)

第 一 條 命 令 是 要 「 各 人 與 鄰 舍 說 誠 實 話 」 ( 四 25 , 參 四 22 ) 。 這 句 引 自 撒 迦 利 亞 書 八 章 16 節 「 各 人 與 鄰 舍 說 話 誠 實 」 , 針 對 的 是 那 些 蒙 上 帝 憐 憫 , 歸 回 的 以 色 列 剩 余 之 民 ; 所 要 求 於 他 們 的 , 是 按 真 理 判 斷 , 並 使 人 和 睦 。 信 徒 必 須 按 著 真 理 說 話 行 事 。 惟 有 忠 實 誠 信 地 彼 此 相 待 , 群 體 關 系 才 能 建 立 起 來 。 這 命 令 的 另 一 面 是 要 「 棄 絕 虛 假 」 。 虛 偽 、 裝 假 是 破 壞 群 體 關 系 的 毒 素 , 必 須 清 除 ; 這 是 群 體 成 員 彼 此 互 為 肢 體 應 有 的 表 現 。 但 「 說 實 話 」 也 可 以 傷 害 別 人 , 四 章 29節 進 一 步 強 調 信 徒 的 說 話 要 能 建 立 人 , 要 言 詞 恰 當 , 並 成 為 恩 惠 ( charis ) 的 出 口 。

作 為 教 會 的 領 袖 , 首 要 的 是 要 活 在 真 理 之 下 ( in truth ) , 以 真 誠 待 人 ( truly ) , 誠 懇 真 切 , 才 得 他 人 的 信 任 , 合 作 便 是 建 基 於 彼 此 信 任 的 基 礎 上 。 另 一 方 面 , 「 說 實 話 」 也 要 有 分 寸 , 以 建 立 他 人 為 目 的 , 叫 人 蒙 恩 , 而 不 是 為 建 立 一 己 的 權 力 , 又 或 只 是 為 發 泄 情 緒 。 領 袖 的 說 話 既 然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 就 更 要 謹 慎 言 語 。

(二)以恩慈相待(四26~27//四30~32)

「 生 氣 卻 不 可 犯 罪 」 是 出 自 詩 篇 四 篇 4節 ( 見 《 新 譯 本 》 ) , 指 不 應 浸 沉 在 生 氣 這 種 情 緒 中 , 以 致 犯 罪 。 「 不 可 含 怒 到 日 落 」 暗 示 在 群 體 裡 , 因 沖 突 而 引 起 的 不 愉 快 是 難 以 避 免 的 , 然 而 要 盡 快 尋 求 諒 解 , 保 持 和 睦 。 「 不 要 給 魔 鬼 留 地 步 」 顯 示 魔 鬼 會 乘 機 進 行 破 壞 。 與 魔 鬼 的 作 為 形 成 強 烈 對 比 的 , 是 聖 靈 的 工 作 。 聖 靈 叫 人 合 一 ( 四 3) , 因 此 當 人 際 間 發 生 沖 突 時 , 聖 靈 是 極 度 關 注 的 , 他 會 提 醒 信 徒 作 為 聖 潔 和 蒙 救 贖 之 人 所 應 有 的 表 現 , 叫 人 在 聖 靈 的 掌 管 下 , 放 下 一 切 的 惡 意 , 以 善 意 待 人 , 以 基 督 耶 穌 的 憐 憫 和 寬 恕 彼 此 接 納 。

這 裡 所 展 示 的 原 則 可 謂 知 易 行 難 , 也 是 我 們 是 否 順 服 聖 靈 的 重 大 考 驗 。 要 常 常 謹 記 自 己 和 那 些 與 我 們 有 沖 突 的 人 , 都 需 要 耶 穌 基 督 的 寬 恕 和 拯 救 ; 各 人 都 有 自 己 的 軟 弱 , 都 要 以 恩 慈 寬 宏 的 心 待 人 。 作 為 領 袖 , 尤 其 須 有 容 人 之 量 。

(三)以愛相待(四28//五1~2)

「 偷 竊 」 是 將 原 本 不 屬 於 自 己 的 東 西 據 為 己 有 , 這 包 括 有 形 的 盜 竊 行 為 和 無 形 的 掠 奪 心 態 。 把 應 該 給 予 別 人 的 東 西 扣 押 著 不 發 放 出 去 , 又 或 保 留 給 自 己 , 與 偷 竊 無 異 。 信 徒 必 須 徹 底 改 變 這 種 竊 據 心 態 , 樂 善 好 施 , 將 生 命 的 重 心 由 剝 奪 他 人 來 滿 足 自 己 , 變 為 舍 己 去 服 侍 他 人 。 上 帝 在 這 方 面 是 我 們 最 好 的 榜 樣 。 他 為 世 人 預 備 了 耶 穌 基 督 , 基 督 將 自 己 的 生 命 獻 上 , 正 是 愛 心 最 崇 高 的 表 達 。

教 會 領 袖 殷 勤 服 侍 , 目 的 是 要 供 應 弟 兄 姊 妹 的 需 要 , 即 使 有 所 犧 牲 , 也 是 必 須 的 。 這 是 效 法 上 帝 , 也 是 效 法 基 督 。 不 過 這 不 是 說 我 們 要 廿 四 小 時 不 停 地 工 作 , 這 樣 可 能 反 為 不 美 。 應 為 有 計 劃 地 退 修 、 進 修 , 安 排 優 次 , 以 便 能 更 好 地 服 侍 弟 兄 姊 妹 。

真 理 、 恩 慈 和 愛 心 都 是 源 自 福 音 的 核 心 , 以 愛 心 將 真 理 付 諸 現 實 ( 四 15 ) , 並 在 真 理 中 去 愛 , 是 以 弗 所 書 第 四 章 的 核 心 主 題 。 這 一 切 的 重 點 都 系 於 耶 穌 基 督 。 對 我 來 說 , 事 奉 的 座 右 銘 是 以 弗 所 書 五 章 25 節 下 半 : 「 基 督 愛 教 會 , 為 教 會 舍 己 。 」 我 們 的 服 侍 , 是 否 達 到 了 基 督 愛 教 會 , 甚 至 不 惜 獻 上 自 己 的 境 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