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希伯來書5:7-9看基督的生命進程──受苦、順服、完全
李玉華
新約概論(一)
2002年6月19日
[作者保留文章的版權]
引言
希伯來書這卷書的主題是「更美」,其寫作目的是透過舊約的詮釋,教導基督論。但當我們較為深入問為什麼基督能成為更美的大祭司,甚至比天使、摩西及列祖更美,原因何在?筆者認為主要是因為基督完美的生命進程,即受苦、順服、完全,祂就是信徒完美的典範,可以完完全去跟隨祂,並且以上的生命進程是決一不可的,因為是互相緊扣的。
希伯來書的信息
讀者方面,收信人明顯是猶太裔的基督徒,但當中可能有些是外邦人。收信人的教會可能陷於內憂外患的困境:內憂是指教會中有些信徒認為猶太教提及「更美」的信念,而外患是指教會又遇到教外人士的逼迫,面對信徒這兩方面的處境。無可否認,「更美」「超越」是本書的鑰字或主旨,書內共有十二個「更美」的表達。作者以耶穌基督為大祭司為主題,指示這位大祭司基督救恩的超越性,舊約歷世歷代獻祭贖罪的禮儀,都在基督身上達到最後極圓滿的成就。基督在名份、權柄及救贖方面都是大有功效的。基督的救贖不但完全,而且持久而有功效,不須仗賴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如飲食去補足。[1]
經文本身的背景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的主要重心是談論到基督能勝任大祭司之職,而且當我們再從希伯來書前幾章去看基督的角色或身份時,我們會發現他較天使、摩西及列祖更美。他比天使更尊貴(來1:4),比摩西更盡忠(來3:2-3),比大祭司更夠資格更合神心意,因為在世時也曾受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更能體恤人的軟弱(來4:14-16);還有大祭司都要一年一次帶著戰戰兢兢的心去進到至聖所為百姓贖罪,但基督只一次獻上成為挽回祭,成了永遠的贖價,並且不需要年年贖罪(來9:12)。
上下文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是希伯來書五章一至十節,內容的重點談論到基督與亞倫的比較,前文宣稱耶穌是偉大的大祭司,再進而與亞倫比較是順理成章。其實有兩個目的,包括第一證明具備大祭司的所有資格,第二要證明基督遠超過亞倫的等次。[2]
能夠在任何世代裡作都配作大祭司的,必須有三項資格,就是第一,這位祭司必須是受任替人管理關乎上帝的事,第二,這位祭司必須能夠和人相處,第三,這位祭司必須是上帝選召的,而不是人設立的。希伯來書作者繼續指出耶穌基督如何符合這三個重要的資格作這祭司的職份,耶穌沒有揀選這職任,而是上帝揀選了祂,在祂受洗時,有聲音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 。耶穌亦忍受過人最苦痛的經驗,領會人性的剛強和軟弱,以致祂能帶來神與人之間的和好。[3]
釋義
「基督的更美」是本書的主題,在崇高的基督論之外,也強調基督的降卑及升高,我們也可以從保羅的書信找到這方面的著墨(參腓立比書二章七節)。[4]這段經文提及耶穌基督的順服和完全,並不是表示在客西馬利園及十字架的經歷以前是不順服及不完全,而是重申在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十節所提及的生命、死亡及被舉起的基督成為完全合資格的救主。[5]
【7a】「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oj evn tai/j h`me,raij th/j sarko.j
auvtou/ deh,seij te kai. i`kethri,aj pro.j to.n duna,menon sw,|zein auvto.n evk
qana,tou meta. kraugh/j ivscura/j kai. dakru,wn prosene,gkaj))
「基督」原文是關係代名詞「他」(oj)作為開始,這「他」字指第五節的主詞,即「基督」。
「在肉體的時候」(evn tai/j h`me,raij th/j sarko.j)---這是前置詞片語,「肉體」(sarko.j)一字再次提醒讀者,基督曾「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2:14),經歷了人類或人性共有的軟弱及必死。「時候」(h`me,raij)原文作「日子」,這是與格複數的名詞。[6]
「既大聲哀哭,,流淚」(meta. kraugh/j ivscura/j kai.
dakru,wn prosene,gkaj) ---思高譯本譯作「以大聲哀哭和眼淚」,這亦是前置詞片語,有釋經家認為這裡是描述耶穌在客西馬利園祈禱時所面對心靈上很大的爭扎。雖然只有福音書裡有關客西馬利園之經歷的傳統,才清楚描繪了這幅圖畫耶穌在自己面對死亡的恐懼下求神救他免死,這仍是一個最合理的解釋。[7]筆者也認同,因為再難從聖經其他地方找到其他較為合理的解釋。
「禱告,懇求」(deh,seij te kai. i`kethri,aj pro.j) ---思高譯本譯作「獻上祈禱和懇求」,原文"deh,seij
",中文解作「祈禱」及「表達需要」,英文是"Prayer "的意思,原文" i`kethri,aj "這個字,中文解作「祈求、懇求、迫切或緊急的需要」,英文是" petition"的意思,原文這個字新約只在此出現過,指向對神的倚靠,神能救他免死。原文“te kai.”顯示兩者有著很密切的關係,亦強調了耶穌基督當時向父神呼求的迫切性,有著強烈的感受,指出祂從擔心、驚慌、無助而來的壓力,因為即將面對極大的痛苦及死亡。[8]
「那能救祂免死的主」(to.n duna,menon
sw,|zein auvto.n evk qana,tou) ---這句的意思是基督相信神會使祂死而復活免死(「免死」evk
qana,tou可譯作「從死中出來」,因此作者在此處以「那能救祂免死」一詞形容擁有復活大能的神,故此這處基督禱告所指的乃是求神使祂能從死裡復活,因只有神才有這復活的大能。「學」字一面指出基督的人性,因學是人生必經的途徑,一面則指出順服的背後是一個犯罪機會的存在,然而基督在每次選擇順服或違背天父旨意上都能得勝。[9]
【7b】「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kai.
eivsakousqei.j avpo. th/j euvlabei,aj)
「就因他的虔誠」指由於他對神的敬畏,,將原來希望脫離死亡及求生的意志,進而沒有堅持自己的意思,到轉化為求神按祂的旨意成就。這樣的祈禱必蒙神悅納及應允,正如在約翰一書五章十四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所談論到的這是禱告的原則。
「蒙了應允」可能只是(至少主要是)指基督得著所需的力量去遵行神的旨意,就是藉著十字架的死為人類成神救贖的計劃。[10]
希臘文"eivsakousqei.j"這個字,中文解作"垂聽",英文是"heard"的意思,這是一個比較困難解釋的字,因為就表面看,似乎神沒有垂聽耶穌的祈禱、流淚和哀哭,釘死十字架上,但是,從不同的解釋裡面,筆者認為有一個解釋比較合理和可取,因為,當我們查考馬可福音十四章卅六,我們會發現下半節「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雖然從表面上看耶穌是已釘死十字架,但當我們留意這節的最後部分,耶穌在極大的難處下仍求父神自己的意思,可見父神是應允了他的祈禱。
他在客西馬利園祈禱時面對十字架的難處與內心的爭扎,與他在世時所表現出的憐憫有著很重要的關係,因為他在世時全情投入在他所服侍的群體裡,例如,「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說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馬太福音9:35-36),這處原文所表達的意思是出自內心五臟六腑般的憐憫。另一處經文亦提及耶穌在世時對人所表達的憐愛,就是在拉撤路死亡並埋葬在墳墓裡這件事上(約翰福音11:33),徹底表達出他對死者深度的哀傷及家人朋友的同情,真摰的情感表露無遺。[11]
【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kai,per
w'n ui`o,j( e;maqen avfV w-n e;paqen th.n u`pakoh,n()
「他雖為兒子」( kai,per w'n
ui`o,j),這句短語,中文應解作"雖然他是神的兒子",英文是"although he was the Son"的意思,這個對於整句的分析起了重要的作用,因為這個帶出生來及實在是神子才能使基督有服從夠資格,而不是神的兒子們可以滿足這個要求的。
「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e;maqen avfV w-n e;paqen ),這句短語,英文是"He learned from the thing which He suffered"的意思,這處原文的" e;paqen "中文"受苦(死亡)"是指他作為神的兒子,以祭司的身份,成了唯一的拯救。基督尊重神的主權,亦將自己交托神及相信神會給他身份和尊榮。
「順從」(th.n u`pakoh,n),這兩個字,英文是"obedience"的意思,有著一個非常特別的意思,因為基督自己選擇神的呼召及接受了這苦難,以他的身份並藉著神受膏。[12]
「學了順服」應理解為成為有經驗地獲得順服,這個順服是單單指向耶穌基督以神膏立祂作大祭司的身分,盡祂所能的去做,以致祂可以為人類贖罪和成就救恩。
這節其實不是指由不順服到順服,而是耶穌有這方面的質素,準備做這個行動,從實際的順服學會順服。耶穌在順服的行動亦沒有犯罪,無罪亦不同於貞潔和德行,雖然有人性,但是卻沒有犯罪。一般的人並沒有預期自己會受苦。[13]
有關順從之相關經文,以賽亞在以賽亞書第五十章第四節至第六節,預言主耶穌在世時作順命僕人的模樣,按父神的旨意忠誠地傳講,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不會因任何凌辱而推卻。保羅不單在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九節下提及因一人(即基督)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保羅亦在腓立比書第二章第八節談論到主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kai.
teleiwqei.j evge,neto pa/sin toi/j u`pakou,ousin auvtw/| ai;tioj swthri,aj
aivwni,ou()
第八與這節的上半節「他雖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當中所提及基督生命的進程,在希伯來書二章十節互相呼應「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這節談到基督既得以完全,凡順從他的人能得永遠的救恩,其實是應驗了舊約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十七節「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在希伯來書第九章十二至十五節亦補充及談論到基督用了自己的寶血,只一次進聖所,成了永遠的救贖,而且基督亦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使蒙召的人能得永遠的產業。
這節的下半節「就為凡順從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順服的條件是要給順服者預先得著順服的意向或啟示,例如:某人不單必須預先知道基督的旨意,也要對這個啟示有信心,才能順從基督。如果他對基督的旨意沒有信心,就不可能有順服。相反地,如果他對基督的旨意有信心,順服是很自然及一致的結果,就是在基督裡謙卑地服侍祂,信靠祂是永遠得救的根源,而且因認知祂是主,並從心裡願意遵行祂所吩咐的。[14]
這節與隨後的第十節有著互相緊扣的關係,對於發展下文的思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這兩節為下文第七章至第十章第十八節有關教義的論述起了引子的作用。除此,第九節與第二章第十節下「...要領許多的兒子進入榮耀裡去,使救他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有很密切的關係,起了平衡互相呼應的作用,只是彼此有三點分別而已。包括第一,前者較為含蓄,而後者則較為直接明白;第二,前者提及永遠,而後者則沒有提及這個觀念,第三,前者保持本節的背景,而後者則提及基督的受苦。[15]
一般人都是在不順利的處境裡表現出不順服,以至人從這些經歷中學習順服,但是主卻不一樣,反而他從起初就已經順服神,並從苦難裡學會順服。在希伯來書十二章六至七節提到作為神的兒子必須要經歷受苦或管教,這是眾子所共受的,亦是神給兒子愛的記號;但是對於耶穌作為神的獨生子來說,卻有著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上面所提及的,他從起初就已經順服神,並從苦難裡學會順服。[16]
基督完美的榜樣
基督的受苦
苦難是肉身受苦及/或精神上感到悲傷的經歷。聖經中對人間苦難的問題上表達出兩種觀點。一方面,苦難是受造物本質上的缺陷所引致的,那麼始祖的後裔皆是受害者,常受到墮落了的創造秩序所危害。另一方面,是直接由他/她或是群體違反神的律法所引致。[17]
談到基督的受苦,作者在第八節用了希臘文"e;maqen "這個直述不定式主動動詞,表達在過去沒有指定狀態的行動,這個希臘文的字典形式"pascw",解作「受苦,忍耐及很多的經驗」,表明基督的受苦會在沒有指定的狀態下發生;英文的譯本,除了TEV的版本,用了前置詞加名詞的譯法"through his sufferings"及CEV的版本,用了助動詞加動詞的譯法"he had to
suffer"外,其他大部分用了簡單的過去式''he suffered"。而在第七節,作者亦用了一句描述基督在客西馬利園,將要面對十字架的苦難時心靈爭扎的境況,他大聲哀哭及流淚禱告地懇求主。
基督的順服
談到基督的順服,作者在第八節用了希臘文" u`pakoh,n"這個受格的名詞,這個希臘文的字典形式" u`pakoh,",解作「順服,服從」;英文的譯本,除了TEV的版本,用了形容詞的譯法"to be obedient"及CEV的版本,用了動詞的譯法"to obey"外,其他大部分用了名詞的譯法''obedience"。在第七節尾希臘文用了"eivsakousqei.j"這個不定式被動動詞分詞,這個希臘文的字典形式"eisakouw",解作「聽見(祈禱)」,亦有「服從」的意思。而作者在第九節用了希臘文"upakouousin"這個現在主動式與格動詞分詞,這個希臘文的字典形式"upakoh",解作「順服、服從、回應、接受」等等;英文的譯本,絕大部分譯作''obey"。
作為人子及彌賽亞,耶穌從受苦學曉順服的意義和代價(可8:31,來7:9),甚至順服至死在十字架上(腓2:5-8)。這是一種自知和自願的順服行動,直到死的地步(約10:17-18,
19:30)。保羅將耶穌的順服和亞當的不順服作比較,認為兩者都具代表性,分別代表了新的人和舊的人,基督順服至死在十字架上,使人得以稱義,得著永生,他們正是為了人的罪存活和死亡。(羅5:18-19,林前15:20-22,45-49)[18]
基督的完全
談到基督的完全,作者在第九節用了希臘文"teleiwqei.j"這個不定式被動動詞分詞,這個希臘文的字典形式"teleiow",解作「使完全、完全、完成」;英文的譯本,都用了被動狀態的譯法,連同助動詞,大致有兩種不同的取向,一種選擇了普通過去式的譯法"being
made perfect"或"made perfect";另外一種則用了過去完成式的譯法"having been made perfect"或"having made perfect"。
新約讓我們曉得耶穌基督是無罪的(約8:46,來4:15,7:26)。然而只有希伯來書提到他是「完全」的。神使「基督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以致可領「許多兒子進到榮耀裡去」(來2:10)。「等那完全的來到,那不完全的必歸於無有了」,肯定一部分是指基督(林前13:10, NIV中譯)。新約沒有反覆強調神兒子的完全,也許是因祂赦罪,從死裡復活,及升到神右邊的神性本質(因此是完全),己足以表明祂是完全的。[19]
我們亦可以從兩個層面來思想基督的完全。第一,它應該與上文論及基督的順服有一個緊密的關係,就是指本為神子的基督,祂連「體諒人的軟弱」這一點也做到了,祂就滿足了做大祭司的「全面」的要求。第二,從一個較闊的層面來看,它是指基督藉著順服受死,「作成、完成」了救贖的工作,那就為所有順服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且這救恩是永遠有效的。[20]
結論
雖然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利園,將要面對十字架的苦難時心靈極度爭扎,但是他從受苦中學會順服的意義和代價,甘心樂意地擺上自己,甚至順服至死在十字架上。祂連「體諒人的軟弱」也做到了,滿足了做大祭司的「全面」的要求,甚至成為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來5:10),使聽從神者得以稱義及並有永遠的救恩。我們可以看見基督得完全過程的觀念,上交已經提過苦難與完全有密切的關係,也就是必須經過苦難的道路才能達到完全;談到順服,顯然順從與完全也是息息相關的,使我們聯想到腓立比書二章八至九節的思想次序,就是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至死,神就將他升為至高,得著超乎萬名之名。[21]
在神學思想上,來五7-9給我們以下三點的啟示:
1.神論------神是慈愛、公義、大能及滿有智慧,祂為愛人,差遣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順服至死,成為信徒們完美的榜樣,祂有最完美的旨意。
2.基督論---祂不只是完全的神,亦是沒有罪污完全的人,祂能忍受苦難及順服,得以完全,成為信徒完美的榜樣。這亦是希伯來書全書的鑰題。
3.救贖論---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流出寶血,只一次的獻上,為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這亦希伯來書異常顯見的信息。
應用
這段經文所談論到耶穌基督的受苦、順服、完全之生命表現,讓筆者想到基督徒在世難免有苦難,問題在於我們有沒有「仰望我們為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二節)。他在世時也曾告訴門徒「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下)。若我們仰望及學效基督,我們就能面對苦難,甚至可以學會順服的功課。而「完全」亦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一生的功課,在登山寶訓裡耶穌談論到愛仇敵的功課,教導門徒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約翰福音6:48)。受苦、順服與完全是生命必須的元素,缺一不可。如果我們能積極地察驗神的心意,必能在身心靈健康快樂地成長,不會怨天尤人,榮耀神的聖名。
從基督在世的生命進程,我們會發現他作為我們基督徒完美的榜樣,不難察覺到受苦和順服對於達至完全起了很大的作用。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曾經說過,「學生不能高先生」,那麼我們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也必須學效基督的樣式,視苦難為祝福,學習放下自己的意思。因為藉著苦難學習倚靠神,尋求神的旨意,並且順服,這順服能使人免靈性的死亡,使信徒成聖及完全,並能得著永遠的救恩。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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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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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錫木:《新約研究透視》。(香港:基道,1999),頁133。
[2]古特立著,校園編輯小組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希伯來書》(香港:校園,1991),頁128。
[3]巴克萊著,文國健偉譯:《希伯來書注釋》(香港:基督教文藝,1986),頁52-53。
[4]古特立著,校園編輯小組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希伯來書》(香港:校園,1991),頁42。
[5]Raymond Brown, The Message of Herbrews, (Leicester, England: Inter-varsity Press, 1982), 101
[6]馮蔭坤著:《天道聖經註釋:希伯來書(卷上)》(香港,天道,1995),頁314 。
[7]馮蔭坤著:《天道聖經註釋:希伯來書(卷上)》,頁316-317 。
[8]Neva F.
Miller, The EpistleToThe Hebrews (Dallas, Texas: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Inc, 1988), 146.
[9]馬有藻:《猶太人的福音---希伯來書詮釋》。(香港,基道,1991),頁82-83。
[10]馮蔭坤著:《天道聖經註釋:希伯來書(卷上)》,頁321-322。
[11]Philip Edgcumbe Hughe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rbrews (Grand Rapids, Michigan: Wm. B. Eerdmans Publ. Co., 1987), 182.
[12]William L Lan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Hebrews 1-8(Dallas, Texas:Word Books, Publisher,
1991),.119-121.
[13]Frank E. Gaebelein ,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Grand Rapids, Micigan: Regency Reference Library,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1),49-50.
[14]John Brown, Herbrews, (London: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2), 258-259.
[15]Paul Ellingworth,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Commentary on Hebrews (Grand Rapids, Michigan: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3), 293-294.
[16]F.F. Bruc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London: Marshall, Morgan & Scott, Ltd, 1964),.103.
[17]楊牧谷:〈受苦、苦難Suffering〉,楊牧谷編:《當代神學辭典》下冊(台北:校園,1997)。
[18]楊牧谷:〈基督的順服Obedience of Christ〉,楊牧谷編:《當代神學辭典》下冊(台北:校園,1997)。
[19]楊慶球:〈基督的完全Perfection of Christ〉,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上)(香港:福音證主,2001)。
[20]李保羅著,《結構式研經註釋:希伯來書》(香港:天道,2001),頁155。
[21]古特立著,校園編輯小組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希伯來書》(香港:校園,1991),頁135。